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星报》报道,卫生部即将针对尼古丁产品展开执法行动,包括充公相关产品,特别是电子烟所使用的尼古丁溶液。
卫生部长苏巴马廉指出,他已经指示卫生部尽快采取行动,对付售卖这类尼古丁溶液的人士。 他表示,卫生部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89年修订)及1983年食品法令下采取行动。 在相关法令下,尼古丁被列为C级毒品,凡是制造、销售、分布都需要执照。
卫生部早前指出,政府或考虑全面禁止国内使用电子烟,引起回响,不过在消息发出后不久,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部长依迈沙比利却透露内阁在讨论了电子烟课题后,决定不会禁止电子烟。 【相关报道:政府拟禁电子烟,你赞成不? |
yk13 发表于 3-11-2015 03:27 PM
之前说不禁,现在又讲禁
布鲁斯 发表于 3-11-2015 04:03 PM
所以到底禁不禁?
寂寞的小子 发表于 3-11-2015 04:35 PM
在相关法令下,尼古丁被列为C级毒品,凡是制造、销售、分布都需要执照
他没有说禁啊,只是需要“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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