林先生更加不明白的是,建筑工程看似才完成百分之五十至六十,为何建筑公司却可以发放“建筑工程竣工阶段”签署证明。 尽管他已经向大马建筑师协会(PAM)作出投诉和举报,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应。 他也表示,自己已向相关银行询问,但却收到回复说,银行只要在收到VP后就能开始向买家追讨贷款款项。 林先生在听取许多建议后,也向国家银行做出投诉,并在面子书上不断地更新消息。 佳礼记者随后针对此事电访了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陈钟灵透露,商业用房产和住宅产业由于有着不一样的程序,因此商业用房产并不能通过购屋者仲裁庭解决问题索偿,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采取行动。 陈钟灵表示,VP是通知买家屋子已经完成。根据《2012年房屋发展(控制及执照)法令修正法令》,正常情况下买家在拿了VP后,必须在14天内拿到钥匙,但若是商业用房地产,则必须要看回与发展商所签的合约条款,是否和正常程序有所不同。 至于银行方面,陈钟灵也证实林先生的说法,表示银行不能单凭发展商所发出的VP或建筑师的“建筑工程竣工阶段”签署证明发放贷款,而是应该派人前往建筑单位做实地勘察。 面对这种情况,陈钟灵表示除了通过各种管道向各个单位作出投诉外,最后的方式就只能对有关发展商提出诉讼。 而他也对消费者作出一项建议,指如果可以的话,买家尽量不要与发展商共用一家律师行,确保自己的利益受保障。 【佳礼记者 陈韵如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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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Wei 发表于 15-3-2016 02:56 PM
VP=空置管理权?
goodest translation
zechmurasaki 发表于 15-3-2016 03:41 PM
发展商是谁,不会是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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