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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13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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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6-12-2013 10:1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思念里的流浪猫 : 其实我期待你更多的意见。
dogdogman : 投民联可以后悔,后悔却不可以囊叫;囊叫就要 ...
那不过是你个人想当然尔的主观定义。
鄙视可以是针对个人,也可以是针对群体。举个很实际的例子,五毒散假造新闻,煽动种族情绪,受到读者鄙视。
请问读者不知道新闻是谁写的,如何去鄙视个人?
但是,读者还是会鄙视这间没有新闻道德的报馆。
请问这是歧视吗?
reserved rights, 告诉你保留的权利。。商家有商家的,消费人也有消费人的。
你举的不是这里的法律,不要把外国的法律混在一起谈。要不然等一下有人也要提朝鲜法律。
本帖最后由 yame 于 17-12-2013 12:0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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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13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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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13 1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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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6-12-2013 11:3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同样的概念,如果我纯粹拒绝供应给指定群体,如:女性。。。歧视是沾不上边的?
有些spa是专做女性生意,有些专做男性生意,
有些轻快铁有专设女生车厢,是性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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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13 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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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6-12-2013 11:3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同样的概念,如果我纯粹拒绝供应给指定群体,如:女性。。。歧视是沾不上边的?
在contract law我们只需要知到底是binding还是non binding吧了
在这个餐馆的例子很明显的是non binding
因此拒绝提供服务给女性是合法的
当然如果国家还有平等法案不准许歧视特定人士的话,那就算是非法
在这个例子,莫说我国没有平等法案,就算有,拒绝提供服务给马华,马华党员,或者穿马华制服的人士根本不是歧视
我想你要搞清楚歧视在法律上的定义,何种情形才算歧视
只有针对那些人身上无法改变的特征,如高矮,男女,美丑,血缘等才算歧视
像马华党员这种可以加入也可以退出的身份,是完全不能构成歧视,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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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12-2013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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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e 发表于 16-12-2013 11:4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不过是你个人想当然尔的主观定义。
鄙视可以是针对个人,也可以是针对群体。举个很实际的例子,五毒散 ...
以下是你引用的。。
A shop owner displaying their goods for sale is generally making an invitation to treat (Pharmaceutical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v Boots Cash Chemists (Southern) Ltd [1953] 1 QB 401). They are not obliged to sell the goods to anyone who is willing to pay for them, even if additional signage such as "special offer" accompanies the display of the goods.
我的问题是,你所引用的是个案,还是群体。
其实你应该爬帖,如果你不认同该定义,你应该早点说。。。不然我们谈着不同样的东西,定义不一样,怎么谈?
。。那么你可以给我 discrimination 和 prejudice 的分别吗?
。。以下是一个分别的例子,
A prejudiced person may not act on their attitude. Therefore, someone can be prejudiced towards a certain group but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them.
。。你可以赞同吗?
那 anti-discrimination 是中文叫什么?
我能够利用外国的法律来批评国阵的缺乏,我就能那国外的法律来衡量这课题。。如我所说,我不会当我不认同的时候,国外的法律不能说;我认同的时候,国外法律就可以说。。。。可不可以不是看情况的 convenience。。。。 cari 刚刚开始不能拿国外的人权来说吗?我看不是吧。怎么当你不能认同的时候,我就不能呢?
如果朝鲜有你认为好的法律,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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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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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dogman 发表于 16-12-2013 10:4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投民联,难道投国阵。或者自命清高,谁也不投?
这种找死的高人往往都是死的很惨。
你神话民连是你的事,对我来说民连是带有宗教式的洗脑煽动仇恨的组织,我对这样的组织最痛恨,尤其喜欢标榜自己是正义要带个大家光明这种鬼话,我有义务带出这个信息给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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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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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7-12-2013 12:11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下是你引用的。。
A shop owner displaying their goods for sale is generally making an invitati ...
They are not obliged to sell the goods to anyone
既然是anyone,当然就包括个人与群体了。
我一开头不就说了吗?有人还把黄秋生的访问link了进来,可见他也看明白我在说甚,鄙视不等于歧视,是你自己看不明白而已。那么你可以给我 discrimination 和 prejudice 的分别吗? 上面已说得很清楚,因为行为而被人排斥,不能称为歧视。你举的descrimination与prejedice并不能完全可以完整地描绘整个情况,因为,还有一种情况,叫boycott。
A boycott is an act of voluntarily abstaining from using, buying, or dealing with a person, organization, or country as an expression of protest, usually for social or political reasons. 美国之前由于不满缅甸的人权情况,而对缅甸(群体)实行禁运,请问是descrimination还是prejedice?我能够利用外国的法律来批评国阵的缺乏,我就能那国外的法律来衡量这课题。。如我所说,我不会当我不认同的时候,国外的法律不能说;我认同的时候,国外法律就可以说。。。。可不可以不是看情况的 convenience。。。。 cari 刚刚开始不能拿国外的人权来说吗?我看不是吧。怎么当你不能认同的时候,我就不能呢? 你错了,国阵最受批评的不是没有引进外国法律,而是没有公平公正地执法与司法。我国没有反贪法令吗?我国的宪法没有人权吗?这些都有,只是被选择性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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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2: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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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zeA4 发表于 16-12-2013 11:5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contract law我们只需要知到底是binding还是non binding吧了
在这个餐馆的例子很明显的是non binding
...
如果一间 spa “只” 招待女生,我未必认同是歧视。。。比如
一间酒吧 “只” 招待 biker,
一间餐厅 “只” 招待 tuxedo, 这 non binding,同时不歧视 (exclusivity),我可以赞同。
一间餐厅“只不”招待 马华,而又不歧视,我不赞同。
就比如,一间米商“只不”供应 华人,而又不歧视。。怎么能够成立?除非 at your convenience... (任何人)
宗教不是可以改变的特征吗?
我是华人,穿起印度装来,是改变了特征吗?
如早前有提到,(请爬帖)这里只是讨论,未必有任何实际作用的。
所以,我认为人权问题是国际性问题,国与国之间互相借鉴是很普通的事情,而且也不是第一次引用国外的人权保障来批评政府。
本帖最后由 mayhem_666 于 17-12-2013 01:2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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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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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 发表于 17-12-2013 12:3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神话民连是你的事,对我来说民连是带有宗教式的洗脑煽动仇恨的组织,我对这样的组织最痛恨,尤其喜欢标 ...
土權呢?![](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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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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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e 发表于 17-12-2013 12:42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They are not obliged to sell the goods to anyone
既然是anyone,当然就包括个人与群体了 ...
我觉得我很难和你沟通。。。
我的问题:是个案,或群体。。。reserved 的权利,是保留权利对个案,还是(全面)保留权利包括群体?
鄙视不等于歧视,我之前也有说过。。。为何你还没爬帖?
如果你要认为那是杯葛,我没有意见。。我的看法是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店主歧视,
如果这是针对也好,歧视也好,杯葛也好。。店主只敢向 MCA 作出而已。
美国那个做叫着 sanction....
国外很多法律和法令,国内是没有的。。。可是那也不是我所说的。。。我说是我可以引用国外法律,你要用朝鲜的也可以。。。你应该回答我 1)可以引用国外法律,2)不可以引用国外法律。。。。。。不然等下你忘了你有没有作答,都了一个圈回来,发生你要引用就可以,我引用就不行。。
最重要的。。。。请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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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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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118 发表于 17-12-2013 12:50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土權呢?
当然你可以说土权也是,但是我对民连的看法也是一样的,民连分裂我的亲朋戚友,我不会对这种政党抱有任何期望,拿所谓的正义在我面前摆动对我是行不通的,民连,好之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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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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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118 发表于 16-12-2013 11:5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會拿其他球隊的支持者來問,就表明你知道店主有沒有權利給人進
竟然你已經知道店主有這個權力了, ...
。。。。。。
那。。请问我怎么自打嘴巴,如果我只是问了一个问题,过后,全是你自己假设的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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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3: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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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3: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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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6: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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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 发表于 17-12-2013 01:11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你可以说土权也是,但是我对民连的看法也是一样的,民连分裂我的亲朋戚友,我不会对这种政党抱有任何 ...
公然支持土权的污统需要要自为之吗?对民联不抱任何希望,那你对污统抱有很大的希望了?
按照华人支持民联的比例,你的亲朋戚友应该有超过80%支持民联的吧?为什么不说你和那10多%的人分裂了亲朋戚友呢? 本帖最后由 老医师 于 17-12-2013 07:1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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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09: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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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118 发表于 17-12-2013 03:10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麽店主有說他歧視馬華嗎?
沒有的話,你凴什麽開口一句歧視,閉口一句歧視
我就用你的邏輯問 ...
。。在没有店主的讨论下。
认为店主针对只是党衣,不是政党的。。也可以继续讨论。。即使店主实际上明明白白的针对马华。
认为店主歧视马华,其实也没有错的。。也可以继续讨论。。即使很多网友不想将歧视和店主挂钩。
认为法律上很普片的,不是个案的。。。也可以继续讨论。。不管实际上法律管不管用。
。。以上网友们都是为事情假设而已。。难道我有说他们错?最多我赞同或不赞同而已。
他们所有对事情的假设,我有用假设来将话硬塞进他们嘴里吗?。。
。。店主的举动已经是时事(请看报纸),我的发表是时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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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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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 发表于 17-12-2013 12:3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神话民连是你的事,对我来说民连是带有宗教式的洗脑煽动仇恨的组织,我对这样的组织最痛恨,尤其喜欢标 ...
最痛恨?哦哦哦。。。原来你痛恨民联的程度更胜于痛恨国阵。早知道就讲啦,浪费我那么多时间。
讲不过人,就整天讲别人拜神。手指指讲别人拜神,自己显示出与众不同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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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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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hem_666 发表于 17-12-2013 01:08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我很难和你沟通。。。
你觉得很难沟通是因为你只会鉆牛角尖,当別人从另一个新角度提出新的论点时,你便失去了讨论方向。
其实你自己也不知道,你一直强调的prejudice与discrimination正是你整个论点的最致命软肋。
甚么是prejudice?它不是一个中性词,而带有贬义的:
preconceived opinion that is not based on reason or actual experience.
所以,当你提出A prejudiced person may not act on their attitude. Therefore, someone can be prejudiced towards a certain group but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them的时候,你的大前题是prejudice。所以,会造成discrimination的主要前题,与对方是个体或是群体是无关紧要的。
我举个例子,两家公司:A公司与B公司一齐招聘,这两间公司都声明不请马来人。
首先,A公司主管认为马来人比较笨,不可靠(prejudice)。所以不请马来人。
B公司主管认为,他的公司是一间养猪厂(客观事实),所以不请一出生就是回教徒的马来人。
两间公司都是針对马来人(群体,族群),但是,A公司是根据个人的主观偏见所做出的行动(act),所以A公司存有歧视的嫌疑,而B公司则没有。
所以,很明显的,你所提出来的男女性別,年齡,个人群体等等问题,都不是构成歧视的条件。同时也暴露出你对“歧视”这名词没有甚么概念。
你把店主不满马华的表现归纳为prejudice,本身就是一种prejudice。你根据这种prejudice,act on your attitude来佳礼开贴,本身是不是也是一种歧视反马华人士的一种行为?
马华的无能是一个客观事实,要写起来,一匹布也不够长。而第十三届大选城市华人选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你自己有爬自己的贴,上面的人都有提出一大堆的论据。所以,根据上面prejudice的定义,店主对马华的不满是有根有据的,根本就不能说是prejudice。既然不属于prejudice,你的discriminate推论也就自动瓦解。
我一开始就使用卑贱行为招致受鄙视的论点切入,原本就是不想跟你太过咬文嚼字。但是,看来你无法适应“从另一角度”看待问题的讨论方式。
简单说一句,抵制是一种不满的反抗行为,如果不满是由于preconceived opinion that is not based on reason or actual experience,也就是prejudice,那么这种抵制就有可能造成歧视。但是,如果这种不满是based on reason or actual experience,那么这种boycott就不包含在你所谓的discrimination的定义之內。
Sanction就是boycott的升级版,不是每个人,或群体,或国家都有sanction的势力与权力。
国外很多法律和法令,国内是没有的。。。可是那也不是我所说的。。。我说是我可以引用国外法律,你要用朝鲜的也可以。。。你应该回答我 1)可以引用国外法律,2)不可以引用国外法律。。。。。。不然等下你忘了你有没有作答,都了一个圈回来,发生你要引用就可以,我引用就不行。
要引用甚么国的法律,要看你讨论的课题,如果你要針对店主拒客的问题讨论其合法性,当然要以国內的法律为准。这是简单的逻辑,不是吗?
你的地基建歪了,爬得越高越危险。重建你的地基--理论基礎吧。 本帖最后由 yame 于 17-12-2013 10:5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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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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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3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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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 发表于 15-12-2013 05:1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店主用正义来合理化自己的极端,大家还大力赞好,如果继续鼓励这样的行为,华人会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刚才 ...
以你的逻辑来看,警察就是用正义来合理自己的暴力。=)
所以你应该呼吁警察叔叔们用爱的教育辅导小偷、强盗、强奸犯、黑社会 哈哈哈哈
用牢狱、鞭刑、死刑都是更严重的人民分化哦 ^^
聪明的自然看得懂当中的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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