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木瓜

前屋主:没必要考察市价 称自愿低价售房予林冠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3-3-2016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angz81 发表于 23-3-2016 12:50 PM
怎么重点是2008买贵了呢? 贵买贵卖啊。不过她居然肯大放送,真好。  不过这也间接证明爆料的还是有点根据,不是无的放矢。 至于有没有利益输送就等反贪会调查了。


2008以250万买,之后装修过又再以280万于2015年卖出去所以说真的,前屋主亏本卖了


我是回复你86楼说的话。买贵了当然有可能要亏本转让。

我随便举一个例子,Johor苏丹2013年用2.5亿买Berjaya Assets 20%的股份,两年多后以原价2.5亿全部卖掉。

照你的逻辑,他连2.8亿都卖不出,他也是亏了,那干嘛他要去做亏本的生意,为什么他那么笨不要贵买贵卖?



Berjaya Assets (BAssets) Bhd has entered into a share sale agreement with Johor Sultan Ibrahim Sultan Iskandar to repurchase 20 percent equity interest in its subsidiary, Berjaya Times Square (BTS) Sdn Bhd, for RM250 million.

In a filing to Bursa Malaysia today, BAssets said the cash consideration was funded entirely through borrowings and BTS is now an entirely owned subsidiary of BAssets.

"Based on the audited BTS Group's net assets (NA) as at June 30, 2015, of RM2.03 billion, the acquisition resulted in a rise of RM131.41 million to the retained earnings of the BAssets Group, being the excess of 20 percent stake in the NA of BTS Group over the consideration for the acquisition," it said.

In 2013, BAssets disposed of 20 percent equity interest in its unit, BTS, for RM250 million cash to Sultan Ibrahim Sultan Iskandar.

- Bernam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3-2016 0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evin 发表于 23-3-2016 01:03 PM
2008以250万买,之后装修过又再以280万于2015年卖出去所以说真的,前屋主亏本卖了。


我是回复你86楼说的话。买贵了当然有可能要亏本转让。

我随便举一个例子,Johor苏丹2013年用2.5亿买Berjaya Assets 20%的股份,两年多后以原价2.5亿全部卖掉。

照你的逻辑,他连2.8亿都卖不出,他也是亏了,那干嘛他要去做亏本的生意,为什么他那么笨不要贵买贵卖?



Berjaya Assets (BAssets) Bhd has entered into a share sale agreement with Johor Sultan Ibrahim Sultan Iskandar to repurchase 20 percent equity interest in its subsidiary, Berjaya Times Square (BTS) Sdn Bhd, for RM250 million.In a filing to Bursa Malaysia today, BAssets said the cash consideration was funded entirely through borrowings and BTS is now an entirely owned subsidiary of BAssets."Based on the audited BTS Group's net assets (NA) as at June 30, 2015, of RM2.03 billion, the acquisition resulted in a rise of RM131.41 million to the retained earnings of the BAssets Group, being the excess of 20 percent stake in the NA of BTS Group over the consideration for the acquisition," it said.In 2013, BAssets disposed of 20 percent equity interest in its unit, BTS, for RM250 million cash to Sultan Ibrahim Sultan Iskandar.- Bernama

买贵必须基于与其它同质或相近物品相比才能清楚知道而不是基于买价是250万后以280万卖出来衡量。
你的列子只代表Johor苏丹亏本了但不代表一定是买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cteh 发表于 23-3-2016 12:07 PM
你买屋会考察市价吗?买便宜了会骄傲吗?

如果不考察,犯法吗?买屋子,市价或叫价只是参考,最终还是看地点环境,租金回报,屋子状况,还有其他很多考虑因素来决定某间屋子值不值得买。

我在房地产投资有买过低于市价的屋子,那么我与卖方一定有利益关系或我给卖方某种好处? 很多人知道后也问我怎样有这样的机会,我只能笑笑不语,难道我有不可告人的事?那间屋子我也卖了,赚超过100%。还有另外一间屋子,我入手时也是低于市价,半年后想买多一间也不可以了,因为市价已起了超过20%,我出得价,人家不愿意卖给我。如果人家愿意卖给我,我哪有不买的理由?其实市场上是有这样的屋子,只是你手上有没有现金,承担得起风险与压力罢了。

那些网友一直挑战人家找低于市价的屋子给他们买,问题是如果有值得买的屋子也轮不到他们买,人家早在他们面前抢去买了。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而是他们露馅他们不懂房地产还一直嚣张呱呱叫,还真丢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evin 于 23-3-2016 01:26 PM 编辑
hangz81 发表于 23-3-2016 01:09 PM
买贵必须基于与其它同质或相近物品相比才能清楚知道而不是基于买价是250万后以280万卖出来衡量。
你的列子只代表Johor苏丹亏本了但不代表一定是买贵了。



johor苏丹以两年半后以原价卖berjaya当然是因为他之前买贵了,因为他损失了2.5亿的两年半的opportunity cost。

买贵了的意思是assets being overvalued。回酬率不理想就是assets being overvalued的最重要的指标,因为investments的fair price是由未来的现金流discount到今天的价值。

又是你自己讲贵买贵卖的,你要不要去报警说johor苏丹跟vincent tan有利益挂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angz81 发表于 23-3-2016 12:46 PM
白痴都知道鸡哥身有屎但那又如何?  从被操脓的法律上他是属于“清白”的所以以你的逻辑任何“污蔑”它贪污的它都可以提控包括网民。

哦,对了。 前屋主绝对是亏本卖。 2008她的买价就是250万了,加装修与买前的律师费+印花税+其它琐碎的费用还有涨价怎么会没亏本?

前屋主说不堪国阵一直不断对这间屋子的骚扰和指责,所以主动脱售给冠英,一了百了。 鸡哥身有屎当然不敢控告,一旦把证据摆上法庭,到时看谁难堪。

现在说多都没用,等反贪会查明,谁是鬼,谁搞怪,到时一清二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3-3-2016 01: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3-3-2016 01:26 PM
前屋主说不堪国阵一直不断对这间屋子的骚扰和指责,所以主动脱售给冠英,一了百了。 鸡哥身有屎当然不敢控告,一旦把证据摆上法庭,到时看谁难堪。

现在说多都没用,等反贪会查明,谁是鬼,谁搞怪,到时一清二楚。

这里的网友还真的比反贪局厉害,反贪局还没开档案,此事早被这里的网友批判与丢石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首长开了因为有默契,好朋友,所以便宜买卖的先列,以后人家用回同样的说辞来凸他,他不是暗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3-2016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eewee 发表于 23-3-2016 01:13 PM
如果不考察,犯法吗?买屋子,市价或叫价只是参考,最终还是看地点环境,租金回报,屋子状况,还有其他很多考虑因素来决定某间屋子值不值得买。

我在房地产投资有买过低于市价的屋子,那么我与卖方一定有利益关系或我给卖方某种好处? 很多人知道后也问我怎样有这样的机会,我只能笑笑不语,难道我有不可告人的事?那间屋子我也卖了,赚超过100%。还有另外一间屋子,我入手时也是低于市价,半年后想买多一间也不可以了,因为市价已起了超过20%,我出得价,人家不愿意卖给我。如果人家愿意卖给我,我哪有不买的理由?其实市场上是有这样的屋子,只是你手上有没有现金,承担得起风险与压力罢了。

那些网友一直挑战人家找低于市价的屋子给他们买,问题是如果有值得买的屋子也轮不到他们买,人家早在他们面前抢去买了。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而是他们露馅他们不懂房地产还一直嚣张呱呱叫,还真丢面!!

你/P小姐不是公务员/高官,你P小姐买/送都没问题.林首长99巴仙一巴仙,都不可以…身份不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unchang 发表于 23-3-2016 01:32 PM
林首长开了因为有默契,好朋友,所以便宜买卖的先列,以后人家用回同样的说辞来凸他,他不是暗干!!

只要没有跟他的职位,州政府利益有冲突,以朋友价买便宜的确不是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3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cteh 发表于 23-3-2016 01:32 PM
你/P小姐不是公务员/高官,你P小姐买/送都没问题.林首长99巴仙买收一巴仙,都不可以…身份不同

你爽了就好,继续爽。

你去讲你的,我有我的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3-3-2016 01:35 PM
只要没有跟他的职位,州政府利益有冲突,以朋友价买便宜的确不是问题。

所有人都可以说这是朋友价,所以嘛是便宜买卖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unchang 发表于 23-3-2016 01:38 PM
所有人都可以说这是朋友价,所以嘛是便宜买卖咯。

可以啊,有什么问题? 只要没有跟职位有利益关系,就不是犯法。 如果我跟冠英是好朋友,而我又很富有的话,我以一元卖给他也没任何问题,只要我跟他的职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就可以了。
我现在的屋子也是买到比市价便宜的,这就是朋友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5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3-3-2016 01:46 PM
可以啊,有什么问题? 只要没有跟职位有利益关系,就不是犯法。 如果我跟冠英是好朋友,而我又很富有的话,我以一元卖给他也没任何问题,只要我跟他的职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就可以了。
我现在的屋子也是买到比市价便宜的,这就是朋友价。

佳礼红卫兵会批判你与卖方有利益关系,你一定有给卖方好处才有比市价便宜的屋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unchang 发表于 23-3-2016 01:32 PM
林首长开了因为有默契,好朋友,所以便宜买卖的先列,以后人家用回同样的说辞来凸他,他不是暗干!!

先踏过他的尸体都有人说了,便宜屋算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eewee 发表于 23-3-2016 01:55 PM
佳礼红卫兵会批判你与卖方有利益关系,你一定有给卖方好处才有比市价便宜的屋子。

没办法,这些是要看朋友的,像某阵的人得罪人多,连租个店屋来开服务区也被人当水鱼来砍算到高高的价钱,民联的人家就以友情价来出租算到便宜便宜。这些是某阵的人恨不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3-2016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aomin 发表于 23-3-2016 01:59 PM
先踏过他的尸体都有人说了,便宜屋算什么?

那只鸡也是朋友借钱,用了一点,但已经还钱给人了嘛,朋友之间bo kira的,但是为什么还是这么多人在吵2.6M的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ari_TEL 发表于 22-3-2016 01:30 PM
随着槟城首长林冠英的“购屋案”持续发酵,前屋主彭丽君22日终于打破缄默,表示自己在没有考察市价的情况下,自愿以280万令吉出售洋房给林冠英,并强调当中并没有涉及利益交换。


综合《当今大马》与《东方日报》报道,彭丽君拟了一份声明,由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代读,指自己在2008年,以250万令吉买下宾鸿路的房子,但出租给林冠英后,国阵与非政府组织却对他作出子虚乌有的指控,令她感到厌烦,而决定出售房子。


彭丽君表明,房子出售的价格并没有参考市价,因为她认为没有必要。


她也澄清,本身不是在公开招标中购得山竹园地段的KLIDC公司董事或股东,因此此次交易不涉及任何利益交换。她也并非承受首长或任何一方的压力下,出售这栋房子。


她坦言,如果有人企图做出无谓的串联,来将她“拖下水”,她将保留通过法律追究的权利。


巫统打昔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日前指控,林冠英以超低价格,即280万令吉购得彭丽君所出售的洋房,比独立洋房估价的600万令吉至650万令吉低了一半。


你也可以看:林冠英280万低价买豪宅? 民众: 这是你情我愿!

林冠英命好,在行动党,做什么事都会有自己人合理化。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就行了,不需考虑有没有其他利益关系。但莫哈末基尔(用350万买了650万的房宅)就没那么好命。难道基尔拿着枪支逼卖主卖屋,不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
就让当局调查一下吧,没做错事,不需这么大反应。清者自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 发表于 23-3-2016 01:46 PM
可以啊,有什么问题? 只要没有跟职位有利益关系,就不是犯法。 如果我跟冠英是好朋友,而我又很富有的话,我以一元卖给他也没任何问题,只要我跟他的职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就可以了。
我现在的屋子也是买到比市价便宜的,这就是朋友价。

如果他还在政治界,你这是害他不是帮他,帮人家找他借口,但如果他已经退出政治界,这又另当别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3-2016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unchang 发表于 23-3-2016 02:06 PM
那只鸡也是朋友借钱,用了一点,但已经还钱给人了嘛,朋友之间bo kira的,但是为什么还是这么多人在吵2.6M的叻?

贪污得来的钱,用不完,退回去,就不算贪污?朋友能bo kira,反贪会能吗?就算没有人报案,反贪会也要自己报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6-10-2024 06:38 AM , Processed in 0.106846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