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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7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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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迟到三年的葬礼
这一夜,我是开着灯睡觉的。事实上,我根本无法睡着,我的眼睛一直圆睁着,明亮的匕首也一刻没有离开过我的右手。
我躺在床上,一次次试图说服自己,刚才我产生幻觉了,根本没有人在卫生间里洗澡。可是,我的假设又被自己一次次推翻。
我可以百分百的确定,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水龙头是关着的。因为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每次洗澡之后,都会把毛巾搭在水龙头上。可是当我再次进去的时候,毛巾竟然平平展展的放在毛巾杆上。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我的毛巾绝对不曾如此平整过。
一定是有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他曾经来过我的房间,曾经唱了一首奇怪的歌,曾经打开过我的水龙头。这个人究竟是谁呢,他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离开的?
一整夜,我就这样睁着眼睛硬熬过来了。当隔壁传来开门声音的时候,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光着脚丫飞快地跑出去,打开房门急切地问道:“李师傅,昨天晚上你听见唱歌了吗?”
邻家男主人出来卖早点,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盒子,他看到我之后先是一愣,旋即脸上显出迷茫的神情:“小林,你不会一夜没睡吧?瞧你的眼睛,红得吓人。”
“昨天晚上,那歌声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一夜未睡,自然是这副样子。
“什么歌声?”他急于想去买早点,对我的话并不在意。
“快十二点的时候,停电了,有一个老年人唱歌,我以为是你们家里人唱歌呢,于是我就踹暖气管子,你出来还骂了我。”
邻居笑了:“你做梦呢吧?昨天晚上我看球赛,一直到一点半才睡觉,哪里停电了?”
要不是我的手一直在门框上抓着,我几乎站立不住了。昨天晚上没有停电,莫非整栋大厦只有我的房间停电了?“没停电?你再好好想想,你过来踹我的房门的时候,走廊里也没有电吗?”
这个时候,楼层电梯到了,邻居一边往电梯里走一边说道:“我去踹你的房门,我有病啊!”
邻居已经走了,而我却瘫倒在房门口。昨天晚上没有停电,也没有老男人唱歌,可是记忆中的那一切为什么那样清晰呢?难道真的是因为我神经过于紧张,产生幻觉了?
我走回房间,首先检查了一下暖气管。我这人一向很懒,暖气管子经常是一个月才擦试一次,因此上面积满了灰尘。很快,两个清晰的脚印被我发现了,那是潮湿的拖鞋和尘土结合后留下的。昨天晚上,我的的确确曾经用脚踹过暖气管。
然后,我又走进卫生间。我赫然发现,在窗台上有几滴蜡油,也就是说,昨天晚上我曾经在这里点过蜡烛!三条毛巾整整齐齐的挂在毛巾杆上,浴巾也叠得方方正正,像豆腐块一样放在洗脸池旁边。
“这不是真的!”那一刻,我几乎要崩溃了。
我顾不上刷牙洗脸,只是用水打湿了头发,随便拢了拢,就逃出了自己的家。在大街上,我首先去了一趟银行,取了一万块钱,然后就开始了疯狂的购物过程。
昨天因为走得匆忙,我没来得及问毕不凡需要什么样的供品,因此我只能按照从电影里和小说中学到的知识,着重采购食品和香烛。
我先到超市买了两条香烟,一箱好酒;到菜市场买了一个猪头,一个羊头,一个牛头,还有二十斤排骨;在地摊上买了五百块钱的香烛纸钱。如此采购下来,花了两千多块钱,一个出租车也塞得满满当当。我仍然觉得不够,于是又买了一张红纸,包了一个五千元的大红包。
出租车司机看到我买的东西,一个劲摇头,可能是在感叹我的铺张浪费。
办完这一切,我给张静宜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自己去找毕不凡,不带她了。因为昨天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她今天处理辞职的事情,就不跟我一起去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单独给张静宜打电话,看来,她在我心中已经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十几公里的路程很快就得到了。当汽车转了一个弯,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看到昨天下午被雷电劈倒的那棵大树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许多。我的苦难就要结束了,用不了多久,毕不凡就会为我摘下灵魂挂件,那些非自然的生灵们将会离我远去,我将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上来。
我下了汽车,想要寻找一条通往山坡的小路,好把供品运过去。
突然,山坡那边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紧接着锣鼓喧天,还有凄厉的唢呐声。透过玉米地茂密的叶子,我远远看到,毕不凡所在的那个小山坡上站满了人,一股浓烟正在袅袅升起。
一股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我丢下司机,飞快地向声音响起的地方跑去。
穿过玉米地,就是昨天张静宜偷西瓜的那片瓜田。短短一夜之间,瓜田完全变成了两样。所有的瓜秧都被连根拔起,长成的西瓜被摘下来,很多半大不熟的西瓜就直接和瓜秧一起堆成堆。在西瓜地的另外一头,停着两辆大卡车,七八个人正在往上面装西瓜。看这个架势,瓜农似乎要放弃即将到手的大好收成。
这是为什么?如果不是家里发生了重大变故,那这个瓜农一定是疯了。
从瓜田往上看,桃林里密密麻麻站了几百号人。这些人有的手里拿着纸钱香烛,有的抬着纸人纸马,还有十来个人在旁边燃放鞭炮。而毕不凡所居住的那间茅屋,此刻正在熊熊燃烧着。
天哪,他们在做什么,莫非想要烧死毕不凡?
我快步往前跑,跑到一个正在采摘西瓜的中年妇女身边,急切地问道:“请问大姐,山上再做什么呢?”
“打尸骨呗。”中年妇女抬起头,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说道:“村长亲自挂帅,给死了三年的毕疯子打尸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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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7 05: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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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的故事~想请问作者的灵感出自哪里?
谢谢分享!继续加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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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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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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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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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殴打死人的尸骨
回到B市我就病倒了,一直在宾馆里睡了三天。
我之所以住进了宾馆,是因为我根本不敢进家。三天来我只让服务员给我送过两次饭,啤酒倒是送来了整整两箱,我不停的喝酒,希望能够忘却那些可怕的记忆。
负责给我打扫房间的服务员看到我这样,以为我失恋了,害怕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因此每天晚上都来我房间里坐一会儿,开导我千万不要想不开。
对于服务员的好意,我只能报以沉默。因为我知道,即便是我把我的遭遇告诉她,她也不会相信。我和一个老头子喝酒聊天,而这个老头子却是一个死了三年的人。这个世界上只要是神经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我的故事的。
那天我发疯似的跑上突破,却看到了一个令我魂飞魄散的场景。
一群农民正围着毕不凡的茅屋奔跑跳跃着,大火已经燃烧了好久,整座房屋都快要踏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手持一根皮鞭,正在抽打一张木制的桌子。而这张桌子我认识,就是前一天晚上我在毕不凡的炕上看到过的那张。当时在桌子上摆放着一个酒葫芦,还有一瓦盆香喷喷的兔子肉。可是今天,那上面摆放的不是酒壶,也不是兔子肉,而是一架人的骷髅!
那架骷髅的骨架上有不少泥土,似乎是刚从地下挖出来的,因为已经完全散架了,只能胡乱的在桌子上堆成一堆。头颅端端正正的摆放在骨架之上,两颗眼眶组成的巨大窟窿正好对着我。在骨头上还放着一张木牌,是新鲜木头做的,制造得很粗糙,上面用红墨水写着五个大字:毕不凡之位!
拿皮鞭的人可能是村里的村长,他站在桌子面前,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村长手持皮鞭,一下一下的抽打桌子上的骨头,并且在嘴里念念有词地说道:“毕老爷子,快快走吧。毕老爷子,一路走好。毕老爷子,别再回来了!”
附近的农村流行一种“打尸骨”传统习俗,以前我只是听说过,现在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是打尸骨,原来真的是抽打骨头啊!根据传闻,打尸骨的对象主要是针对那些生前作恶多端的坏人,村民们为了不让这个坏人转世投胎重新回来作恶,就以这种方式把死者的灵魂赶跑,让他到远处去投胎。
莫非毕不凡生前是一个恶人,这我绝对不相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毕不凡都像一个和蔼睿智的老人家。一定是昨天那个看瓜人被张静宜打了之后回去向村长诉苦,村长认为毕不凡的鬼魂在作怪,因此才急急忙忙的把他的骨骸挖出来,施以残忍的鞭刑。
鞭炮的轰鸣声,皮鞭的抽打声,村长的呼喊声,一声声炸雷似的在我耳边响起。村长每一次鞭打毕不凡的骨骸,我就浑身抽搐一下,感觉那鞭子是打在我身上一样,令我肝胆俱裂。
面对如此恐怖的事情,我当场没有神经大条,连我自己都在佩服我的坚韧。当我面无人色地回到出租车上,司机吓了一跳,以为我和当地的农民发生了什么冲突。因此司机二话没说,打着发动机就一路狂奔而回。
因为不敢回家,我就住进了公司平常招待客人的酒店。住进来之后,我关闭了手机,然后就是不停的喝酒。然而酒喝多了,却并不能让我忘记,那些可怕的场面反倒更加清晰了起来。
因为神经过于紧张,我终于真的出现了幻觉。我看房间内的任何东西,都和平时不一样了,他们似乎都有了灵魂,似乎随时都可能跳起来威胁我的生命似的。睡觉的时候,我担心被子里有另外的人;上厕所的时候,我担心马桶里会钻出一只肮脏的手臂;因为害怕鬼魂会突然跳出来用剃须刀谋害我,我干脆不再刮胡子。更有甚者,有一次我把进来给我送开水的服务员看成了鬼魂,我大声呼叫,吓得服务员摔了暖壶。
整整三天,我把自己关在宾馆的房间里不出来,每天都是在极度的恐慌中度过的。我每天都在担心,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一个鬼魂,抓着我去做牺牲者。我担心着,如果我一觉醒来,我的身体还是原来的身体,我的灵魂会不会变成刘胜的灵魂?
我吃得很少,但是却不觉得饥饿;我几乎睡不着觉,也没有困倦的感觉。
我就这样消沉下去,如果不是有人找到我,我还不知道要在这家酒店里呆多久。
来的人是韩娟,她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喝酒。我手拿一个酒瓶,正趴在地上捡拾不小心弄翻了的花生米。三天来没有洗过的脸一定很脏,眼窝一定血红血红的,胡子至少有一厘米长。我以为进来的人是服务员,因此并没有抬头,而是不耐烦的挥挥手,想要让她出去。
韩娟一把抢过我的酒瓶,拎着我的衣领子,把我丢床上去。“林峰,你怎么成这样了?”可以听得出来,韩娟的话语中充满了关切。
我睁开朦胧的双眼,看着韩娟傻笑:“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别忘了,我是一个私家侦探。你失踪三天了,吴老大已经发了寻人启事,整座城市都要翻遍了。”韩娟双手叉腰,气鼓鼓地说道:“你为什么关机,遇到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还当我是你的搭档吗?”
“我怕,我真的好害怕啊!”我把脸蒙在被子里,颤抖着说道:“你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吗?我竟然和一个死了三年的人一起喝酒,一起聊天,天哪……我……”
我断断续续地对韩娟讲述了我在农村经历的那些事情,我讲得很仔细,韩娟也听得很认真。我本来以为,韩娟听了以后,一定也会像我一样,表现出恐惧。可是我错了,韩娟不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冷笑了起来。
“这有什么好害怕的,我让你看看这个。”韩娟说完,把随身带来的手提包扔在床上,命令我道:“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拿起提包,打开往里一看,立刻就惊呆了。
在手提包里,竟然装着一颗人类的头盖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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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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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巾帼英雄的本色
“你看好了,这就是毕不凡的骨头,它可怕吗?”
韩娟的话如同炸雷一般,震得我脑袋嗡嗡作响:“什么,毕不凡的骨头,你怎么知道毕不凡?”
“是张静宜告诉我的。”韩娟把毕不凡的头盖骨扔在地上,踏上一只脚,说道:“你失踪了三天,张小姐急坏了,每天都去公司里找你。三个小时前我们深谈了一次,然后她就带着我去挖骨头了。”
原来,在我住进宾馆的第二天上午,张静宜就因为一直联系不上我,打车去毕不凡的小屋找我了。在那个地方,张静宜没有见到毕不凡的小茅屋,而是见到了一座新坟。
张静宜向附近的村民打听了事情的原委,村民们告诉她,这里有一个姓毕的人,无亲无靠。因为他整天疯疯癫癫的,人们都叫他毕疯子。毕疯子从来不和村里人来往,他在山坡上建了一座茅屋,种了一百多棵桃树,常年靠吃套卖桃为生。三年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毕疯子被雷电击中,死在茅屋中。因为毕疯子无亲无靠,死后无人管理,他的尸体就一直在茅屋里躺着。昨天下午,在桃林下面种西瓜的人看到死了三年的毕疯子竟然出现在茅屋里,被吓坏了,告诉了村长。村长认为是毕疯子的鬼魂作怪,他在埋怨村里人不掩埋他的尸骨,于是今天一大早,全村人出动,把毕疯子的尸骨给埋葬了,连带着也烧了他的小茅屋。
听了村民们的叙述,张静宜本能地感觉到我出事了,因此,她急急忙忙地跑到我们公司去找我。
公司里只有老板吴大维,他知道我和张静宜之间的关系,他想当然的认为,我之所以关闭手机,并不是因为我真的失踪了,而是为了要躲避这个小姑娘。因此吴大维对张静宜并不是很热情,三言两语就把张静宜打发走了。
可是又过了一天,我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吴大维也开始担心了。于是吴大维把公司里全体留守人马都派了出去,在全城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一天下来,还是没找到我,吴大维只好向警方报了案。
当三个小时前,张静宜再次到公司里去找我的时候,韩娟正好也在场。其实这个时候,韩娟已经通过特殊关系,知道我就住在这家酒店里,也知道了我最近三天来的生活状况,正准备过来找我。
两个女孩走到了一起,开始了一场推心置腹的长谈。当韩娟知道我的失踪很可能是因为毕不凡的时候,她打消了直接来找我的念头,而是和张静宜一起,去了那个埋葬毕不凡尸骨的土坡。
当时正是中午,天气热得让人呼吸都很困难,附近一个人也没有。韩娟围着毕不凡的坟墓转了好几圈,然后看看四下无人,竟然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她挖开毕不凡的坟墓,把毕不凡的头盖骨带了回来!
因为某种无法用语言说清楚的原因,韩娟并没有告诉张静宜她已经知道我的下落了,她让张静宜先回医院等候消息,自己却带着头盖骨来找我。
“你好好看看,这只是一块骨头,是一块没有生命,一动都不会动,不能伤害任何人的烂骨头。”韩娟双眼圆睁,瞪视着我。
我知道韩娟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我,可是我依然感觉到害怕。我在学习格斗技巧的时候,教练曾经用人体模型给我上过课,所用的道具,就是从医院里偷出来的一具人体骨架。当时我一点也不害怕。我相信,即便是把一颗刚刚砍下来的新鲜人头摆在我的面前,我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害怕。
但是这块骨头不同,它是毕不凡的。所有的东西,只要和鬼魂沾上了边,哪怕就是一张白纸也会让人产生恐惧感。
我低着头不说话,也不敢看地上的头盖骨。
韩娟显然是生气了,突然抬起右脚,狠狠的踩在毕不凡的头盖骨上。那块骨头在经历了三年多的风吹雨淋,本来就已经朽烂不堪了,哪里经受得了韩娟的大力踩踏,“咔嚓”一声,碎裂成数块。
“林峰,你太让我失望了。”韩娟一脚一脚踩着地上的骨头渣滓,愤怒的对我吼叫道:“你还是一个男人吗?一块骨头就吓成了这样,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做缩头乌龟,逃避是办法吗,你要逃到什么时候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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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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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地上的骨头越来越烂,我吓得心惊肉跳。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拉着韩娟推向一边:“韩娟,你在干什么,你疯了吗?” “我没有疯,我要证明给你看,这块骨头没有什么可怕的。”韩娟甩开我的手,激动地说道:“自从那天在上海,我在电梯里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人之后,我就已经相信了,这个世界上有鬼。可是我依然不怕他们。可是你呢,你的行为让我瞧不起你,你根本就不是一个男人。”
韩娟的话让我觉醒了。是啊,一个女孩子都不怕,我如果还这样逃避下去,我还算是一个男人吗?
韩娟站在我面前,注视着我的眼睛:“林峰,我问你,现在有鬼魂吗?你马上就要死了吗?”
“没有。”我惭愧的低下头,不敢看韩娟的眼睛。
“那么明天呢?这些可怕的灾难就一定会降临在你的头上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可是有一点我却知道,我们必须珍惜今天,珍惜现在。”韩娟抓住我的肩头,语气沉重地说道:“昨天已经过去了,明天还未可知,每个人都一样,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既然现在你很安全,你身体很健康,你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还要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自我逃避上。即便是命运真的无可抗拒,你注定要被鬼魂抓走,那你就更应该抓紧时间,好好享受你的现在啊!”
对啊,命运不可知,明天要发生什么,每个人都不会知道,那么我为什么还要消沉下去呢?
“韩娟。”我拉住韩娟的手,眼睛逐渐湿润了:“谢谢你。”
韩娟一拳打在我的肩膀上,终于露出灿烂的笑容:“我们是搭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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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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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美女洗澡
回到公司的时候,我的脸上有了笑容,不是不害怕了,而是获得了面对困难的勇气。
吴大维真是一个吸血鬼,他明明看到我一脸疲倦,却装作什么事也没有,一看到我就向我诉苦,说深圳的业务做不下去了,请我和韩娟去跑一趟。我正好也想到外面去散散心,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韩娟看到我重新振作起来,感到很欣慰,也表示尽一切所能帮助我。
我们的女雇主已经正式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随起诉书附赠的有许多我们三T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她的丈夫拥有大量隐秘财产,价值一点五亿以上。如果女雇主真的能够通过法院把这些财产平均分割了,那么根据合同,我们得到的佣金将会有七百五十万之多,公司里六个业务骨干,每人都能分到百八十万。因此老板很上心,员工们干得也很起劲。
我心中已经计划好了,一旦这个案子办理成功,我拿到钱之后就立刻辞职。至于辞职后的去向,我虽然没有想好,但是肯定要离开这座城市。这多少有点逃避的意思,但是总在这座城市里生活,我担心我的心理会承受不了。
去深圳的飞机第二天早晨八点起飞,因此我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必须回自己家里过一夜。说句心里话,虽然我已经决定勇敢面对了,但是内心深处还是有点怕,实在是不愿意回到那个曾经闹过鬼的地方去。
韩娟看出了我的疑虑,决定和我一起回去,晚上就住在我那里。
作为一对搭档,我们曾经多次因为工作需要住进同一家宾馆的同一间客房,甚至有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我们在当事人视线范围之内搂抱在一起装扮情侣。虽然我们都谨小慎微,恪守作为同事的最后防线,但是我知道,如果不是彼此有好感,是断不会做得如此自然的。
因此当韩娟说要和我一起过夜的时候,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我们都有自己的房子,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要求在我那里过夜。我有点感激,有韩娟在,我就踏实多了。
办理完相关手续,我们拿着一摞资料回家。下了电梯,我站在自家门口掏钥匙。这个时候,韩娟突然鼻子抽动了几下,脸上显出一种奇怪的神情。我立刻警觉了起来,身子一闪,走到房门一侧。
韩娟有个特殊的本领,就是她的鼻子特别灵敏,同事们都戏称她是狗鼻子。她能够仅凭一点气味,就能判断出各种饮料的名称,产地,以及年份等信息。
我第一次知道韩娟有这种本领的时候,是在乌鲁木齐。那一次我们一起去见一个当事人,当我们赶到的时候,发现他的家里一片狼藉,酒菜撒了一地。韩娟就是这样抽动了几下鼻子,凭借空气中残留的一种微弱的青稞酒的气息,带着我穿街走巷,走了四五百米,最终在一个垃圾桶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当事人。
“有什么情况?”我紧张得看着房门,做好了战斗准备。
“没什么,我闻到烤肉的香味了。”韩娟突然展颜一笑,耸耸双肩,若无其事地说道:“瞧你这紧张劲,那里像一个私家侦探。”
我松了一口气,再次伸手从口袋里往外拿门钥匙。恰在这个时候,一架下行电梯运行到我所在的楼层,韩娟伸手一按电梯的按钮,迈步走进了电梯。
“你先进去吧,我去卖烤肉。”韩娟面带微笑,冲我摆了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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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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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娟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平日里公司的同事互相讲笑话的时候,大家都哈哈大笑,唯独韩娟绷着脸。我从来没有见到过韩娟这样对我笑过,那笑容很神秘,有一种读不出来的韵味。我感觉韩娟绝对不是闻到了烤肉的香味,她一定发祥了别的,因此才故意走开。她发现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不过有一点我敢肯定,韩娟所发现的情况绝对没有危险,否则她不可能丢下我一个人。
“再来箱啤酒。”我对着电梯喊。
打开房门,往里一看,我立刻惊呆了,我终于明白韩娟闻到了什么。
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东西还是原来的东西,可是已经完全变样了。我是一个生活不拘小节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一个懒鬼,因此在保洁工没有来之前,脏乱差就是房间的主旋律。可是现在不同了,家具摆放得整整齐齐,地板擦得光可照人,我随手丢弃的衣物也都洗干净凉在了阳台上。在客厅的餐桌上摆放着四碟精致的小菜,一个汤盆,一瓶红酒,甚至还有两根插着红蜡烛的蜡台。
是谁进了我的房间,我并没有记得我曾经叫过钟点工啊!
莫非是韩娟?我的家只有韩娟知道,她把我的房间收拾干净,然后在电梯口悄然而退,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可是韩娟并没有我房门的钥匙啊,更何况韩娟也是一个大条的人,并不喜欢做家务。
突然,卫生间传来一阵淅淅沥沥的流水声。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有人在我的卫生间里,他在使用我的洗浴设备。又来了,那个可怕的东西又来了。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逃,马上逃离这座可怕的房间。可是,当我的手接触到门把手的时候,又停了下来。
为什么要逃,我能逃到哪里去?既然这个可恶的东西下决心缠住了我,那么必须有一个解决的时间。与其每天提心吊胆的等待,还不如冲过去,一了百了。
不管里面的是人是鬼,不管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危险,我都已经决定了,冲进去,做个了断。
我蹑手蹑脚走进客厅,伸手在酒厨底下一摸,拿出我事先藏好的一把大砍刀。我站在客厅中央,面对卫生间的房门,深吸一口气,突然一个箭步冲上去,抬腿就是一脚。
“咔嚓”一声,房门应声而碎。
“啊……”里面传来一声女孩子的尖叫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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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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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让人沉醉的温柔
我用的力气很大,本打算用房门把里面的人撞倒。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知道我闯祸了。因为我熟悉这个声音,那是只有张静宜才可以发出的甜甜的脆脆的声音。
“静宜!”我丢掉大砍刀,冲进卫生间。
我看到了一幅怎样的画面啊!洁白如凝脂一般的玉体上占满了晶莹的水珠,乌黑的长发半遮着玲珑的秀脸,水汪汪的大眼睛中突出出一丝恐惧,一抹娇羞。美,简直太美了,我实在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形容张静宜的美丽,我只感觉到我的心脏在狂跳,我的大脑在晕眩。
在这一刻,我的意识停止了运转。
我踹门的时候,张静宜恰好在靠窗的位置,因此碎裂的房门并没有撞到她。张静宜手捧一块浴巾,惊慌失措的遮挡身体的关键部位。那一丝慌乱,更是让人着迷。
我不由看得痴了,足足有十来秒钟,我才清醒了过来,慌忙弯下腰去扶房门:“静宜,没……没伤到你吧?”我有些语无伦次。
“没……没有。”张静宜也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过来,旋即心有余悸地说道:“干吗用这么大力,要是我站的靠前一点,我就从窗户飞出去了。”
我低着头,按好房门,可是慌乱中我把自己也关在里面。待我伸手去拉房门的时候,房门因为变形,竟然一时无法拉开了。“静宜,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来了坏人。”
“坏人,我看你才是坏人。想要看人家洗澡明说嘛,反正早晚是你的人了,干吗这么猴急,真不愧是一条色狼。”张静宜装作很生气跺脚,但是眼角却开始荡漾笑意。
我狼狈万分,用力拉开房门,落荒而逃。
几分钟之后,张静宜擦干了身子,围着一条浴巾走了出来。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住处的?”我和张静宜虽然有过一天的交往,但是我并没有带她来过这里。
“是韩娟告诉我的。”张静宜用小梳子梳理乌黑的长发。
“可是韩娟并没有我房门的钥匙啊?”这是问题的关键。
“找开锁公司呗。”张静宜斜倚在沙发上,顽皮的对我眨眼睛:“嘻嘻,八十块钱就搞定了。怎么样,我聪明吧。”
我无语了。开锁公司竟然在没有确定住家身份的情况下,盲目的为人开锁。还好来的是张静宜,如果是一个小偷,把我家里的东西搬空了都不会被人发觉。
“真没想到,你表面上光光亮亮的,却原来是一个大懒虫。这座房子至少一个星期没有清理了吧,到处都是垃圾,都快累死我了。”张静宜调整了一下坐姿,慵懒的伸开双臂,做出一副很累的样子。
“辛苦你了。”真是糗大了,竟然让张静宜看到了我的狼狈相。
“谢什么谢,我是你女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不过,以后你要对我好一点哦,否则的话,这里会比以前更乱。”张静宜站起来,在我面前转了一圈,双手把围在胸口的浴巾稍微向下拉了一些:“还想再看吗?要不要我拿下来让你看个够。”
我低下头,实在是没有勇气去看张静宜的身体。
其实我并非正人君子,我和渴望看到美丽女人的身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无法证实张静宜的身体。我觉得如果我那样做了,简直就是一种亵渎。
“不看啊,别后悔哦。”张静宜突然扔掉浴巾,走到我的衣柜前,拉开衣柜的门说道:“我穿衣服了,晚上我们去明月楼。”
“同乐馆好不好?”明月楼的菜我吃过,价格虽然很贵,但是味道并不太好。
“不行。”张静宜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我辞职了,姐妹们说好今天给我送行,雅间都订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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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6-2007 0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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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宜是认真的,她果然辞了职。我小心翼翼的抬起头,看到张静宜已经穿戴好了,一身白衣白裙,正在对着衣柜上的镜子梳理头发。我往衣柜里一看,心中不由得苦笑,里面竟然堆满了女孩子的衣服。看来这个张静宜还真把这里当作了自己的家,打算长住下去。 “你的姐妹们为你送行,我去恐怕不太好吧。”对于医院里的那些护士,我心中的印象并不好。
“你必须去,姐妹们点名让我带上你。七八个大美女围着你一个男人转,我们都没有说什么,你敢不乐意。”张静宜拿出一件衬衫,一条西裤,还有一双皮鞋放在我面前。这些东西都是新买的,还没开封。“快去洗个澡,刮刮你的长胡子,试试我给你买的新衣服,看合身不合身。”
我被感动了。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给我买衣服。在我的人生经历中,以前只有白灵一个女人,记忆中白灵是一个公主,是高高在上的女皇,她只会接受男人们的礼物,从来没给任何人买过东西。而韩娟是一个很粗狂的人,她更加不会给别人买东西,如果她想感谢某个人的时候,她宁可陪人去喝酒。
有女朋友真好。我暗暗下定决心,如果我和张静宜真的能够走到一起,我一定用我全部的生命来疼爱她。
当我洗漱完毕,穿上崭新的衣服出来的时候,张静宜也已经梳妆打扮完毕,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张静宜看到我,眼睛立刻就亮了,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冲到我面前搂住我的脖子。
“哇……帅呆了,酷毙了!”张静宜吊在我的身上又蹦又跳,兴奋得说道:“她们看到了一定羡慕死我了。峰,今天晚上你可要在我的姐妹面前好好表现哦。别像在医院里那样,总是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帅呆了,酷毙了!”我伸手在张静宜的小鼻子上刮了一下:“你当我是什么人,蛊惑仔还是小混混?”
“蛊惑仔怎么了?我们挑选男朋友的第一条件就是要酷,要酷得惊天动地,酷得一塌糊涂。”
“你的姐妹们不会都像你这样吧?”想起电影里的小太妹,我的背心直发冷,心中盘算着怎么打退堂鼓。
“她们呀?”张静宜撇撇嘴,不屑一顾地说道:“有护士长那个止血钳,她们会比猫咪还要乖。”
“止血钳,这名字好怪?”
“又硬,又冷,又丑,而且夹人忒狠,不是止血钳是什么?”张静宜得意地笑:“我起的名字,有创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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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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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没有了吗?。。。我要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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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7 1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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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又没有了。。。。。期待新的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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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6-2007 09: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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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睡了一个好觉
和张静宜的同事会面进行得非常圆满,我使出浑身解数,给张静宜挣足了面子,张静宜很开心。
我知道,女孩子都很虚荣,张静宜之所以让我参加宴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献宝。张静宜为了显示我的阔绰,同事们一来就大声嚷嚷着让她们随便点菜,七八个女孩子一阵欢呼之后,饭桌上就多了二十多道菜。
直到这时候,我才真正见识到当今小太妹的英雄本色。这几个在医院里文质彬彬,走路轻手轻脚,说话细声细气的女孩子一见了可口的饭菜,立刻就变成了一群饿狼。每一道精致的菜点上桌,都会引起女孩子们的一阵欢呼,七八双筷子一起伸过去,往往盘子还没有放稳,里面的精华就被一扫而空了。就连那个被称作止血钳的胖护士长,也露出少有的微笑,为了能吃到一口心仪的菜,不得不加入争抢的行列。
看着一群美丽的女孩子为了一道菜欢欣雀跃的样子,我也被深深感染了。
年轻真好啊。虽然我也是一个青年,但是多年来的职业特征,养成了我拘禁慎重的生活习惯。现在想一想,在过去的几年里,我还真的没有像今天一样开心过,放纵过。我可以大口的喝酒,很响的吃菜,够不着的时候还会毫不犹豫地站起来。一切都是那样自然,一点也不必担心失态。
因为吃得太快,只过了十几分钟,大家就已经吃得很饱了,而这个时候,还有几道主菜没上桌呢。在等候上菜的间隙,我充分发挥我的职业特长,把我经手的几个案例,隐去当事人的真实姓名,绘声绘色地讲出来。
这一招起到了极佳的效果,我很快就把女孩子们的注意力从饭菜上面吸引过来。七八个女孩子伸长脖子,一双双美目注视着我,七嘴八舌的询问故事的细节,并且时不时地发出一两声惊叹。
而张静宜就满足的坐在我身边,眼睛注视着我,目光里充满了骄傲和满足。
因为有的护士晚上要值班,吃完饭后护士长带着她们离开,其余两个护士和张静宜一起,要来我家看看。
护士长临走的时候,语重心长的拍着张静宜的肩膀说道:“小张,祝贺你,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了。你是聪明的孩子,不像美丽那样。唉……如果美丽在,她不知道会多开心啊!”
一句话勾起了张静宜的伤心事,她的眼泪刷得就流下来了。一群人抱作一团,足足哭泣了五分钟。
我站在一旁,看着一群伤心欲绝的女孩子,心中感慨万千。
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都和唐美丽有或多或少的关系。正是因为唐美丽的出现,我被卷入了一个灵异世界,我的心灵受到沉重的打击,我的生命随时都有危险。可是也是因为唐美丽,我认识了张静宜,从张静宜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从来没有感受过得快乐。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应该感谢唐美丽,还是应该抱怨她。
我低下头,抚摸左手腕上的灵魂挂件。这个曾经给我带来无限恐怖的东西,此刻是那样的安详,在路灯的照射下,散发着柔和的黄光。灵魂挂件一如既往,入手温热,摸上去有一种滑腻的感觉。就是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镯子,给我带来的困扰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为了它,我甚至已经起了离开这座城市的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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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6-2007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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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这只镯子摘下来,我想尽了一切办法。我曾经用钢锯锯,用锤子砸。可是,我万万没想到,这只表面上看似石质的镯子,其坚韧程度却超乎人的想象,钢锯和锤子在上面几乎没有留下一点擦痕。更有甚者,这只镯子似乎真的和我的身体有了某种联系,每当我用外力想要破坏它的时候,我的手腕就感觉到无比的剧痛。似乎镯子已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破坏它就等于破坏我自己的皮肉一般。 最终,我悲哀的发现,唯一行得通的办法,就是动手术把我的手齐腕切下去。我不想变成一只手的残废,因此我只能整天戴着它。
这个时候,韩娟的一条短信信息传进我的手机:好好享受吧,明早八点机场见。
我明白了,韩娟为什么突然离开的真实原因。我的心中很感慨,韩娟这个人虽然表面上很大条,但是她依然是一个女孩子,她依然会吃醋。我真不知道,明天在机场相见之后,我该怎样向她解释。
一回到家,张静宜就带着她的两个同事钻进我的卧室,房门一闭,在里面叽叽喳喳的闹腾了起来。我被晾在一边,只好无聊得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一直到十二点多,卧室里还没有安静下来。看来,那两个女孩子是打算在这里过夜了。
这样也好,有两个女孩子陪伴,避免了我和张静宜单独相处的尴尬场面。于是,我就躺在沙发上,和衣而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特别香甜。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烦恼的,可怕的事情统统从我的脑海里溜走了,只留下甜美的回忆,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我的脑海中跳跃。
清晨的时候,我被一声清脆的碗碟碰撞声惊醒了。我抬起头,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毛巾被,张静宜腰间围着一个围裙,正在厨房里忙碌着。
张静宜看到我醒过来,放下手中的活计,走过来按住我的肩头说到:“晚上睡觉开那么大空调干吗,感冒了怎么办?乖哦,再躺一会儿,早餐马上就好了。”
吃早点的时候,我告诉张静宜,我要去深圳出差,可能半个月才回来。本来我以为,以张静宜的习性,一定会吵闹着要和我一起去,我心中也做好了打算,如果她一再要求的话,我就带她去玩一玩。
可是没想到张静宜听了丝毫没有不高兴的样子,而是淡淡地说道:“男人嘛,应该以事业为重,你去吧,家里交给我了。”
幸福啊!除了幸福我还能说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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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7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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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古董拍卖会
我和韩娟在深圳的工作进展得很不顺利,整整一个星期,我们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探工作处于僵局阶段。正在这个时候,从公司总部传来一条爆炸性的消息,我们的女当事人出车祸死亡,工作已经没有继续进展下去的必要了。
女当事人死了,公司和她签订的合约自然就无法履行,即将到手的上千万佣金就这样打了水漂。对于这样的消息,我和韩娟都很震惊,毕竟我们每日每夜的忙活了半个多月,眼看着到手的钞票又飞走了,心情实在是很恼火。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得到消息的前三个小时,正好是我们的女当事人离婚案件的开庭时刻。女当事人驾驶着一辆宝马车从郊外的别墅进城,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与一辆载重卡车正面相撞,宝马车被压成了铁饼,里面的女当事人当场毙命。
因为车祸发生的时间耐人寻味,因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怀疑是女当事人的丈夫制造的这场车祸,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分割。警方已经开始调查,不过这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和女当事人的合约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即便是真的调查出来车祸是一场谋杀,我们的佣金也不会有支付的可能。
忙活了半个月,却换来空欢喜一场。女当事人给了我们二十万活动经费,现在已经用得七七八八了,公司顶多弄个不赔不赚而已。
既然工作中止,我和韩娟也就准备打道回府。傍晚的时候正好有一架飞往B市的飞机,趁着还有点时间,我带着韩娟到街上转转,打算给张静宜买点东西回去。
这是一周来我们第一次逛街,徜徉在深圳繁华的街道上,我由衷的发出感叹。这座城市从建立至今才短短二十多年,竟然发展得如此繁华,真是人间奇迹啊!
我本来打算给张静宜买几件衣服回去,因此拉着韩娟帮我挑选一下。没想到韩娟却断然拒绝了我的请求,声称她不会选小女孩子的衣服。没办法,我们只好在大街上胡乱转悠。走着走着,一个露天举行的小型拍卖会吸引了我的目光。
在中国,凡是上规模的拍卖会都是由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拥有一整套严格的审批程序。但是也有一些小型的,私人性质的拍卖会,因为涉及的金额不大,所以政府的职能部门并不干预。这样的拍卖会我见过许多,拍卖的东西大到古玩玉器,小到牙刷手套,应有尽有。拍卖的形式也五花八门,有的有底价,有的没有。光顾这样的拍卖会,眼睛一定要雪亮,因为他们拍卖的东西大多数是假冒伪劣,而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任何保障,上当受骗的事情经常发生。
这个拍卖会的会场设在一家古玩店门口的空地上,临时搭建了一个简易平台,所拍卖的东西就陈列在平台上,拍卖师拿着扩音器,声嘶力竭的鼓动路过的行人购买商品。
吸引我的目光的是拍卖师手中拿的一串珍珠项链。这串项链上的珍珠直径都有五毫米以上,颗颗圆润,色泽白晰,非常漂亮。项链的低价很低,只有十块钱,拍卖师一拿出来,大家就纷纷加价,很快就飙升到三百二十元。
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串项链,想象着如果挂在张静宜洁白细腻的脖子上,那将是一道多么亮丽的风景线啊!
我等了大约半分钟,看到大家不再加价了,于是举起右手,准备喊价。
“那不是珍珠,是塑料的。”韩娟一把把我的手臂按住,说道:“亏你还有一个收藏古董的朋友,连这点都看不出来。”
“我自然知道那是假的。可是它很美,不是吗?”我笑着说道:“只要美就足够了,价值尚在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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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6-2007 09: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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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了解女孩子的心。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会很在意男朋友送的礼物的。如果让她知道你拿一条只值十块钱的烂货糊弄她,她会怎么想?何况你这是第一次给张小姐送礼物,因此更应该注意点。” 韩娟说得有道理,我打消了买项链的意图,可是我并没有走,我等着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好东西没有。
因为没有竞争者,项链最终以三百二十元成交。在交接的时候,买卖双方都显得很不高兴。我猜测,那个买项链的人可能不是真正的买主,他是一个托。几乎所有这样的拍卖会上都有托,他们存在的目的不是买货,而是哄抬物价。
紧接着拍卖师又拿出一件拍品,当他拿着拍品向观众们展示的时候,我惊讶得险些叫出声来。我的身体如遭雷击,简直失去了行动的能力,只有一双直勾勾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拍卖师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块石头,确切地说是一块底部直径三十来厘米的圆盘,中间有一根圆柱的奇怪的石头。这块石头颜色有些发黄,不过色泽很莹润。我之所以感觉到震惊,是因为这块石头的石质和我手腕上的灵魂挂件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更重要的是它的形状,它和毕不凡所描绘的生命石柱完全吻合。
生命石柱,这就是生命石柱,我的心疯狂的跳动着。
拍卖师高举着生命石柱,大声喊道:“拥有三千年历史的玉石一块,起价两万元,有应价的没有?”
凡是参加这种拍卖会的人,大多不是有钱人,也不会是古玩收藏爱好者。一块石头起价两万元,拍卖会的举办者绝对是选错了地方。
果然,一听见价格,围观的人就发出一阵嘲弄的讥笑声。有的人开口骂拍卖师是骗子,也有的人准备离开。
似乎拍卖师也并不是真的想做成这笔生意,他再喊了一声,看到无人应价,于是就放下生命石柱,高声喊道:“拍卖会到此结束,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
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举起手喊道:“两万元我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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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7 09: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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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天价的石头
平地一声雷,我的话音刚落,几百只眼睛就齐刷刷的对准我,惊愕的有,讥笑的有,更多的是好奇。像这种类别的拍卖会,成交金额都不大,一般在几十到几百之间,偶尔也有上千元的物品出现,但是出现数万元的物品,而且还有人出价,这足够引起轰动了。
拍卖师用左手一指我的方向:“这位先生出价两万元,还有没有再加价的?两万元一次,两万元两次……”
在拍卖师的木槌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刚才购买项链的买主却高声喊道:“两万一。”
“两万二。”我毫不犹豫地又加了一千。
“两万三。”对方步步紧逼。
我现在已经可以百分百的肯定,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托,是来故意哄抬物价的。我在心中计算了一下携带的现金,问韩娟道:“你带了多少钱?”
韩娟和我搭档了两年多,十分了解我的脾气禀性,她知道我不是一个冲动型的人物。虽然她很奇怪我为什么对这样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如此紧张,但是她知道我一定有我的理由,因此听到我的询问,就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手头有一万块,我还带着一张银行卡,里面有六万多。”
“三万。”我不想做过多纠缠,因此一次性加了七千。
“三万一。”那个托还真够狠的,竟然想让我出再多的钱。
“三万五。”我说完拉起韩娟,装作要走的样子。
果然,那个托上当了,不敢再加价。然而正当我认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又冒出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者,他一上来就出价五万,比我的价格高了整整一万五。
街边拍卖会上的一块石头竟然排到了五万块钱,围观的人沸腾了,纷纷窃窃私语,猜测这块石头的来历。有略懂收藏的人已经开始在心中盘算,这块石头是不是一个漏?不过大多数人还是持着一种怀疑的态度,认为这是一场骗局,我和那个买项链的人都是托。因此有部分人投向老者的目光中就有一丝同情的意味,以为这个老者即将上当受骗。
五万块钱不是一个小数目,我需要省吃俭用好几个月才可以赚到,因此我犹豫了。拍卖师也似乎被这个数字镇住了,好半天没有应答。所有人都看着我,看看我还会不会爆出一个更高的价格来。
我之所以想要购买这块生命石柱,完全是为了去掉我的一块心病。在我的心中已经十分确定灵魂挂件和生命石柱拥有某种神奇的力量,而且这种力量是对我极其不利的,最近一段时间的一切梦魇,都和这两块石头有关。如果我能把生命石柱买下来,并且把它摧毁的话,那么灵魂挂件就失去了发挥作用的基础,我的生命就可以保住了。
我咬咬牙,高声喊道:“六万。”
“十万。”几乎就在我的话音刚落的那一刹那,老者再次把价格提高了四万。
老者喊价完毕,用一种挑衅的目光看着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开始认真打量起这个竞争者。这个老者个头干瘦,只有一米六五左右的身高,但是面色红润,身板干净利落。老者头戴一顶灰色的礼帽,身穿灰色的中山装,脚蹬一双布鞋。这样的穿着打扮,很像二三十年代人。
“十四万。”我心一横。这可是我能动用的最大数额了。
“三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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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7 09: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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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个字,如同三颗重磅炸弹一般,把围观的人群都炸蒙了。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在怀疑我们是演戏的骗子了。人们议论纷纷,猜测这块石头是不是真的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几十万块钱。我没有那么多钱,只好认输。我无限留恋的看了一眼生命石柱,拉着韩娟,挤出了人群。
直到走出将近百米,韩娟才问道:“林峰,为什么要买那块石头?”
“那就是生命石柱啊!”我的声音很低,因为没有拍到生命石柱,心情很落寞。
“你怎么能确信那就是生命石柱,你根本没有走到跟前仔细观察过。”
我曾经在宾馆里对韩娟讲述过还魂祭坛的事情,因此她知道灵魂挂件,也知道生命石柱。
“还用得着去看吗?那块石头的形状如此古怪,不是生命石柱是什么,何况生命石柱和灵魂挂件是同一种材料制造的,我能确信。”
我抬起左臂。在左臂的衬衣袖子处稍微有一圈凸起,那下面就是灵魂挂件。自从灵魂挂件不能摘下来之后,我就只穿长袖衣服了。毕竟一个大男人带着一个镯子,而且是一个很丑陋的镯子,是一件很扎眼的事情。我们的职业最重要的是保密,不能给别人留下任何特别容易记忆的地方。因此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我只能穿着衬衫挥汗如雨。
“另外,自从拍卖师拿出生命石柱之后,这只镯子就有了反应。”我抚摸着镯子说道:“每一次发生奇怪的事情之前,这只镯子都会突然变得很冰冷,这一次也不例外。”
韩娟听完我的话,转身就往回走,我一把拉住她:“你要干什么?”
“回去,和那个老头商量一下,看看她愿不愿意出让生命石柱,如果他不愿意的话……”韩娟双眼露出凶光,狠狠地说道:“我们就只有对不起他了!”
我知道韩娟的心情,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她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直在为我担心。现在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韩娟是一个格斗高手,如果她真的想要抢夺的话,十来个大男人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不可!”我摇摇头,强忍着想要陪韩娟一起回去抢劫的冲动:“只要不让灵魂挂件和生命石柱结合在一起,我想我还是安全的。那个人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古物收藏家,我们这样做,很不公平。”
依照韩娟以往的脾气,她一定还会争辩一番的,可是她回头看了看拍卖会的方向,却突然转过身来。韩娟的右臂挂上我的臂弯,做出一副很亲昵的样子:“赶快走,别回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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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7 1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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