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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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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21-11-2012 11:39 AM 
爆發了不一定要封貼啊。。
只要處理掉那些開罵的網友就可以了啊。。又不是甚麼難事。。
是,隨便一個帖子都有戰場潛質。
但楼主的帖摆明是单枪匹马准备和一哥禁军开战的。
那就要看网友的个人EQ啦...但你觉得有多少人能保持着高EQ去‘交流’的?
再说楼主不是没有点火,只是刚点了但火势还很弱罢了。
结果超版跑去制止就无意踢翻旁边的火水..
这样讲,我倒有点觉得超版好像被某人摆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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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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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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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2: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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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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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21-11-2012 12:22 PM 
問題現在是。。 LZ 根本沒有必要「避嫌」啊。。
你要成立一個嫌疑犯之前。。最少也要有一定的嫌疑根據對 ...
有道理,受教了,哈哈~.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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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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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21-11-2012 12:22 PM 
問題現在是。。 LZ 根本沒有必要「避嫌」啊。。
你要成立一個嫌疑犯之前。。最少也要有一定的嫌疑根據對 ...
但是我想了解的是,以你之见,根据你本身的定义,要成立一個嫌疑犯之前。。最少也要有一定的嫌疑根据?
请问下这个疑犯根据是什么?只是想了解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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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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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7: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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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天 我只是对前个《披狼皮的羊》写的“嫌犯” 做出提问, 并不是指楼主,请不要误会我的回复。。
其实我在实习着,希望多了解会员的心态怎样看待这样的问题,也希望为两个当事人调解他们的“结”。多方面看待事情,可多体谅双方,之后才能互相谅解。也从中更了解会员,版主,超版他们不同的立场做出协调。如过楼主之前没有被警告过那样多次,那他就不会在这次关贴事件中有这样大的反应。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是希望可以取得双赢的局面,他们都可以和好,解除一直以来的问题,因为他们的问题是从以前存在,是希望他们都解开双方的问题,以后才能真正的皆大欢喜,虽然这是很难(可能是我的猜测,毕竟我是一个局外人,不了解他和CB的恩怨),但我希望进一点心意,仅此而已。
面对疑难的情况,我希望,论坛调解区真正的存在的意义是要解决他们的纠纷之外,也是让管理层和会员双方都要体谅,不是只有一方获胜就以为赢了什么,根据认知,应该要达到双赢才能让大家都释怀,体谅管理层的付出,也体谅会员的付出。多层面看事,也可以为论坛提供一个很好交流的平台。
本帖最后由 倚楼听风雨 于 21-11-2012 07:4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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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7: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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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21-11-2012 02:04 PM 
就是最少 LZ 的帖子也要有違反版規字面上的定義啊。。
很簡單一個粗口例子。。
是否可以直接引用楼主的那个主题的完整句子来做比喻吗?因为现在讨论的是楼主的相关事件,应该直接以楼主的事情来说明,再配合版规来看,之后对照下有没有你说的问题出现?
因为现在的事情不是骂粗话的范畴,会误导大家以为那个帖子没有骂粗话,我认为应该不要离讨论的事项原理,在看帖的会员也会看得更加详细,让大家明白,之后再来慢慢的友善的商议,让他们两人都可以化解彼此的纠结。
本帖最后由 倚楼听风雨 于 22-11-2012 10:33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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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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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楼听风雨 发表于 21-11-2012 12:00 AM 
其实,我本来不想发言的,但是一直看到你们一直讨论所以才来发言,
个人认为如果之前你有犯错,现在已 ...
实习版主你的 “避免发类似李宗伟什么做错什么的文章,这会让人误会” 是什么意思?
难道我有前科,就必须 “避嫌讨论李宗伟”?
那么跟 “抬不起头做人” 有何分别?
意思是说,以后我永远没机会讨论李宗伟咯?
那么对我很不公平!
本帖最后由 笨蛋傻瓜92号 于 21-11-2012 08:2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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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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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Haw 发表于 21-11-2012 12:15 AM 
我也明白该超版的用意,如果我没误会的话啦。
超版就纯粹不想该帖节外生枝,掀起不必要的骂战。
其实我看见超版那么用心用6小心掀翻我的底,反驳我,我也还蛮感动的!
我赞同你说的 “超版就纯粹不想该帖节外生枝,掀起不必要的骂战。”
可是,超版一开始就直接告诉我不就行吗?
要我注意用词不就行吗?
为什么一开始就诬赖我这次黑李宗伟?
为什么针对我?好要对我无礼?有前科就是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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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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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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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几位网友的回复与意见
恕我无法一一回复
我只能说,看完你们的comment,其实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
我想总结一句
超级版主@神的玩具-JC ,不好意思
我个人认为那 6小时,你是白花了
因为根本没有必要
你就针对这次 “李宗伟婚照” 事件,找个合理的理由说说涉嫌黑李宗伟就好了啊
要是找不出,就重开我的帖子啊
没必要花那6小时,挖回我之前的错,再断定我这次也有错
超版你这样做,有加重我罪恶感的成分,认定我每次讨论李宗伟,就有黑他的成分
请问超版你自问,你这么做,难道不就是在污蔑我的人格吗?如果我说你这次有黑我的成分,请问成立吗?
超版你说因为我一路来针对李宗伟,所以这次也是黑他。
那么按照超版你的逻辑,你针对我(你自己承认的,请参考 #78 “你说对了,我的确是针对你”),又毫无确实证据证明我的 “李宗伟婚照” 帖子有被封贴的理由,却对付我,还给我莫名的罪行,也是在黑我jek!
超版黑网友?罪加一等咯
恐怕你乌纱不保啊 
本帖最后由 笨蛋傻瓜92号 于 21-11-2012 08: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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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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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楼听风雨 发表于 21-11-2012 07:41 PM 
是否可以直接引用楼主的那个主题的完整句子来做比喻吗?因为现在讨论的是楼主的相关事件,应该直接以楼主 ...
你說可以去政經討論?這帖關係到什麼民生政治了?
你說討論到球員私事應該被關?那麼羽壇大部分的帖都可以關了,你不清楚狀況可以進去羽壇參觀,不用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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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2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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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天 发表于 21-11-2012 11:00 PM 
你說可以去政經討論?這帖關係到什麼民生政治了?
你說討論到球員私事應該被關?那麼羽壇大部分的帖都可 ...
你可以看短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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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2 0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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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不支持LCW也有錯的話,那麼這裡還叫論壇嗎?
一直在帖子裡說支持曼聯不爽利記,難道醬紫也要警告俺嗎?
那麼apple一直以來要告三毛公司也有錯的話,法庭還存在在這個世界上做什麼?
P/S:什麼幾小時啊~都不必炫耀出來的~誰叫你自找辛苦來找這個無薪工作來做?!
P/P/S:沒有能力的話~乾脆辭掉這義務吧~霸着位子只會給人說佳麗的笑話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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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11-2012 0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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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11-2012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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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2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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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shoot到超版酱有points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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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2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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