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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nde

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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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7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还有下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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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一章十万块支票

  作为合作了两年多的拍档,我能理解韩娟做的每一个动作。韩娟之所以这样做,一定是发生了某种特殊的情况。在以往的工作中,为了隐藏身份,我和韩娟经常装扮成情侣,我对于这方面的动作要领已经很熟悉了。因此就在韩娟挂住我的臂弯的同一时间,我也显出亲昵的样子,两个人相偎相依的缓步向前走去。
  “有人跟过来了。”韩娟低声说道:“是那个拍卖师,还有那个老头。”
  根据韩娟的描述,这两个人正一前一后的向我们这边走,两个人相距大约十几米,眼睛一直盯着我们两个。拍卖师在前,手里拿着拍卖会上用的木槌。老头在后,手里提着一个黑皮箱。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两个人属于一个诈骗团伙,他们设计街头拍卖会,用假古董坑害群众。刚才我有意出十四万的价格卖那块石头,他们认为我一定是一个有钱人,而且是一个携带着大量现金的有钱人。他们本来打算再多诈骗一些钱财,却没想到操作失误,三十万的价格把我要跑了。他们跟过来,很可能要伺机抢夺。
  我心中冷笑。敢抢劫我和韩娟,他们算是选错了对象。我和韩娟两个人联手,对付二十个大汉不成问题,而要对付这一老一少,我一个人就够了。我暗自庆幸,刚才没能得到生命石柱,我本来就有一点不甘心,现在终于让我找到依靠暴力夺取的理由了。
  我和韩娟两人装作一对情侣不紧不慢的在大街上转悠,寻找着合适的下手地方。那两个家伙也装作散步,跟我们身后三十多米。我们走,他们也走,我们停下,他们就装作看风景。
  最终,我们选定了一个小巷作为实施行动的地点。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这条小巷只有三米多宽,长度却超过百米,在巷子中间还一条拐向别处的通路。
  我和韩娟一边走一边故意大声说笑,装作没有发现他们的样子。当我们来到那个转弯的时候,很自然的一侧身,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外。
  我把耳朵贴在巷子的墙面上仔细听了起来。这是我的一项技能,我能够根据墙面的细微震荡判断出来人的位置。果然,当我们转过来之后,跟在前面的那个拍卖师明显加快了速度,几乎是一溜小跑似的冲了过来。
  当我判断对方距离转弯处只有两米的时候,我突然跳了出来,双手握拳,准备迎面击打对方。
  按照我的判断,当我挑出来的时候,对方应该恰好处在我的攻击范围之内,我当可一招制敌。后面的韩娟在我对付拍卖师的同时,会扑向后面的那个老头。如果计划进展顺利,整个过程会在几秒钟内完成。
  然而,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几乎就在我的身体移动的那一刹那,那个奔跑中的拍卖师却突然停了下来。他的速度迅速而有力,如同一部计算精确的机器一般,奔跑的时候脚尖点地,速度快,毫无声息。停下来的时候气定神闲,似乎刚才他一直站在那里,根本就没有移动过一寸一毫。
  我走眼了,对方原来是一个练家子,而且还是一个高手。
  因为对方突然停下来,我的动作自然扑了个空,我站在当地,捏了捏拳头,不知道是扑上去,还是转身离开。
  那个拍卖师就站在距离我两米远的地方,注视着我和韩娟,眼睛里充满了讥讽的神色。似乎是在说,我早就知道你们会这样做了。
  偷袭失败,我感到很尴尬。时值此刻,对方还没有做出任何对我和韩娟不利的事情来,我总不能真的改行做强盗,对他们实施反抢劫。因此我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伸了伸胳膊,对韩娟笑着说道:“深圳的天气好热啊,我们回家吧。”
  因为我已经失败了,韩娟也就没有去对付老头。“是啊,这鬼天气,热死人是小,千万不要碰到拦路抢劫的人,那可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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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9: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两个一唱一和,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先生请留步。”那个老头也赶到了。显然他的体质比拍卖师差多了,一阵小跑之后累得气喘吁吁:“先生,我能请问你一个问题吗?”
  “我们有什么好谈的?”我和韩娟停了下来,警觉地看着老者。
  “请问,您为什么要出巨资买一块石头呢?”老者看着我,眼中充满期待。
  “这有什么疑问吗?拍卖师说这是一块拥有三千多年历史的古董,我觉得好玩,就想买来玩一玩了。”我嘲笑道:“难道你不一样吗?”
  “不一样的,不一样的。”老者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打开随身携带的皮箱,拿出那块石头说道:“你们看,这只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连十块钱都不值,没有傻瓜会买的。”
  韩娟“扑哧”一笑道:“怎么没有,我就看到一个傻瓜,出了三十万人民币来买呢。”
  受到韩娟的讥讽,老者不但不动怒,反而微微一笑道:“那只是一个骗局而已,我们并不打算真的卖掉这块石头,无论你们出多高的价钱,我们都不会卖。”老者指了指那个拍卖师说道:“我们是一起的,我们带着这个石头已经转了上百座城市,举行了上千场拍卖会,你们是唯一一个对这块石头感兴趣的人。”
  “辛辛苦苦设了一个局,你们不为了骗钱,难道为了好玩啊。”韩娟不屑一顾地说道:“一块烂石头十四万块钱都不卖,现在后悔了吧。怎么,想追上我们强迫我们买下来啊。告诉你,这一次我们只出一百块,爱卖不卖。”
  “一百万我也不买。”老者的脾气很好,耐心地说道:“两位朋友,我只是想知道你们为什么对这块石头感兴趣的原因,仅此而已。如果你们愿意坦诚相告的话,我愿意酬谢十万块。”
  老者说完,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支票本,开了一张支票给韩娟:“十万块,你们可以先去提现,然后再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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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9: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二章撒谎的老头


  自从老者拿出生命石柱的那一刻,我的目光就一刻已没有离开过。这是我第一次和生命石柱近距离接触,我可以看清楚上面的每一个细节。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块普通的石头,除了曾经被人类加工过之外,一点特别的地方都没有。
  我左手的手腕传来一阵阵冰凉的感觉,灵魂挂件又开始躁动了。灵魂挂件似乎真的拥有了灵魂一样,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它迫切的想要带着我靠近生命石柱。有那么几秒钟,我几乎已经无法控制我自己的身体,我差一点扑上去,用左手去触摸生命石柱了。
  看着老者递过来的支票,我深吸一口气,强自忍住心中激动的情绪,把支票推了回去。冷静,我需要冷静。每当灵魂挂件变冷的时候,都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我必须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以应对随时可能到来的危机。
  “先生,你自己刚才说了,这块石头不值十块钱,可是你却愿意出十万块,这似乎说不通啊。”我摇摇头:“你不用问了,我的确是一时出于好奇,才参加竞拍的。”
  老者看了看我和韩娟,也摇摇头说到:“你撒谎。愿意用十四万块钱买一块石头的人有三种,一种是疯子。一种是钱多了没处花,糟蹋钱来的人。另外一种是知道这块石头的真实价值的人。很显然,你们两个不属于前两种。”
  韩娟冷冷的说道:“谎言是相对的,你一直在询问我们,希望我们说实话。可是你呢,你难道说的就全部是真的吗?”
  “原来是不信任我们。”老者又笑了,点点头说到:“将心比心,你们的要求很合理,我就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敝人姓窦,单名一个荣字,这位是犬子,名叫窦武。”
  我说道:“我们想知道的是关于这块石头的秘密,而不是你们的名字。姓窦的人多了,我怎么知道你们说的是真话。”
  “也好,不过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两位移驾到我的住处去一趟,我会详详细细的对你们说的。”
  “不行,谁知道到了你们那里会发生什么不测的事情。要去,不如就去我们住的地方去。”韩娟很机灵,当即否决了窦鲲的提议。
  窦武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不满意的对窦鲲说道:“爹,别跟他们废话,干脆让我一拳打倒,带回去不就得了。”
  窦鲲双眉一立,怒声道:“胡闹,怎可对人如此无礼,忘了我怎么对你说的了?”
  窦武狠狠地看了我们一眼,低下头,不敢再说什么了。
  窦鲲把生命石柱放进皮箱,提起来说道:“先生请带路。”
  回到宾馆,我的戒备心稍微放松了一点,毕竟这里是公众场合,有很多保安,我不怕他们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出乎我的意料的是,窦鲲进入我的房间之后,并没有开始讲述生命石柱的秘密,而是说起了他们窦家的渊源:“林先生,在历史上,我们窦家有一个很有名气的人,你可知道?”
  “窦……窦尔敦。”我本来想说窦绾,可是又临时改了口,因为我还不想让窦鲲知道的太多。
  “窦尔敦虽然也姓窦,但是却和我们并不同宗。我的先祖名叫窦允,比窦尔敦早了上千年呢。先祖窦允公生有一子一女,大女儿叫窦绾,小儿子叫窦其。窦绾嫁给了汉景帝之子,汉武帝的哥哥中山靖王刘胜。窦其则成了中山国的一个将军,长子窦柯,我们就是窦柯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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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7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皇亲国戚啊,失敬,失敬。”我的语气虽然很平静,但是我的内心却已经翻江倒海了。

  窦鲲竟然是窦柯的后人,这的确令我意想不到。窦柯及其后人作为中山靖王墓的守陵人,曾经保存还魂祭坛一千多年,后来因为家门不幸,有人与人私奔,还魂祭坛的两个部件才得以分开。既然是窦柯的后人,他们拿出生命石柱来拍卖,就不足为奇了。
  窦鲲继续说道:“先祖奶窦绾贵为王后,在中山国中地位极为尊崇,中山靖王也很宠爱。有一年,先祖奶窦绾赐给先祖窦柯一件石器。先祖窦柯公得到之后奉若至宝,千百年来我们窦家的后人都把这件石器当作家传宝物一直供奉着。”
  窦鲲的话有真有假,我判断出他一定是不愿意让我知道事实的真相。我故意问道:“想必这件宝物,就是你们今天拍卖的那块石头吧?古代人真是没有见过世面,做工如此粗糙,竟然还当作宝贝。”
  “以现在的眼光看的确是这样,但是那是两千多年前,能够把一块坚硬似铁的石头雕刻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既然是宝物,你们为什么还会在大街上展示,难道你们就不怕被坏人惦记上吗?”
  窦鲲长叹一声:“。这件宝物一共有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就是你们今天看到的这个,另外一部分是一个圆环状的东西,能够套在这个石柱上。家门不幸,子孙不孝,我们没有保护好祖宗传下来的宝物,三百年前,窦家来了窃贼,把那个圆环给盗走了。”
  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我相信了毕不凡的叙述,所以我认为窦鲲在这里又撒了一个谎。不过窦鲲的话已经讲到了关键的地方,因此我没有戳穿他,而是认真地往下听。
  窦鲲说道:“那是一个质地和这块石头相同,类似于手镯的椭圆形的圆环,内部有一条红线,很好认。自从我们窦家丢失了圆环之后,三百年来找遍了大江南北,至今杳无音信。也许你们觉得好笑,不就是一块石头吗,何必苦苦寻找几百年呢。可是,那个圆环对于你们是一块石头,对于我们来说那就是祖宗的遗物啊。”
  “你们拿着这块石头到处拍卖,目的是为了引出那个圆环?真是煞费苦心啊,不过,这可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啊。三百年了,我们用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找到祖宗的遗物。几个月前,我只好铤而走险,开始在全国各地举行拍卖会。”
  窦鲲说完,站起身来,对我深鞠一躬:“林先生,看在我们窦家几百年来辛辛苦苦的份上,你就把那个圆环拿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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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07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噢。。。期待下一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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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7 1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楼主,你真会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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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7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完故事就要强东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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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6-2007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三章开价一千万


  因为生命石柱的形状很怪异,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出现形状形同或者是相近的石器,另外几千年来,
了解还魂祭坛秘密的人寥寥无几,因此窦鲲推断,除了他们窦家的人之外,只要是认识生命石柱的人,
就一定会和灵魂挂件有关联。   这个推断有着严密的逻辑性,得出的结论正确度很高。

    事实上,如果我不是真的拥有灵魂挂件的话,我也会赞同窦鲲的推断的。可是,因为毕不凡曾经说过,
一旦灵魂挂件和生命石柱结为一体,将会拥有让一个人复活的能力。而当时佩戴灵魂挂件的人,则会成为牺牲品。  
 
   我知道,窦家几千年来都在保守着还魂祭坛的秘密,他们一定知道让灵魂复活的方法。如果我冒然拿出灵魂挂件,
保不齐他们会抓住我,强迫我做牺牲品。   
   
   我之所以如此担心,是因为随着和窦家父子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我越来越多地发现了他们两个身上的不凡之处。   

   首先是窦鲲,他表面上看虽然是一个老态龙钟的人,貌似弱不禁风,活动量大了还会气喘吁吁。可是从我们相见到现在,这个人的眼神却从来没有混浊过,一直是明亮而又深邃的,仿佛能够看穿我和韩娟的身体。   

   另外窦鲲的左手大拇指会经常扣动食指的关节,仿佛在手中有一串无形的念珠,他每过一定时间就会拨动一颗珠子。这个动作非常有规律,我曾经对照房间内的石英钟计算过,窦鲲每一次扣动的间隔都是五秒钟,一秒不多,一秒不少,半个小时来分毫不差。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窦鲲一定是受过某种严格训练的人。   

    相对于窦鲲得不露痕迹,他儿子窦武虽然自始至终只说过一句话,但是动作却显得过于张扬,处处向我们展示他的武力。   

    本来我以为,窦武之所以能够躲过我的偷袭,侥幸的成分占了大多数。可是后来我却发现,这个窦武其实是有大不简单的人。首先是窦武的呼吸,像我这样听力敏锐的人竟然听不到他呼吸的声音。我从窦武胸口的起伏频率来判断,他的呼吸完全和窦鲲扣动手指的动作同步,也是每五秒钟一次,每分钟十二次。这样的呼吸频率不算高,也不算低,但是如果持续半个小时分秒不差,就有问题了。   

    其次是窦武所站的位置。窦武总是站在我的左侧,表面上看似乎很随意,但是仔细看就露出了端倪。窦武所占的位置很有讲究,那是一个如果我要攻击他会感到很别扭,而他要攻击我会很顺手的位置。这个位置距离我只有一米八左右,恰好处于他的攻击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发生意外,他可以在第一时间抢得先手。   

   另外还有窦武的眼睛,窦武虽然没有盯着我的眼睛,但是他的目光总是在我的双手和双脚间来回移动。我注意到,一旦我抬手或者抬脚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或者是稍微快了一点,窦武身上的肌肉就会突然绷紧。我相信,如果我真的暴起发难的话,窦武的拳头会先于我的拳头击出。   

   父子两个都是高手,我心中不由产生了一种无力感来。说不定我和韩娟联手,还打不过一个窦武。难怪他们毫不犹豫地就跟我们来到宾馆,原来是胜券在握了啊。   
   

   当窦鲲起身向我鞠躬的时候,窦武的头也稍微低了一点,同时双腿膝盖也稍微弯曲。表面上看来,窦武是在向我行礼,可是我却感觉到,这是窦武准备发动袭击的前兆。   

   就在这一个,我仿佛感觉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一股庞大无匹的威压感传来,我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   

  “窦老先生,呵呵……”我的心思飞快运转,想要找出一个应对之策:“您怎么会认为我有那个东西呢?”   

  “你认识这块石头,这绝对不是偶然。”窦鲲直起腰:“不要告诉我你真的是因为好奇才竞拍这块石头的,这样的解释你自己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的确是出于好奇。”我心一横,打算死不认账。为了让我的谎言更加圆满可信,我突发奇想,把责任推到了鬼魂身上:“说出来你们也许不会相信,就在这位窦武先生拿出这块石头的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海里突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当时我几乎蒙了,下意识地喊出了保价。现在想起来真是好险,否则我花十四万块钱买回来一块烂石头,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认为窦家人既然两千年来一直保留着还魂祭坛,那么一定知道这个东西和灵魂有关,其间说不定还曾经发生过许多灵异的事件。我把责任推给灵魂,理由虽然很牵强,但是多少能说的过去。  

   听了我的解释,窦鲲果然显得有些犹豫,他沉思了一会儿问道:“林先生,你能向我描述一下那种感觉吗?”   

    “说不出来,我知感觉到浑身很冷,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开始竞价了。”感觉到突然变冷,那是灵魂挂件的一种能力。   

     窦鲲向窦武望了一眼,脸上显出一丝欣喜的神色。  

    我本来以为,窦鲲一定还会纠缠下去,却没有想到他却缓缓坐回了座椅,说道:“林先生,不如我们谈一笔买卖。不管你有没有那只镯子,也不管你刚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但是我相信你一定是和那只镯子有某种关联的人呢。只要你能把镯子给我们,或者你帮助我们找到那只镯子,我们都会给你一笔可观的报酬的。”   

     窦鲲竖起一根手指,一字一顿地说道:“一千万,你看合适吗?”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0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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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6-2007 1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四章拼凑消费

  窦鲲和窦武已经离开了,但是他们留给我和韩娟的震撼却是巨大的。   

    唾手可得一千万元人民币,即便是一个真正的亿万富翁也会怦然心动的。我和韩娟都不是富翁,我们只是离开温饱线不远的一对穷人。金钱的诱惑曾经让我一阵恍惚,差一点就要脱口而出,告诉窦鲲我有灵魂挂件,我愿意用它来换一千万。   

    可是对死亡的恐惧让我的头脑保持了罪后一点清醒,我不能这么做。最起码,在没有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不能这样做。    
  
     窦鲲是一个办事干脆利落的人,他并没有过多地纠缠下去,只是警告我们说,那个东西很危险,以我们的实力根本无法控制。与其让一块毫无用处的石头在我们手里制造麻烦,还不如卖给他们。    

     韩娟坐在我对面,手里摆弄着一张名片。这张名片是窦鲲走的时候留下的,上面有一个电话号码。窦鲲告诉我,一旦我想通了,随时可以打电话给他,他会马上带着一张一千万的支票来找我。    

     窦鲲说等我想通了,却没有说等我找到了,可见他依然在怀疑灵魂挂件就在我手上。不过有一点很奇怪,窦鲲既然知道灵魂挂件在我的手上,他们也似乎有这个能力强行夺走,但是他为什么没有直接点破,而是选择了等候呢?   

    “韩娟,你在想什么?”自从窦鲲父子离开时候,韩娟还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在想,是不是找个机会把你的左手剁下来,拿着灵魂挂件去换一千万。”韩娟把名片丢在桌子上:“窦鲲说得没错,灵魂挂件的确是一件危险的东西。鬼魂之事暂且不说,如果有人知道你的手臂可以卖一千万的话,我相信一定会有一群人马上就开始磨斧子了。”  

  虽然明知道这是韩娟的玩笑话,但是我依然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左手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缩。“我和你想的差不多。与其便宜了别人,还不如我自己把它卖了。我想砍的时候最好就在一家医院的附近,这样我的手还有可能重新接上来。虽然不可能像原装的那样好使唤,但是只要有了一千万,我也就用不着用它来赚钱养活自己了。”我的话有点自我解嘲的意思。    

    韩娟打着打火机,点燃那张名片丢在烟灰缸里,看着它慢慢的变成灰烬,然后表情严肃地说道:“林峰,千万不要对别人提起这件事,即便是张静宜也不能。否则的话,我还不如现在就动手。”    


    电话号码我和韩娟都已经记得很牢,烧掉之后可以降低泄密的机会。我心中很感激韩娟,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可能出卖我,但是唯独韩娟不能,给她再多的钱也不能。韩娟就像一个古代的女侠,视金钱如粪土,视信义如生命,为了真正的朋友可以放弃一切在所不惜。而我,就是韩娟的朋友,而且是唯一的朋友。    

    我本来以为,窦鲲之所以轻易就放弃了,是使了一个欲擒故纵之计,他一定会在暗中观察我,只要让他知道了灵魂挂件的确切消息,他们马上就会绽开抢夺行动。窦鲲要想找到我很容易,宾馆有我们的登记资料,随便一查就可以找到B市来。   

    可是我的判断却失误了。我和韩娟回到B市之后,整整两个月,居然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反侦查能力自然也很精通,可是我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没有发现被人跟踪的迹象。另外灵魂挂件这两个月来也很安静,既没有发冷,也没有发热。在我的身边,也再没有发生过任何灵异的事件,似乎一切又回到了从前,要不是我的手腕上还有一个无法摘下来的镯子,我宁可相信那一切都是幻觉。    

    因为上一项业务的失败,公司里的员工深受打击,两个月来经营惨淡人心惶惶,我干脆请了假,在家里休息。   
   
   张静宜疯狂的玩了一个多月之后,突然对我宣布,她要开一家互助消费公司。   

    说句实话,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奇怪的公司名称的时候,我一下子就糊涂了。经过张静宜的一番解释,我才终于弄明白,她的这个创意竟然是来自我们三T公司。我们三替公司做的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工作。而互助消费公司做的则是,大家拿钱,大家解决难题的事情。   

    张静宜还给自己这种经营方式取了一个新奇的名字——拼凑消费。比如说一个人想吃海鲜了,可是又单独消费不起,于是就在公司的网站上提出申请,和另外几个想要吃海鲜的人临时拼凑在一起,一人出一点钱,到海鲜楼去解解馋。再比如,你有一套新房子想要装修,但是你不懂行,泥工,瓦工,电工和油漆工的调配就会出问题,另外购买的材料难免不合适,会产生浪费。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你就可以采取拼凑消费的方式,找几家也要装修的人联合起来,可以达到省工省料的目的。由此可以衍生出很多业务,比如拼凑旅游,拼凑租房等等。    


   不管这件事情能否办得成功,但是张静宜能有这样的想法,我已经感到很欣慰了。因此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且筹集了二十万块钱给她,让她租了一套办公室,买了五台电脑,注册了一个域名,开始了创业的过程。   

   从此以后,张静宜每天早八晚五,开始了忙碌的工作。    

   张静宜是一个勤快的人,无论工作多忙多累,她每天早晨坚持给我做好了早点才走,每天晚上给我烧好了洗澡水才睡。虽然我们同屋不同室,但是看到她美丽的倩影,我的心一样甜甜的,斗室之间,顿时有了家的感觉。   

    日子就在这种温馨的氛围中一天天过去,我逐渐淡忘了关于还魂祭坛的那些阴影。我本来以为,我会这样永远过下去,那种幸福的滋味,会永远在我身边围绕。   


   可是十月底的一天,一个警察的到访,顷刻间就把这种安宁和幸福打碎了。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0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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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6-2007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五章我成了杀人犯


  多年来我养成的一个习惯,每天至少进行一个小时的体能锻炼。即便是在以前上班的时候,   

    我也会抽空锻炼一番的。现在处于休假期间,一个人闲来无事,只能依靠锻炼身体打发时间。     

    我家有一个大约六平方米大小的阳台,我把它稍加改造,摆上一台跑步机,放上一对哑铃,   

    一个拉力计,就变成了我的简易锻炼室。 那是一个上午,张静宜去上班了,我吃完早点,在阳台上进行体育锻炼。    

    我先是在跑步机上进行了三十分钟的慢跑,待到身体活动开了之后,我就开始用哑铃锻炼臂力。  

    虽然已经是秋末,天气已经很凉了,但是经过一通活动之后,我还是出了一身大汗。为了通风,   

     我把哑铃放在窗台上,准备打开窗户。    

     这个时候,我手臂上的灵魂挂件突然变得冰冷了起来,与此同时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别开窗,我怕冷。”    

     这个声音很沙哑,像灵魂挂件一样透着一股寒冷的气息。我猛地转过身去,于是我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警察。   


     这个警察我认识,是曾经关押过我的那家派出所的所长,后来吴大维告诉我,那个所长姓曹。说心里话,

    我对这个曹所长一点好印象都没有,这主要是和我在派出所期间遭受的待遇有关。

   
    上一次警察错误关押了我十多个小时,后来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这个曹所长曾经给我打过道歉电话,

    因此我对他还有些印象。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0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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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7 12: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刻曹所长就跟一个血人似的,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鲜血,并且从脑袋上还在不断的一滴一滴地往下淌血。
曹所长没有戴警帽,也没有穿鞋,警服上还破了几个洞,洞口里面是一个个巨大的伤口。

  “你……你这是怎么了?”我惊骇莫名,一时忘了去问他是怎么进入我的房间的。   

     我上前两步,想要去搀扶这个不像警察的警察。可是我刚迈了一步就停了下来,并且恐惧的向后退却,   

      因为,有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我的脑袋。    

      曹所长右手拿枪,一步步向我逼过来:“凶手,凶手,我要杀了你!”    

     “你别激动,你一定是误会了,我怎么会是凶手呢?”我退无可退,只能靠在窗台上。    

     整个阳台只有几平米大小,在这样一个狭窄的空间里,即便是我的功夫再高,也不是一支手枪的对手。   

     我一边请求他不要冲动,一边用目光四下搜寻,可是我悲哀的发现,这里空荡荡的,根本没有藏身之处。    


    “凶手,我要杀了你!”曹所长声嘶力竭的呼喊,似乎和我有深仇大恨似的,眼睛里全是愤怒和怨恨的目光。    


    “别过来!”面对一个持枪核弹的疯子,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    

    “咔嚓”一声,曹所长扣动了扳机。在听到枪机撞击声的那一刹那,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距离是如此的近,我没想到他会真的扣动扳机,如果子弹出膛的话,我的脑袋会在瞬间开花。    

     一秒,两秒,我没有听到枪声,也没有听到子弹出膛的呼啸声,我的脑袋也没有感觉到疼痛。   

     我睁开眼睛,却发现曹所长正一脸迷惑的摆弄手中的枪。    

    苍天保佑,手枪居然卡壳了。   
   
    在我发现这一现象的同时,曹所长似乎已经修好了手枪,再次举了起来。   

    可是这一次,我再也不会给他开枪的机会了。面对生死关头,我的动作异常迅速。我飞起一脚,

      踢飞了他手中的手枪。紧接着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住他的双臂,使了一个背飞,将他从我的头顶直接甩了出去。   

    我用的力量很大。一来因为是生死关头,我必须速战速决,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   

     二来我没想到一个警察竟然如此不济,在我的手下毫无招架之力,我轻轻一提,他的身体就飞了起来。   

     曹所长仰面朝天摔倒在阳台上,脑袋还重重的撞击了一下墙壁。我没空去理会他摔得怎样,  

     而是在第一时间扑向被我踢到卧室里的那把手枪。只要手枪在我的手里,我就能控制住局面。   

    可是,当我拿起手枪,转过头来再看的时候,一幕可怕的镜头正在上演。   


     曹所长的脑袋撞在了墙上,墙壁产生了震动,放在窗台上的那个哑铃居然晃动了一下,   

      对准曹所长的脑袋混了下去。我的哑铃是特制的,每个足有二十公斤重,  

      如果让这样一个铁疙瘩直接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掉到人的脑袋上,其造成的伤害是足以致命的。  

     我大喊一声,丢下手抢扑了上来,我抓住曹所长的脚脖子,用力往后拽。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0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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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7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还是晚了一步,在我拽动他的身体之前,哑铃掉了下来。“扑”的一声,声音很沉闷,
如同用木杵捣蒜一样。曹所长的双腿突然用力一挺,然后就杳无声息了。


  红色的血液,白色的脑浆迸射出来,溅到地板上,溅到墙壁上,也溅到我的脸上。    

    足足有三分钟,我呆呆得站着,脑子已经停止了运转。这个曹所长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了,因为我看到哑铃一头的那根两寸多长,直径两公分多的铁柱子已经完全插进了他的脑袋。一个人的脑袋里如果插进去这样一个东西,生存的希望几乎等于零。    

    我杀人了,我成了杀人犯!我如坠冰窟,恐惧袭卷全身。     

     幸福安定的生活刚刚开始,我的爱情也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个杀人犯,我实在是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虽然我属于正当防卫,虽然这种结果纯属意外,但是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谁又能够给我正名呢?    

     我伸手摸了摸曹所长的鼻子,一点呼吸都没有。他的皮肤冰凉冰凉的,生命早已经离他而去。我实在是想象不出,这个人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闯入我的房间,要用手枪杀死我。可是即便是知道了原因也没有了任何意义,因为他现在成了一个死人,而我现在成了杀人犯。    

     绝望,只有无边无际的绝望。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1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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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7 1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六章投案自首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我的房间的,我来到大街上,像一个幽灵一样漫无目的的游荡,心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转着转着,我竟然来到了张静宜开的公司门口。   

    张静宜的公司位于一座写字楼的三楼,总面积一百多平方米,分三个房间,一个是总经理办公室,一个是接待室,一个是机房。我站在楼道里,看着墙壁上的一个大牌子,心情逐渐平静了下来。    

   那是公司的铭牌,上面写着八个烫金大字:宜峰互助消费网络。   

    这是张静宜想出来的名字,是从我们两个的人名中各选一个字组合而成,公司也是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联合注册的。按照公司的章程,我是董事长,张静宜是总经理。我这个董事长很不称职,除了在公司注册的时候我通过我的私人关系帮了一点忙之外,其余的诸如办公场所的选择和装修,业务的设计,人员的招聘和培训都是由张静宜一手操办的。   

   我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我比较懒,对张静宜所说的业务感到陌生。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想给张静宜营造一个独立发展的环境,让她自由发挥。我对公司的成败看的不是很重要,我看中的是过程。一个女孩子能有这样的想法和勇气已经难能可贵了,如果遭受了挫折也没问题,她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我的大力支持。    

    可是现在我成了杀人犯,我可能再也无法给张静宜以有力的支持了,我真的无法想像,如果张静宜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会怎样。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1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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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7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总。”张静宜的副手胡佳恰巧抱着一摞文件从业务室走出来,看到我之后问道:“来找静宜的吧,怎么不进去。”

  胡佳以前也是一名护士,和张静宜在同一个科室,是冤枉我是强奸犯的那个流氓医生的女朋友。流氓医生锒铛入狱,胡佳觉得没脸见人,随后就辞职了。最近张静宜开公司的时候把她找了过来,担任了张静宜的总经理助理。  

 “叫我林峰或者是林哥吧,总这个字听起来怪怪的。”  

   “干脆我叫你姐夫吧,这样就不别扭了。”胡佳比张静宜小一个月,不工作的时候喊张静宜姐姐。

  以前胡佳也经常这样开玩笑,每一次我听到姐夫这个称呼的时候心里总是甜甜的。可是今天不同,我今天有心事,实在是高兴不起来。我只能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胡佳敷衍了事。  

   胡佳敲敲总经理办公室的门,故意很大声地喊道:“张总,林董事长来视察工作了。”  

   我推门走进张静宜的办公室。只见张静宜正坐在老板椅上,埋头整理一大堆文件。知道我进来了,张静宜头也不太地说道:“有水,有茶,有饮料,你自己拿。”   

     我静静地站在屋子中央,默默地看张静宜忙碌。   

    张静宜今年才十九岁,本来是一个活泼爱动的女孩子,可是自从开公司之后,她整个人都变了。虽然在我们独处的时候,她依然像以前那样爱胡闹,爱撒娇,可是一旦工作起来,她会把一切都忘掉,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看她那个认真劲,还真有一副总经理的样子。  

    我庆幸我拥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因此现在我很悲哀,因为我即将失去这个女孩子。   

     曹所长的尸体就在我的房间里,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发现。对于法律我还是了解一二的,这样的案子最好的结局是判我误杀,至少要入狱三五年。如果弄不好,我的生命之火将会很快在子弹的轰鸣声中凋谢。  


   张静宜感觉到了气氛的异常,抬起头来问道:“峰,你怎么了,看起来气色不对头。”  

   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我来看看,你这里有什么需要。”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1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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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7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你不相信我的能力,怕我把你的钱赔光了啊?”张静宜笑了,走过来拉住我的胳膊坐下来:“不过的确有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忙,你认识的人里有没有精通电脑编程的人,我们的网站做得很垃圾,很难吸引到客户。”


  我的确有这样的朋友,我告诉张静宜一个电话号码,让她需要的时候打电话就可以了。然后,我拿出我的银行卡:“静宜,这是我的银行卡,密码是……公司如果缺钱的话,你就直接从这里取吧。”这是我能为张静宜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如果我一旦入狱,这些钱足够她支撑三五年的。   


    “你上次给我的钱还够,在公司的业务步入正轨之前已经不需要继续投资了。”张静宜脸上显出一丝不解,注视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还是伸手接过了银行卡:“如果你是让我替你保管的话我就拿着,你花钱太大手大脚,让我拿着还能节俭一些。”   交待完这一切,我紧紧拥抱了张静宜,温柔地说道:“好好干,我相信你会成功的。”   
   
     张静宜躺在我的怀里,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良久,我松开张静宜,起身向门口走去。

  张静宜却一翻身,一把抓住我的衣襟,表情严肃地说道:“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什么也没有。”我有些慌乱。   “别再隐瞒了,我对你太熟悉了,我能感觉得到,你绝对……”

  恰巧这个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响了。张静宜走过去接电话,我却趁机逃了出来。   离开宜峰互助消费网络公司,我打车直奔派出所。我已经想好了,逃避不是办法,我只能投案自首。

  一进入派出所,我就感觉到这里的气氛有些特别。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笑容,甚至连说话的人都很少,我一路走过来,竟然没有人搭理我,就如同我根本不存在似的。

  我随便推开一个办公室的房门,对着里面正在喝茶的警察说道:“警察先生,我投案自首,一个小时前我误杀了你们所的曹所长。”

  那个警察听了我的话一下子跳了起来,盯着我的眼睛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才用一种缓慢而又威严的声音说道:“你说你谋杀了曹所长,你确信?”

  “不是谋杀,是误杀。”一字之差性质就会截然不同,因此我不敢马虎,解释道:“曹所长要杀我,我自卫反击,没想到他被哑铃砸死了。尸体就在我房间的阳台上,你们现在就可以去验尸。”

  警察拿出一副手铐走过来:“既然是投案自首,你不介意我给你戴上吧?”

  我伸出双手,任凭警察的处置。

  那个警察把一只手铐铐在我的右手手腕上,另外一只铐在房间的暖气管子上,然后转身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说道:“神经病医院吗?请派一组人来,我们这里有一个神经病患者。”

[ 本帖最后由 Sinde 于 25-6-2007 12:1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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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7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鬼还会再死一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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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钓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6-6-2007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你最好

看了这么多,还是你的故事最好看。文发好,内容又吸引人。继续加油吧!我会一直支持你的!请赶快交稿吧!我等着看你的故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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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7 0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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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6-2007 08: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李飞钓 于 26-6-2007 12:10 AM 发表
看了这么多,还是你的故事最好看。文发好,内容又吸引人。继续加油吧!我会一直支持你的!请赶快交稿吧!我等着看你的故事啦。。。。。  



谢谢你!! 我会加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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