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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尔莎b

短篇鬼故事-更新20/1/12_3个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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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9-2011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凄冷的月光刷白了这片乱葬岗。远近多少高高下下的坟堆,似波浪起伏。草都映成发蓝的银色。有碧绿的磷火在其间飘来飘去。

  我将人皮平铺在地上,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就象百多年前在湘帘低垂的绣闺里描花样子。一时间恍惚的幻觉荡漾开来。仿佛还是在苏州的家里,明窗之下,花梨木的几案上铺着素绸,纤手执着兔毫笔细细描画一朵半开的芍药,腕上的玉镯轻轻地荡。春芸在一旁伺候着。苏州城谁不知秦大人家的小姐雅擅丹青。花样子,都用不着比着图样儿,自己便画出来。深闺昼长,曾画了多少的花,多少的鸟,多少的仕女……

  仕女。月光下我看到自己枯干的长长指爪握着彩笔,人皮上一点一点地现出了眉目。眉似春山,眼如秋水,樱桃口,似有若无的浅浅笑靥……那云鬓花颜。曾倾倒了整个苏州城的容貌。

  每一笔下去,空空的腔子里一阵伤痛。没有心,疼痛找不到着力点,便扩散到全身。火红的眼眸里射出光焰。我无泪可流。自从化为厉鬼,我便再没掉过眼泪。眼睛里日夜燃烧不停的火焰早已将泪水煎熬净尽。

  乱葬岗上,我画着自己的旧日容颜。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这样地美丽过的呀。

  忽然想起那时候背着人偷看《牡丹亭》。那杜丽娘,游园惊梦,梦中的片时春色使她日渐瘦损,在幽闺自伤自怜,画下自己的容貌。

  ……轻绡,把镜儿擘掠。笔花尖淡扫轻描。影儿呵,和你细评度:你腮斗儿恁喜谑,则待注樱桃,染柳条,渲云鬟烟霭飘萧,眉梢青未了,个中人全在秋波妙,可可的淡春山钿翠小。

  仿佛又听得婉转清亮的昆曲缭缭绕绕。那时我有心的,一曲牡丹亭,曾经暗暗地萌动了多少旖旎心事。深闺刺绣,绣到鸳鸯,也曾黯然颦眉,停针不语。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可是我的心呢?我的心呢?

  我陡生恨意。

  我还不及杜丽娘。我还没来得及有一个可以为他相思,为他憔悴的人,便被一把尖刀生生地刺入心窝。韶华如花,还未绽放便遭摧折。我多惨,甚至不给时间让我爱上某个人,青春便戛然而止。然后是一百四十七年仇恨煎熬的孤独岁月。我看着自己鸟爪一样的手。青紫色的,指甲都有三寸长,尖如利刃。

  月落西山。黑到尽头的黑暗笼罩过来。那种寂静比死还要死寂。片刻之后,东边的天开始一点点地发白。

  我站起身来,人皮刷地一下,披挂了全身。

  就象盖在一个睡着的人身上的锦被,遮盖了底下的噩梦。

  藕色衫子,淡绿的百摺罗裙。白缎子的鞋尖上绣两瓣海棠红。

  头发松松地挽了个堕马髻,插一支金步摇。

  我满意自己的幻象。一百多年过去了,所幸我还知道时世妆。不致太过过时。

  我在通往墓地的小径上踽踽独行。负着个白底蓝花的包袱,纤细的腰身,力所不胜地,微微趔趄着脚步。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这是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之前在阎罗殿上便已注定了的一条路。

  天色蒙蒙地亮起来了。

  晨雾间,远处现出淡淡的一个人影。

  细高的人影,一袭青衫。他迎面而来。

  我轻轻地咬着下唇,狰狞地笑了。

  不过在凡人的肉眼看来,我的笑容会比清晨绽放的蔷薇更妩媚。

  终于。终于。终于。狭路相逢。

  在擦肩的瞬间,我看清他的容貌。

  我曾见过他三次。一次在后衙西花厅。一次在我的闺房。一次在阎罗殿。

  清秀有礼的少年书吏。手持尖刀的凶徒。血肉模糊的骷髅。仿佛也是半透明的人皮一般,在我眼前一张一张,重重叠印。透过这些映象,我看到这青衫潇洒的书生。

  是他。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他来了。

  我站定在那儿,微微回头。

  他也正在回头望我。我们相距不过尺许。

  紫凤小姐,我会还你的,我一定会还你的。那具骷髅被拖去转轮台的时候喊道。

  是么。我冷冷地笑了。牵动画皮的唇角,流泻出来的却是不胜的娇羞。

  在清晨的风中,我的罗袖与他的袍角一起飘动。

  细雾微岚里,这宿命的定格。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惊艳的表情。仅是惊艳,并无其他。
  他当然已不认得我。他已经喝过三次孟婆汤了。怎会还记得我。尽管百多年前他曾为我而死,刻骨铭心——刻骨铭心,可是他的骨与心都换过三次了,早都不留任何痕迹。

  他有一颗完整的心。我想着。

  感到胸腔里剧烈的饥饿的空虚。那张着大口等待着的急迫。

  我必须控制自己的表情。遂低下头,做弱不禁风状。

  我敢肯定他已被我吸引。

  果然他先开言道:“小生失礼了。敢问姑娘为何这么早便一个人在此荒郊之地独行?”

  我烟锁愁眉,宛转地长叹一声:“相公也不过是个过路之人罢了,便是告诉了相公,相公也不能解我忧愁。又何劳您相问呢。”

  他双眉一扬,现出当仁不让之神色:“姑娘有何忧愁,不妨直言。或许小生可略尽绵薄,定当不辞劳苦,为姑娘解忧。”

  我转过头去,黯然道:“妾身命薄,只因父母贪爱钱财,将我卖入豪门为妾。夫人对我十分嫉妒,朝打夕骂,实是不堪忍受。因此我逃了出来。逃亡之人,心慌意乱,不辨道路,不觉间便走到了此地。妾身亦不知此是何地,还望相公告知。”

  我在他眼中看到喜悦的光芒。

  然而他却叹息道:“这里是太原城郊,一片荒野。不怕姑娘受惊,这条路乃是通往乱葬岗的。姑娘既是逃出生天,试问可有去处,小生愿护送姑娘前往。”

  原来他的喜悦是偷偷的。

  “我是个逃亡之人,哪儿有什么栖身之地呢。说不得走到哪里算哪里罢了。”我语声哽咽。只遗憾流不出眼泪,否则便更加逼真了。饶是如此,已赢得他心绪大乱。他已控制不住自己的喜悦。

  “寒舍离此不远。既然如此,姑娘若是信得过小生,不妨枉顾。”

  “这……”我抱着包袱,摇摇欲坠,一只手扶上额头,险些儿昏晕。

  他及时地扶住我。顺便接过我的包袱。我半躺在他的怀抱之中,星眸微睁。

  这是一场等待了一百多年的戏。如今终于开幕。我在做戏,难得他竟与我配合得天衣无缝。好一场佳人落魄,才子相救。

  “姑娘的手好冷。不如我们速速去我家,姑娘也好喝口热水暖暖身子。”

  我感觉到他的温度。他握着我的手。我是在做戏,我是来索命的厉鬼,我来,是为了要取他性命的——然而,生前死后加起来一百六十四年间,这是我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抱在怀中呀。那一世里他剖了我的心,却不曾抱过我。我闻到他身上的气息。干净而温热的气息。

  他是第一个握住我手的男人,尽管隔了一张人皮。

  我发现自己的手在他的手中颤抖。

  “姑娘的手真的好冷。倘若再不赶快暖和暖和,只怕真要大病一场了。”他在耳边温存地说道。

  我是鬼,我的手当然是冷的。你已死到临头了,还在怜香惜玉,当真是……可笑……之极……

  如今他离我这么近。他的胸膛就在眼前。只要伸出指爪,一抓,便可以了。

  然而眼里只看到他的容颜。他的话声象夜风在耳畔拂过。

  我的手发抖。利爪,竟然伸不出来。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竟然真的开始有些儿昏晕起来。

  他的家地方不大,却整洁。一进门,他便忙忙地扶我在椅上坐下,又泡一杯热茶来。

  明窗净几,四壁皆书。室中却空无一人。

  “王相公家中何以并无人口?”原来他这一世里姓王。

  “这里是我的书斋。”他殷切地望着我。“茅檐草舍,不免委屈姑娘了。”

  “王相公太客气了。”

  “倘若姑娘不嫌弃,便将就在此住几天,再作打算不迟。姑娘你看如此可好?”

  “落难之人,哪里还有这许多挑剔的。妾身女流之辈,有甚见识,一切全凭王相公替妾身做主了。”

  “岂敢岂敢。”

  在这静室之中一男一女彬彬有礼地相对。他是我追寻了三生三世的仇人啊,怎会是这样呢。

  在我与他之间,茶烟静静地缭绕上升。

  我望着他清秀的脸孔。一百四十七年前他已被注定了是我的猎物。他的心肝早晚是我口中之食。他逃不脱的,这是命。判官在生死簿上朱笔注明了的:张伦三世身该当偿还秦紫凤人心一颗。突然之间,我空洞的胸膛里感受到在他腔中突突跳动着的那颗热腾腾的心脏。怎会这样,难道是因为那颗心注定了早晚要安置在我腔中么。

  我感受得到他心中的惊喜,不安,与欲望的暗涌。在我的胸中感受到他的心事。

  这便叫做心心相印么,多可笑。他是我夙世的冤家呵。

  我的指尖在轻微地抖动。利爪似要透皮而出,却总是出不来。

  纤纤素手端着青花瓷杯。我饮茶。一百四十七年来落腹的第一口人间烟火。

  空腔中渐升起袅袅的柔情,共茶烟一同缭绕。这柔情是他心中的,还是我的?我分不清了。

  画皮里面的厉鬼,蓦地软弱无力。

  从前家宴时爹爹召来戏班。如今我又听到有人宛宛转转地唱着那牡丹亭,荡气回肠的昆腔,穿越三生三世的时光,穿越百多年的厉鬼生涯,穿越夙孽旧恨生死之仇,细细地飘来。偶然间心似缱,梅树边。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仿佛我又回到当年。那个娇羞的凤儿。

  流光飞逝,眼前只有这个人。

  这是他书斋的内室。天然几上供着一盆菖蒲。墙上一轴泼墨山水。藤床纸帐。有两卷书被随便抛在桌上。他将我的包袱放在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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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9-2011 10: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姑娘且在此处安寝罢。”

  惊觉他的呼吸就拂在鬓边。我感觉到他的心跳得急迫。忽然间我竟无端端地害怕起来。错了,该害怕的是他呀。

  倘若你得不回完整的心,你便永不超生了。阎罗王说。

  我不能再迟疑下去。双眸之中,血红的火光一闪。我闭了闭眼睛。就让注定的一切发生吧。

  我的利爪从染了凤仙花汁的指甲底下悄悄地伸出来。

  忽然他握住我的手。我一惊,刹那间指爪簌簌地缩回皮囊。

  四手交握。他在我身后轻轻地环抱着我。我感到巨大的慌乱,象蜈蚣的百脚,细细地,而又飞快地,爬过周身。

  他吹灭了烛火。

  窗纸透出月光的白。一屋子蓝幽幽的月色。过去的一百四十七年,忽成空白。我什么事都没有经历过。没有枉死城,没有阎罗殿,没有荒坟野墓。我仍是,苏州城不谙世事的深闺小姐,细雨霏微十七岁。

  他将我头上那支金步摇拔下来,霎时间黑发如水般地披泻了两个人的全身。我忘记了夜夜伴我独自游荡的碧绿磷火,只看到黑发在月光里闪烁点点银辉。

  ……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

  “姑娘,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他耳语道。

  我已经浪费了一百四十七年。我抬起手,不知不觉拢住他的颈项。

  他轻轻地抱起我。

  天青色的床帷轻轻飘开。他将我放在床上。我看到高高地立在床边的人影。

  我脑中忽地闪过那一夜。那男人立在我的床边掀起帐子。我还没来得及坐起来。心窝处便一阵冰凉。罗帐上疏影横斜的几枝梅花之间溅满了殷殷的红。血的红淹没了花的红。前尘是一片无边的红色,思绪万马奔腾,腾起了滚滚的红尘。

  我永世不忘的那个黑影。它和他相叠着,向我俯下身来。我感到惊惧,仿佛噩梦重演。

  “你是谁?”我只来得及说出这三个字。然后尖刀便刺过来。

  我心窝处又有物触碰。暖暖的,是他的手。罗襟半解。

  “我是一生都会待你好的人。你放心。”他低语。

  藕色衫子。白中衣。水红色的贴身小衣。一层,一层,一层。我横陈在他面前。他又怎知,我还有一件尚未褪去的衣裳。这一刻,我也宁愿不要去想这件衣裳。

  他的温度终于覆盖了我。天青色的床帷,寂静的颜色,笼罩了一切的狂乱。

  我的第一个男人。百年唯一的男人。

  唯一的恋,唯一的仇。

  “紫凤。”他轻唤我的名字。

  他枕在我的黑发上,我枕在他的手臂上。

  他怜惜地抚摸着我的脸。

  “紫凤。”

  “王相公。”

  “此刻还叫我王相公么。”他捏了捏我的鼻尖。

  “相……相公。”我喊了一声,觉得面上作烧。

  慌忙往他腋下躲去。呀——怎的他成了我相公了呢?我是轻易不可多言多笑的大家闺秀呀。红拂夜奔,文君琴挑,莺莺西厢记,丽娘牡丹亭——我怎会学了这些女子的样儿。我是来报仇的,怎的反被仇人轻薄了去?

  报仇。报仇象一头睡熟的猫,合上了它碧绿闪烁的眼睛,推也推不醒。报仇象一只蜻蜓,恍恍惚惚,轻轻点了一下水,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此刻我只要他的承诺。象一切的人间女子。

  “相公,你会不会抛弃我?会不会不要我?”疲倦而又急切地,抓住他的手臂。

  “不会。你放心好了。咦,你的手怎地还是这么凉?”

  我是鬼!我慌忙松手。我是百多年的厉鬼,怎可与人一起生活。我的脸色由绿变蓝。全凭画皮遮挡。

  一张画皮,可以遮挡到几时?

  他将我的手抓过来,放在他的胸口。“躲开做什么。你的手凉,来,在这里焐一焐。你怎么了紫凤,怎地一径在抖?”

  “相公,我……我害怕……”

  “怕什么?”

  “怕你不要我。”

  “傻瓜,我怎会不要你。我说过的,我一生都会待你好。你忘记了么?”

  “不管怎样,你都会待我好,都不会不要我?”

  “你怎地总是怕我不要你?傻紫凤。你是我的凤儿,是我的心头肉。我怎么舍得不要你呢。我要你的。”

  “不论发生什么事,你一直都要我?”

  “一直都要你。你若不信,这儿,把我的心挖出来你看看。”

  “不要说这样的话!”我扑上来捂住他的嘴,全身簌簌地抖。

  “凤儿。你怎么了?你累了。来,听话,睡一忽儿罢。”

  天青色的帐外渐渐透出天光。一夜的缠绵,足以融化了一百四十七年风吹雨打的寂寞。轻怜密爱,柔声细语。山盟海誓不过是一只花纸折出的船,然而世间多少女子,都敢坐着它出海?

  一句诺言,便缓缓地起锚。航船被风吹向黑夜未知的海洋,都无恐惧。

  女人的勇敢与盲目,男人永远无从理解。这件事我理会得。尽管我已不是人。

  我紧紧地抱住他。或许这才是早该发生的一切情节。蹉跎了一百四十七年,但终究是发生了。

  命里的,躲也躲不过。

  我仿佛又看到那生死簿上的朱砂字。张伦三世身该当偿还秦紫凤人心一颗。

  我不愿去想,不愿去想,不愿去想。我只想抱住他,紧紧地。

  “凤儿,外面风大,回去罢。”第二日晨间,我相送他出门。

  一夜的恩爱,画皮都揉搓得有些褪色了。他却认不真切。

  “凤儿,你脸色不好呢,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请个大夫来瞧瞧?”

  “不用了,我没事的。相公放心罢。”慌忙支吾过去。

  “我晚间再来看你。你好好在这里待着,不要到处乱走。我怕……”他压低声音:“我怕你被抓回去。”

  什么抓回去?哦,明白了,初识的时候我自称是大户人家的逃妾。我都忘却了,他还记得。不由得感动,泪意盈睫,可我却不会流泪。

  “相公,我理会得。”握着他的手,舍不得放开。他一袭青衫站在清晨的风里,多象一竿郁郁的竹,那般的风神湛然。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忽觉他是世上最好的男子。我多幸运。

  看着他的背影渐远了,还倚在门边不愿进来。昨日此时,我尚在狞笑着等待猎物送上门来。如今他成为我终身之托。

  我的终身有多长?鬼是不会老的。交托给一个凡人的一世。他老了,他死了,我怎么办?我要继续在轮回中寻找他。生生世世。永远不分开。

  我靠在门上痴想。

  我晚间再来看你。他说的。然后我就会把这个白昼都交给等待。

  我好似一直在等待他。从那时开始。

  然而那过去的一百四十七年的等待,怎么都似没有这一个白昼的难熬?

  这样地漫长呵。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我是鬼,时间对我没有意义,但没有他的日子,则是这般地缓慢。

  似水流年都被冻住了。

  掌灯时分,他来了。

  “凤儿!”

  听得他的声音,我自内室跌跌撞撞地奔出来,竟是立足不稳。

  拉住他的手,却说不出一句话。

  他取笑我,用手指羞我的脸颊。“只不过一天没见么,何至相思若此?我的凤儿当真是个多情种子。”

  他擎起桌上烛台,就着烛火细细打量我。

  “气色比早上好多了。”

  自然。书斋里笔墨俱全,我已将人皮重新画过。顺便又换过一身新衣。湖色袄儿,弹墨绫的裙子,清淡素雅。

  “今日一日都做了些什么?”他问道。

  “等你回来。”我道。

  他又刮我的鼻子。“不识羞呵,凤儿。”他望着我微笑,我感受到他心里的疼爱。喜上眉梢。

  我是不识羞。人间女子,三纲五常之外,尚须三从四德。似我从前做大家小姐那般,别说有何言语,轻易都不可以见人的。那日在后衙西花厅乘凉,见那少年书吏走过,便只得用团扇掩了脸,速速离去。但是……倘若当日我没有走呢?倘若当日,我并未离去,与那张伦相见了,一切又会怎样?

  或许这百多年的历史完全改写。

我怔住了。

  “小姐,在下府中书吏张伦,今日何其有幸,得见小姐金面。”

  “张相公太客气了。”……

  原只是几句寻常寒暄呀。或许昨日的事情就会在百多年前发生。我与他,眉目传情,你侬我侬。我不会被开膛破腹,他亦无须遭千刀万剐,更加不会有这一百四十七年无端端的荒坟野岭,凄寒的日子。浪费了的一百四十七年。

  原只是那样寻常的几句寒暄便可以了呀。一切的可能。

  时光嗖嗖地在我胸中团转。

  “凤儿,你怎么了?”

  我自揣想中返回。往者既不可追,只好牢牢把握如今。人间女子都须得不轻言,不多笑,老实稳重,三从四德。然我是鬼,恨海情天,都海阔天空,百无禁忌。

  我轻轻扯着他的衫袖。青竹布的长衫,柔软中有挺括的手感。只觉他的一切,再怎么寻常,都是如此完美。

  眼波轻传。

  “我没事。”

  “凤儿,你可曾用过晚饭?”

  “啊,没有……相公可曾用饭?”天,百多年餐风饮露,我早都忘了还有吃饭这件事。

  “我也没有吃呢。正好与你一起用饭。”

  “如此,相公稍候——”我匆匆跑进内室。

  再出来时,手中端着雕漆食盒,里面是一盘西湖醋鱼,一盘桃仁酥鸭,一盘虾子茭白,并一大碗芙蓉鲍鱼汤。还有酒。上好的花雕。

  一只似我这般的老鬼,在刹那之间幻化出这些物事,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它们吃起来色香味俱全,却是水月镜花,空无一物。当然从明日起,我要真正地学习烹饪了。今晚暂且让他委屈一顿,也还不打紧。

  袅袅婷婷地端将出来。

  “相公尝尝妾身的手艺,可还过得去?”

  “呀——不想凤儿你的厨艺竟也这般了得。”

  烛影摇红。浅斟慢酌,语笑盈盈。

  “对了,相公打算何日迎娶妾身呢?”

  他忽然尴尬。“凤儿,我……我早已成亲……昨日便想告诉你,却……”

  我并无太大意外。看他的年纪至少都有二十五六,怎会尚未娶亲。

  我早都想到了。

  我是鬼,还在乎什么人世虚名。只要在他身边,就好。

  我看着他,感觉到他心中的慌乱。他象个孩子般地无措。心在砰砰地跳。他在害怕。

  他怕失去我。喜悦忽然遍溢周身。无穷无尽的流转。

  我的笑意从整个皮囊透出来。他在害怕失去我。我还在乎什么呢。

  “相公何不早言,其实妾身早已想到,我生来命薄,原没想过能聘做正头夫妻。只要能够陪伴相公,妾身便心满意足了。既是如此,相公何日带我去拜见夫人?”

  堂堂府尹大人的千金小姐呀。只因爱煞了他,用了拜见这个词,都未觉委屈。做小伏低,都没关系了——只要在他身边,就好。

  爱河千仞,我缓慢而优美地灭顶。

  他似觉意外。“凤儿,你不在乎……”

  “只要相公不在乎我是人家的逃妾,妾身还在乎什么呢。”柔若无骨地贴近他。吐气如兰,烛火荡漾。“相公说过会一直都要我的。我们盟过誓的,不可以不算。”

  “凤儿……”

  “相公,我会听你和夫人的话的。你回去和夫人说嘛,好不好?”索性伏在他怀里,仰起脸望着他的脸,轻声细语。便是百炼钢,也化作绕指柔了罢。

  “凤儿,我妻陈氏,为人贤惠大度,我若对她讲了,她定能接受你……不过你不要心急,给我一点时间,慢慢安排一下。总之你放心,我定会领你入门的。”

  “如此最好了。相公。”低唤着他,百炼钢化作绕指柔,百年恨意也都化为满腔发泄不尽的柔情。

  过去从未知道,有个人可以唤作“相公”,有多好。

  我渐渐都忘记自己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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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9-2011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花也好,月也圆。夜半无人私语时。

  那日阎罗王警告我:倘若你得不回完整的心,你便永不超生了。

  那有什么关系。似我这般做鬼,岂不好过做人。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呀。

  夜间醒来,看到有他在身旁。

  睡得犹如婴儿,天真甜美。

  我共衾枕的夫呵。相公。

  我轻轻地,从背后拥住他。泪意又盈于睫。

  就让我,永不超生吧。

  “凤儿,昨日我和我妻说了我们的事。”

  “哦,夫人怎么说?”担忧地望着他。

  “她倒没说别的,只说你若是大户人家的逃妾,担心将来会有麻烦。”

  “相公,我不会给你们带来麻烦的。我悄悄地进门,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他右手持杯,左手抚着我的头发。青丝三尺,漆黑如墨。

  “你不要怕,凤儿。我一定会迎你入门。对了,记不记得子夜歌里的那一首……”

  “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我道。百年前记得的诗词歌赋,并未曾遗忘。

  他将我的头揽在怀中。

  “凤儿。怎地你总是知道我心中在想什么。”

  我悄然微笑。相公,你的心,本是我的心。你知道么。

  “相公,让我告诉你原因吧……”我半躺在他怀里,也将他的头颈揽低,面对着面。“因为我善解人意,冰雪聪明,兰心蕙质,才貌双全……”

  “凤儿,你脸皮好厚!”他哈哈大笑,伸手过来在我腋下搔痒。我忍不住反击,两人嘻嘻哈哈地闹着,一不小心碰翻了他手中酒杯,酒痕淋漓,洒了一身。

  “相公,快把这件衣服换下来吧。”我连忙向橱中另取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衫与他换上。手中拿着换下的湿衣。

  “相公,你且在此宽坐,我去洗了衣服再来陪你。”

  “衣服打什么紧,明日再洗不迟。”

  “酒痕最是讨厌。倘若不马上洗,便洗不掉了。”我拿了衣服便往外走。

  “但是我要你陪着我呀。凤儿。”男人赖皮起来,竟象个孩子般,尽是黏着人呢。

  我只好用木盆盛了水,端进来,在屋中洗衣。

  从小到大,生前死后,我何尝洗过一件半件衣衫。此刻却不得不作娴熟状。用皂荚揉碎了,细细搓洗衣上的酒渍。他坐在榻上,微笑着望我。

  我早已放弃复仇,放弃厉鬼的身份,也放弃往日千金小姐的尊贵。甘愿为他做个温柔贤淑的凡俗女人,洗衣烧饭,寒暖关心。

  但愿生生世世,都能为他洗衣衫,便是幸福了。

  忽然感应到他心中闪过晏小山的词: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

  怎地如此不祥。

  抬头望他。他也正看我。

  我与他之间,隔着个木盆,面面相觑。

  相视微笑。

  我住在他的书斋,作他的外室,已有半个多月了。

  这日他终于赧然说道:“凤儿,今日我想……领你回一趟家。”

  “终于要拜见夫人了么。相公,待我稍稍打扮打扮,免得衣冠不整,对夫人不敬。”我转过身,对镜理妆。

  每当他不在,我便觑个空子脱下人皮,将它重新描画一番。画皮一日比一日更精致。

  梦幻泡影的艳丽。

  “凤儿……”他在背后唤我,唤了一声,却又无言。我从镜中看到他的脸色微红。

  其实无须用眼睛看。我早感觉到他心中七上八落,尴尬羞赧,酸甜苦辣,百感交集。

  每个夹在两个女人中间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么。

  一面理妆,不禁揣摩,他在我面前如此,在他夫人的面前,却又如何。

  “拜见”夫人呀。他的妻室。一个寻常秀才的娘子。却将要成为我无法逾越的高山仰止了。她会容得下我吗?只为一念缠绵,甘为妾媵。我胸中亦是五味翻腾。

  一时妆毕。挽了个惊鸿髻,斜斜插一支珠凤钗。两个绿玉坠子在耳上打着秋千。身穿宝蓝缎心天蓝滚边的小袄,玄色洒绣的裙子。明丽妩媚的一身妆束。我自知今日我是着意打扮了一番的。论起原由,却也说不清。只觉今日必须用心修饰自己。揽镜自视,犹未满足,又取过胭脂纸向唇上轻印。

  如此费心地妆束,我是为了给夫人看,还是为了给相公看?

  拈着胭脂坐在镜前,看着自己的生前容颜,竟是痴了过去。依稀似有漫天烟雨,粉一般地静静洒下来。

  他掣走我手中的胭脂。“你已够美了,无须再打扮。”

  他立在我身后,向镜中含笑望我。

  镜里人如花。

 他是一名寻常书生。他的家在太原城内的一进小院之中。家中除了老母与夫人,只有两个使唤丫头,一名小厮,并一个看门扫地的老奴。
  他引着我跨入院门。院子里一株老槐树,浓荫蔽日。又有几棵芭蕉,碧净如洗。一群小鸡在地下啄食。这凡俗人世的景象,我已多久不曾看到过。

  “娘,我带紫凤回来了。”他恭恭敬敬地,站在正屋门前禀道。

  门开了。我踏入阴凉凉的屋子,竟有怯意。玄色绣花鞋一步步在青石板的方格地上移动。

  “妾身拜见老太太。”向着八仙桌旁坐着的老人家,盈盈拜将下去。

  “是紫凤姑娘么。近前些,让我看看清楚。”老太太道。

  她拎起我的一只手,摸了摸手心手背的皮肤,又似不经意地提起我的裙摆,眼光投向我的脚。

  “倒是细皮嫩肉的呢。脚样儿也缠得好。”她自言自语道。

  小时听家中女仆谈论人家买妾的种种,怎么也想不到应在我的身上呵。阴暗的大屋中,我忽然变得渺小,孤苦无依。船儿漂浮在大海里,无边无岸,无可泊留。世上只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急迫地想拉住他的手,然而知道那是不可以的。

  “只是手怎么这么凉。也罢了。既是如此,带去让你媳妇瞧瞧罢。”

  我又站在另一间屋的门前。

  终于拉到他的手。感觉到他的心跳得厉害。

  屋门轻启。

  “娘子,紫凤来了。”他向屋中朗朗说道。

  夫人坐在窗扉之下。淡淡的阳光照在她身上。

  家常穿着淡黄衫子,秋香色裙子,薄施脂粉,丰厚的乌发在脑后盘成大髻。

  “相公。”夫人站起身来,裣衽为礼。

  听到旁人唤他相公,胸中有异样感觉——不,她不是“旁人”,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呀。

  或许“旁人”是我才对。

  “凤儿,还不见过夫人。”

  “紫凤见过夫人。”又一次拜下去。

  我被轻轻地扶起。

  “妹妹休要如此多礼。今后你我共事一夫,姐妹相称便是。”夫人语音轻柔。她的手是温暖的,不似我没有温度。

  我静静地望着她。他曾说道:“我妻陈氏,为人贤惠大度。”

  果真的贤惠大度。不仅贤惠大度,她实是个美女呵。她周身洋溢着深深的宁静与安详。岁月静好,人淡如菊。在她的映衬下,我的艳丽便是凄艳。

  我从未如此明确地体验到自己的鬼魂身份。

  相公是人,夫人是人,老太太是人,丫头小厮老奴,都是人。

  而我是鬼。

  我安静地崩溃。

  我又回到书斋。因为那日老太太说道,他家诗礼传家,虽是妾侍,亦不可不明不白随随便便地进门。家中须得预备预备,选个吉利日子,再摆两桌酒,明公正道地将我娶进门。所以我回到书斋,等待出嫁。

  因为已定了婚娶,按规矩成亲之前我与他便不好再见面。

  我独自在书斋打发着无聊的日子。

  最早的黄道吉日好似是在十二天之后。

  我是鬼,无意于人间吉凶。要说凶煞,我自身便已煞到尽。在人类的眼中,还有什么比一只厉鬼更凶更可怕。

  然我早已决意努力做人。一张画皮,掩尽百年恩仇。千金小姐,荒坟野鬼,都随流光滔滔而去。我很没出息,只想着做他的妾室,侍侯起居。

  能够朝夕相见,便是满足。旁的还有甚可争呢。

  但是我不停地想起他的美貌夫人。温暖的手,娴静的眉与眼,在那窗下日光遍洒她全身。她应对我,款款从容,只因她知道自己的稳固。她是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我却是花非花,雾非雾,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呀。那般的游离无定。

  我的魂魄在阴阳两界的边缘飘荡。

  暗夜中是他给我打开一扇窗,望到人世风景。凡心一点,萌动得野火燎原,不可收拾。

  象是泡茶的白菊一般。早已死去的枯干的花,又在水中复活,怒放竟还胜于生时。只因积攒了多少时日萎靡的枯寂呀。浮浮沉沉的花,白中带有诡谲的淡绿。

  这便是花非花么。

  我饮了一口菊花茶。我已五天没有见到他。

  到处都是他的痕迹。这椅子是他坐过的,这茶杯是他用过的。零星琐碎,点点滴滴,是空阶滴到明的滴。我被淹没。一百四十七年的苦候,不及这五天。

  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当真的,我都觉得自己老了。无端疑心,抚摸画皮的眼角眉梢,可有皱纹?

  我穷极无聊。脱下画皮再画一遍罢。过几日我便要出嫁了。一个女子一生中最美的一天呵。要多少灿烂,足够照亮皓首苍颜的回忆?

  人皮平铺在窗下的书案上。墨已研好,青紫色的指爪缓缓提笔。

  杏眼桃腮,点绛唇。

  忽然兴起莫名的疑惧,如远处的雷声隆隆传来。

  我没有可害怕的东西。这定是他心中的恐惧。

  他怎么了?

  这几日他一直是春风得意的呀。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多骄傲。男人的虚荣是能够拥有专属自己的美丽女人,垄断她们的绝世容颜,可以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道:“哦,这女人是我的。”穿越同性艳羡的眼光。

  可是他怎么了?他的疑惧象是黑夜河水中的水蛇,悄无声息地游来。

  我集中精神,闭上双目,用力去感知他的心念。

  眼前的黑暗中,渐渐现出模糊的只言片语,扭曲闪烁的字的片断。怎会。是么。道士。妖气缠身。性命不保。是真的么。道士。死到临头。丽人。魑魅。不可能。不可能。文字的残肢碎片跳荡交叠,纠结成一团。那条水蛇蟠作一堆,鳞片映闪诡异光芒。

  我不懂。难道是有人对他说了什么?什么道士?难道是,有人从中多言,泄露我的秘密?

  我深深吸气,尽力沉淀他的心思。纷乱如麻。

  只觉那种感觉愈来愈强,愈来愈强,仿佛怪兽步步逼近,喷着咻咻的鼻息。

  有大恐惧从天而降,覆盖了我。

  到底这是怎么了?

  突然之间,恐惧拉至满弦,忍到无可再忍,我爆发出尖厉叫声。

  蓦然睁眼。

  窗外。墙头上。他。

  他在那儿,他看到了我。

  ——不穿画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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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9-2011 10: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他是何时消失的。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看见我时的脸。

  天崩地裂。

  我怔怔地站在那儿。已不会思考任何事情。

  拿起桌上一面小菱花镜,刚刚移至脸前,镜子啪地一声,裂作千万碎片,跌满一地。

  满地锋利的光屑。不堪重拾。

  我慢慢蹲下来,摸索着地上的碎片,满满的两把,用力紧握。

  彻骨的疼痛。可我枯干的双手并无一滴鲜血流出。

  画皮静静地摊在案上。我抱着头蹲在满地镜子的碎屑之间。

  水月镜花。镜子碎了,不会再有花了。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我突然站起,匆匆忙忙,披上画皮。

  狂烈的思念不可忍耐。不管怎样,我要再看他一眼。

  我披头散发,跌跌撞撞地,狂奔过黄昏的街市。路人纷纷侧目。

  我要再看他一眼呀——我的亲人,我的仇人,第一的,唯一的。人世繁华在我眼前颠倒晃动,红男绿女,全都不顾,我只要再看他一眼。我守侯了他三生三世的爱与恨,才结成这一段夙世的孽缘。

  我奔向他的家。

  天已全黑。仍是那样安静的人家院落。静到没有一丝声息。

  赫然看到,他的屋门正上方,悬着一柄拂尘。

  我听到有谁在笑,笑得很难听,比哭还要惨厉。

  好半天才发现,原来是我自己在笑。

  相公,那道士给了你一柄拂尘来驱鬼么。

  我在院子里痴痴地转来转去。我眼中放出火焰,看清黑暗中的一切。我看到他和母亲与夫人一同躲在屋中,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我走近那间屋子。拂尘放出金光,微有些刺目。

  他突地跪了下来,磕头如捣蒜。

  “大仙,求求你放过我吧,求求你,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啊。你放过我吧。”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我仰天而笑。

  相公,我来,只是想侍侯你,洗衣烧饭,磨墨添香。

  求求你大仙,不要过来。放过我吧。

  他俊秀的容颜因恐惧而扭曲,声音也已嘶哑。

  他叫我大仙,他要我放过他。

  我心爱的男人,我托以终身的夫,跪在地上向我磕头,额头破了,一块暗红的血渍。

  我是一生都会待你好的人。你放心。

  你是我的凤儿,是我的心头肉。我怎么舍得不要你呢。我要你的。

  但是我要你陪着我呀。凤儿。

  大仙,求求你放过我吧。

  我那样软弱地爱着他。只要他一句话,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他是我终身的倚靠,而他在拼命地对我磕头,求我不要靠近他。

  这人世与我,早无任何牵连。只有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然而我却不是他的亲人。

  他的亲人都在他身畔。一致抵挡着恶鬼。

  “大仙,求你放过我相公。我们全家感激你一生一世。”夫人也跪下来。我望着她。

  她才是他的亲人。结发百年的妻。共患难。

  患难是我。

  一百四十七年前他害了我的性命。他挖去了我的心。

  阎王老爷,那张伦挖去了我的心,我要他偿还。

  阎罗殿的记忆,阴阴地侵入。

  我眼前闪过罗帐里他甜美的睡态。我轻轻地拥住他。我不要报仇,我不要报仇,那一刻我宁愿永不超生。

  大仙,求求你放过我相公。

  我忽然醒觉,自我披了画皮在乱葬岗的小径上遇到他,直至今日,是整整的一个月。

  百多年前从他在西花厅第一眼看到我,到他将匕首刺入我心窝的那夜,不也是整整的一个月?

  生死簿上血红的字迹:张伦三世身该当偿还秦紫凤人心一颗。

  天理至公呵。他要偿还我一颗心,而我却要偿还他一个月的相思苦。

  狂风卷起落叶,在小院中呼啸。

  我无力地惨笑。我已不再想报仇,我只想和他做一对平凡夫妻,却不可以。

  你当真不愿再做人,宁愿做一只厉鬼?你不后悔?

  不悔。

  倘若你得不回完整的心,你便永不超生了。

  我情愿。我一定要报仇。

  阎罗殿上的对话。原来自己说过的话,是不能反悔的。

  因果流转,原来大家都只不过是宿命掌心里的微尘。

  不存在任何的自主。

  三寸长的利爪觫然伸出。

  我大步走向他的屋子。扯下拂尘,撕得粉碎。

  撕碎的刹那,拂尘的金光刺入我的双眼。两行鲜血自我目中缓缓流下。

  我已为他,流尽残存的最后一滴血。

  无穷无尽的黑暗。

  我破门而入。直奔他。

  利爪透胸,一扯,温热的血液飞溅得我满头满脸皆是。我感到他心中最后的念头,竟然是: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懂的。到死他也不懂。

  他的心念熄灭了。

  一切都了结。百年前生死簿上的朱批终得实现。

  杀他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他。

  混沌中,缘尽孽完。

  摸索到他胸膛里那颗本应属于我的心。还似有些微动。温暖的,柔软的。呵,有心多好。

  轻轻地捧起它。它在我掌心熨贴着。

  我笑了。

  呼啸的风声掠过耳畔。眼前的黑暗之中,看到,一点,一点,如云开月现——太原府,后衙,西花厅。那个燠热的夏日午后。小姐穿着杏子红的单衫,那清俊的少年走过,目光偷偷地投过来——

  白团扇,那一掩面的娇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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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9-2011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孩的骨头

我们几个学生结伴去一个并不广为人知旅游地度假,它位于远离城市的群山之中,人烟稀少。

  下了汽车我们徒步走山路前往目的地,据说这里的人们很好客,可以免费借宿。

  天黑后不久我们在半山腰找到一户人家,主人是一个中年男人,他有两个女儿。山里人天黑就睡觉,女孩子们已经躺在被窝里睡熟了。不过男主人还是很热情地端出热汤热菜和馒头给我们吃,陪我们聊天。


  说实话我们又饿又累,狼吞虎咽吃了个精光。

  男主人说很少见到这么多人,很兴奋,天南地北扯个不停。他说给我们讲故事。我们其中一个叫小武的男生说:“不精彩可不行哦!”主人磕磕烟袋锅子,说:“保证令你们难忘,都坐好了。”


  就在这些群山当中,有一个男人,他的妻子死了,留下一个女儿。男人不久之后又娶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但是第二个妻子几年后也得了重病,没有一个医生能查出病因。男人十分痛苦,他爱这个妻子。后来他听一个路过村子的神汉说,只有他亲生女儿的骨头能救他妻子的命,神汉说得字字确凿,具体那枚骨头在什么位置都比划得很清楚。


  男人结了第二次婚以后就不怎么重视那个女儿了,他一直想要个儿子。他看着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妻子,觉得还是她更可怜。于是决定舍弃女儿。

  男人设计陷阱把女儿引到悬崖,女孩儿蒙着眼睛以为爸爸还在跟自己捉迷藏,终于一脚踏空,摔下了深渊。

  女孩的那枚骨头被狠心的父亲亲手取出,她的尸体被抛弃在山沟里一座废弃的石头小房子里。

  骨头被熬成汤,妻子不知内情,全部喝下,说也奇怪,她的病真的慢慢好了。

  多年后男人的另一个女儿在山里玩耍,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石头堆砌的小房子。她听到里面有人喊她的名字,于是推开门走了进去。

  说道这儿男主人抽了一口烟。我们几个女生已经不寒而栗了,在这荒无人烟的山里,静悄悄的夜晚,他居然说这么诡异的故事,都是小武闹的!

  男生们还在充大胆,催促道:“接下来呢?”

  男人不说话,只是抽烟。

  一个女生突然尖叫一声,指着桌上的汤盆。可不是吗,那是一盆骨头汤。汤我们都喝下去了,桌上散着几块骨头,刚才我们觉得它们好香,现在都不敢看一眼。

  这时男人继续说了:“那个小女儿走近石头房子,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突然身后有异样响动。这时一个声音说……”

  我们的心跳几乎停止了,男人没有说话,但是,床上睡着的两个女孩中,那个大一点的坐起来了,她说:“妹妹,看见我那块骨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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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9-2011 10: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骨  

白森森的骨骼裸露在皮肤断口,有浓而墨的粘稠液体蜿蜒覆盖,骨那样白,血那样红,白红之间,闪耀出一种动人心魄的决绝的色调。

米峒依旧晚归。
肖艾每天很早就把头发高高束起,插进一只红蓝漆纹的竹签,做成髻。肖艾的手很巧,不但可以将青丝梳成各有韵味的花式,或妩媚,或柔弱;也能泡一壶香气四溢的咖啡,入口微甜,再泛滥出浓郁的苦香;再往前数十年,肖艾还是美术学院的高才生,曾经参加过柏林的一次国际画展,但结婚以后,就专心做了全职太太,毕竟相夫教子,是中国女性最满意的归宿。
和米峒相识在一场市政府主办的新年晚会,作为市内最大计算机软件公司的软件工程师,米峒遇到了刚刚举办完画展的肖艾。肖艾穿藕红色的坠地长裙,装饰了蕾丝花边的波西米亚风格,握一支高脚杯,倚着雕花的铁制围栏晒月亮。米峒后来提起那次相遇,只念叨四个字,惊若天人。
当然那都是昨日黄花的陈年旧话,固然再艳丽,再娇贵,再妩媚的女人,终究熬不过时间。

已经记不清米峒从什么时候开始晚归。
一个男人有了已经进入轨道的事业,高贵美貌的太太,不知还有何物需再劳碌奔波。
复式跃层的花园洋房,处处装饰著名贵的古董字画,波斯地毯,新鲜的香水百合,原来一切,不过是个高级的金丝鸟笼,肖艾飞不出去,米峒也不喜接近。
有无数人艳羡的幸福生活,肖艾只是淡淡一笑而过。

结婚十年,只缺一个孩子就到达人生最终的归航,肖艾做好了所有准备打算要做妈妈了,却是这个时候,于百盛的女装柜台前,看到挽在丈夫怀里的女子。
皮肤苍白得近似透明,但脸上打了过于白的粉底,眼角用金色的眼影涂成夸张状,身上是或红或绿的跳动颜色,几乎看不清那衣服的裁剪款式,但致命的是,她年轻。
丈夫的品位似乎在回落,然肖艾什么都可以不服输,除了年轻。
年轻的女孩在丈夫身边做娇媚状,手上挑选的,是夏奈儿这一季的新款,上周才到的货,肖艾曾经试穿过,无奈嫌颜色过于鲜艳,呵呵,穿在这个女孩身上,却是如量身定做般华贵嚣艳。
接近五千的价码,原来丈夫一点也不吝啬。
步过去,尽量的自然,谦和。肖艾知道自己的美,除了眼角泛起的几条皱纹,她几乎无懈可击。
“老公,真巧”她如常般亲昵的将手放在米峒的肩膀上,举手投足,盈盈风情。
米峒揽在女孩腰上的手触电般滑落,男人的第一反应通常优于女人。
“艾艾,来看新货?”临危不惧也是他们的一大常项。
“老公,晚上早点回来吃饭,我褒了你爱吃的海参”她挥挥手,背向而去,没有回头。自始至终,没有看女孩一眼,如没有任何旁人存在,而自己的老公,只是独自伫立在商场明亮宽敞的大厅一般。
“你老婆?”女孩吐吐舌头“她好漂亮”
这是自然,如果倒退十年,你只是我身边一只乌溜溜的灰雀而已。但而今,落败的人,却是女王一样骄傲的我。
肖艾没有回头,因为消瘦脸庞滑过了一颗晶亮的物体,就如眼眶,忽然落入了细小的沙烁。

晚上米峒自然是乖乖回家候着,既然肖艾没有当面戳穿自己,那自然不会落井下石,想当然会给自己一个回头的机会。
从来,她就是一个从容优雅的女子,在后院的栀子花边,银色的木棉花藤旁,有细心照顾的玫瑰花圃。壁橱的蓝卡透明门边,有幽雅的吊兰竹制品。卧室的大副结婚照片,装点着豪不张扬却华丽非常的银色缀钉。每个角落,都是用心布置的结果。
她要细致的完成每一点点事,如画湖面的波光,或制作精良的小菜。
自然是请了钟点工,但肖艾总觉得吃饭不能马虎,要卫生,要精致,要服帖,要合胃口,要像一条细细的香绳,自嘴边滑到胃里,蔓延出浓郁的芳香,牢牢吸附在每一个味觉细胞中。
米峒平日比较喜欢吃肉,闻香而来,看到餐桌上红烧狮子头,宫爆肉片,回锅肉摆了好几样,色泽鲜亮,甜酸细腻,全是自己爱吃的。
说实话平日应酬太多,海鲜吃得太多,舌头几乎丧失了味觉,可每次尝到肖艾的家常菜,才把几近迟钝的味觉欲望给勾出来了。
  几碗米饭下肚,米峒是既可口又满意,拍着肚子半躺在沙发上小憩,妻子捧来一杯碧螺春,刹时将油腻都化成一阵清香。
体贴周到的,终究还是在枕边缠绵数载的妻子,米峒忽然升腾起隐约的疼痛。如同曾经守候在肖艾家的窗口,一遍又一遍的喊她的名字,直到声嘶力竭,骨节都有酸楚的疼痛。而今,那个烟视媚行的女子甘愿依附在他的生命里,做隐没在都市虹霓背后的影子。
自己仍然不满足。

据说肖艾的手艺是跟妈妈学的,米峒印象里,那也是个坚韧美丽的女人,听说她曾经把自己的丈夫,也就是肖艾的父亲,从一个比自己年轻数岁的女子手中抢回来,将已经破碎的婚姻修葺得完美无缺。
每每遇到这对老夫妻,都是相濡以沫的忠贞与不舍,那绝非是能够装出来的虚伪做作。
于是米峒开始敬佩这个女人,也一直想知道,她究竟用的,是如何的媚术,能够将一颗已经遗落的心,再找回来。
讽刺的是,肖艾竟要面对与她母亲一般的抉择,肖艾又究竟有没有从那个坚强的女人手中,学得挽回男人的密法。

知道自己是背叛,是愧对眼前为自己奉献了整个生命中最鲜活时光的女人,然,逃不过就是逃不过。
自己不再年轻,终日隐忍在公司,家庭,两点一线,巨大的旋涡在吞噬着那仅存的活力。生活,不过是死去活来的争斗和功利而已。
只有女人,一个个光鲜亮丽的灵魂,充斥着律动,叫嚣,泡沫,水样透明的嘴唇,光怪陆离的色彩。走马灯似的换女人,成了米峒找回活力的唯一途径。
而肖艾,完美得像个女神,永远飘忽在安全距离以外,用漠漠的眼神看穿自己的一切意图,再美丽高贵到不可亵渎。
步过去从肖艾身后将她抱住,盈盈一握,柔弱无骨。

你好象瘦了。米峒有些不忍。
哪有?肖艾依旧低着眉眼,激光灯懒懒打在梳妆台前,映出张微微疲倦的脸庞。她伸一只手,将盘发的竹签拿抽出发髻,墨黑的青丝倾泻而下,更显出肖艾的苍白。
你脸色不好,是不是病了。米峒叹口气,艾艾,我很忙,经常不在家,但是你要懂得照顾自己,知道吗?
哪有。她挣脱他的双臂,转过俏丽的脸与他直面。
我什么都不会妨碍你,只要你每天晚上回家吃饭。
米峒心里微微一惊,妻子在和自己摊牌?轻一摆手。怎么能这样任性呢,你知道的,我有很多应酬。依旧镇定自若的男人。
肖艾自顾的摇头,只要回来吃晚饭,其它一切的事情,我都不会过问,任何事情。她薄唇边,吐出坚定的几个字。
任何?包括那个女孩吗?米峒有些不解。肖艾究竟,在耍的什么把戏?
眯着眼冷冷的看她,她却也坚决的回望过来。
哦,原来这是场交易。米峒心想。OK,我答应你,从今天开始,每天的晚饭时间,我都会留给你,我的夫人。
她终于笑起来。眉眼如电。谢谢。

所有的一切,仍在既定轨道上运行。
米峒依旧带着年轻的女孩上街,购物,甚至是参加密友的聚会,每个成功男人的身边,都陪伴有以各种名义出席的张扬美丽女子,这似乎已经不是秘密。
而肖艾,家是她唯一的城堡。每日精心褒汤,制作私房菜,候老公回家。
没有风暴,米峒最担心的冲突,居然如此简单的化解在不再晚归的晚餐中。原来生活可以将一个心高气傲的女人磨砺为逆来顺受的家庭主妇,原来锦衣玉食的生活,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舍弃的,包括肖艾这样曾经脱俗的女子。米峒每每端起碗,总会产生这样的念头。
餐桌上的菜式平常而不失丰盛,肖艾修长的手指,总可以创造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肉,是每餐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但几乎每天都是翻新的菜式,妻子总是知道,如何伺候好老公的胃。

唯一改变的,是肖艾自商场相遇后,便搬到客房居住。
米峒并不奇怪,这样清高的女子,怎么能容忍自己的男人怀抱别的女人时,再去玷污她女神般的身体。
其实在家的氛围并不糟糕,饭桌上,依旧谈论着天南海北的话题,天气变凉,米峒的床头会放上一件厚衣,添置一床温暖的毯子。
只是肖艾似乎越来越瘦,脸庞苍白得更厉害,消瘦让原本丰盈的面孔,突兀出高高的颧骨,漠然的棱角。肖艾居然,散发出另外一种从来与自己不相干的,骨感的美。而在着装上,曾经是最爱的及膝长裙,被锁到了箱底,肖艾开始迷恋牛仔裤,勾勒出她腰间完美的弧线。

  米峒归家的时间越来越早,也不再晚出。他会帮肖艾在厨房打打下手,清晨起来,也破天荒的步到客房,帮肖艾梳起那一肩秀美的长发。他的手很笨,却梳得仔细。这么多年了,从未留意到肖艾如墨的青丝,竟然如此华美绝色。
或许是容忍,成全了一种亏欠。

7月5日,是肖艾的生日。
米峒早早的结束公司会议,开车取了定做的蛋糕,匆匆赶回家。
厨房里,肖艾早已经开始忙碌,透明食盘里,盛着切成细丝或薄片,新鲜得泛出粉红的颜色。
“艾艾,今天是你生日,我们出去吃吧,去吃你最喜欢的法国菜”米峒心里弥漫起一种说不出的酸涩。
“不要了”肖艾清瘦的脸扬起明媚的笑容“这不都准备好了吗?”说话间就挽起袖子洗起嫩绿的青葱。
“天啊,你怎么可以这么瘦!”米峒惊诧的低吼一声。
才两个月,肖艾的手臂像被人抽去了肌肉,只剩下包裹在骨骼上的表皮,甚至可以清晰得看到臂膀上青色蜿蜒的血管。
她不语,有条不紊的继续着。
“艾艾……”米峒的喉咙忽然哽咽着什么东西,再也说不出话来。
“出去休息一会吧,你累了”肖艾把发丝别到耳后,淡淡的仍然微笑。

青椒肉丝,雪菜肉丸,水煮肉片。
不一会,香气四溢菜就摆满了木制餐桌。
“艾艾……”
“什么也别说了”肖艾挥挥手“多吃点,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嘴角有无奈却真诚的笑意。
米峒不再说什么,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而肖艾,只是微笑的看着他,就像多年前米峒第一家计算机软件公司成立时,肖艾那种骄傲而满足的表情。
曾经以为你是我的目的地,原来我不过是你的经过。

入夜,肖艾早早回到客房睡下,只留下米峒独自一人,在昏暗的客厅。
有种模糊却怅然若失的幸福,从回忆里直抵大脑。
曾经懒懒蜷在怀抱的肖艾,有温热的身体,缎子般滑美的肌肤。她总伸手圈在米峒的脖上,睡得安稳恬静。她的微香呼吸,是米峒最好的安眠药。
而今,只是冰冷的床沿。
客房与卧室,只有一条走廊的距离,迈出去,却是如此遥远的间隔。

已经熄了灯,从什么时候,肖艾养成早睡的习惯呢?
乳白色的被褥下,有个蜷缩的人型。
米峒步过去,掀起被子一角,想坐下来。
肖艾的脚,却正好露了出来,米峒正想把它重新盖在被下,赫然,他呆住了。天呀,他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如果这还能称之为脚的话。
一只完整的脚掌上,自骨节往上延伸,他看到半截腿骨。
白森森的骨骼裸露在皮肤断口,有浓而墨的粘稠液体蜿蜒覆盖,骨那样白,血那样红,白红之间,闪耀出一种动人心魄的决绝的色调。
“肖……艾”
“我真是不小心,居然被你看到了”肖艾居然坐了起来,没有任何痛苦与不安。
“知道吗?妈妈告诉我一个古老的,能留住丈夫的心的偏方——”
“什么……”米峒眼睛定定的看着那只缺失了肌肉和皮肤的脚,浑身僵硬。
“用自己的肉,呵呵”肖艾惨淡的笑起来,月色皎洁,她绝美的脸却如死神一样肃穆阴森。
“肉……肉”
“这么说吧,这两个月,你一直吃的晚餐……”肖艾耸耸肩“还差一点,只要再吃三天,你就会永远属于我了,哈哈哈!”
米峒眼前一黑,僵直的向后倒下,他再也听不到了。

法医拿着从米峒私人医生那里送来的病历,仔细翻阅。他不知道怎么安慰眼前这个崩溃的美丽女人,她哭得几次昏厥“是的……他有心脏病史,可是太突然了,他才43岁!”她发疯的吼叫。
“真是可怜……”几个警察在旁边议论着“这么漂亮的太太,就成了寡妇”
“是呀,心肌梗塞忽然发作,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这个女人保养的真好,比他老公小7岁呢”
“也是30多岁的人了,皮肤还这么好……”
沙发上的肖艾,披着及膝的纱制睡衣,露出光洁嫩白的小腿。

米峒似乎忘了,肖艾除了能烧一桌美味的饭菜,梳出华美的发髻外,也能描绘出一副副动人心魄的图画。
580万,是律师审核之后通报肖艾的财产数字,而白与红两盒普通的颜料,在美术用品商店结帐时,只花了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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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11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看支持下,好像很久没见到lz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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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11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看...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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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11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看支持下,好像很久没见到lz了
无名好留 发表于 16-9-2011 03:24 PM



    难道你想念我了??谢谢支持哦~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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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11 10: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看...XDDD
tracybak1 发表于 19-9-2011 03:14 PM



    谢谢你的支持哦~
会努力的放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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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1 1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你想念我了??谢谢支持哦~感动~
爱尔莎b 发表于 20-9-2011 10:28 PM



   想你了

很久没见你在爱车了……你的myvi还有被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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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11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你了

很久没见你在爱车了……你的myvi还有被撞吗?
无名好留 发表于 20-9-2011 11:11 PM



    你要这样咒我咩?现在还好好的咯~想帮我的车弄美美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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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1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这样咒我咩?现在还好好的咯~想帮我的车弄美美的时候了~
爱尔莎b 发表于 20-9-2011 11:14 PM


我的myvi parking时不小心刮花了,现在生锈了都没时间理它……

有钱弄时没时间,现在有时间弄又没钱 才1年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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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myvi parking时不小心刮花了,现在生锈了都没时间理它……

有钱弄时没时间,现在有时间弄 ...
无名好留 发表于 20-9-2011 11:23 PM



    你的才一年车啊?刮到哪里?我的下个月就5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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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1 03: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才一年车啊?刮到哪里?我的下个月就5岁了~
爱尔莎b 发表于 21-9-2011 03:30 PM


多几个月两岁

刮到左后轮附近的车身

我们好像谈到离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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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几个月两岁

刮到左后轮附近的车身

我们好像谈到离题了
无名好留 发表于 21-9-2011 03:38 PM



    哈哈,好像对哦~你怎么会刮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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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0-2011 1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秘的旅店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冬天,那时,我正和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在森林里进行我们的“野外考察。”虽然名义上我们称自己是在搞“研究”,但事实上我们重视更多的不是植物与动物,而是在森林里学习野外生存的刺激与兴奋。

  我们选择的是很少有人出没的林区,但由于怕父母担心,所以就骗他们说只去像森林公园那样的地方,好在他们因太忙,且又考虑到我们已满18岁,也就没有怀疑我们的话。

  那日下午,到了目的地后,我们成功地“躲”过了许多双眼睛,悄悄地潜入了森林中。此行我们共去了六人:“领队”是有“大胆王”之称的胖子,队员是我、恩扬、阿齐、小龙和陶陶。胖子是很有“指挥天赋”的,一到那,他就像模像样地给我们指派起了任务。结果,找食的工作落到了我和恩扬的肩上。我对此非常不满,因为他们说晚餐必须有荤菜;而恩扬却显得高兴异常,他还扬言说要抓五只兔子作点心——真不知道他的这个想法是怎么“蹦”出来的!

  分工完毕,我和他便开始了“工作”。我认为,没碰上“食肉的”我们就已经算幸运的了,吃荤菜的事最好想也别想,所以只找能用来充饥的植物;可恩扬却做好了一个长“叉”,似乎铁了心一定要逮到一只兔子。正当我在拨弄地上的菌菇时,突然听到恩扬大叫了一声:“看,那真有兔子!”

  我连忙抬起头,兔子倒是没瞧见,却看到了恩扬拿着长叉飞奔了过去。“等等我!”我怕他一个人会有危险,便急忙跟着他跑了过去。

  我们俩就这样越跑越远。无论我怎么样叫恩扬停住,他都不听我;而他又是区里的短跑冠军,我也无力追上他。所以,直到他自动停下,我才“赶”上了他。

  “呦,还是没抓到,太可惜了。”恩扬笑着挠了挠头,向我做了个抱歉的表情。

  可我却再也克制不住我的愤怒,朝他吼到:“搞什么,叫你干吗不停下,你知不知道跑得太远我们会有危险的……”

  “轰,轰……”还未等我说完,天上就传来了打雷的声音。这时我们才注意到天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而且还带来了下雨的征兆。再转身看看来时的路,它已变得曲折而漫长,仿佛还时不时地变动着。

  “Sorry,老弟。我没料到森林里的天黑得那么快。”恩扬道歉道:“看来一场大雨就要下来了,我们不如就笔直往回走,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一切等雨停了再说吧。”

  “除此之外还能怎么样呢?”我已无力再骂他:“最好别出什么事,否则你要负全责!”

  于是,我们便开始摸索着往回走。可是,还没走出几步路,大雨就泼了下来,使我们顿感继续前行的艰辛。俗话说的好:“屋漏偏逢连夜雨”,忽然,恩扬脚下一打滑,顺势倒地滚下了坡,我当时正好和他互相扶持着,所以也被带倒了下去。我只知道刚开始时我还边滚边叫唤着他的名字,然后就觉得自己的声音越来越远,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我发现我和恩扬躺在一间房间里。那间房间的摆设很奇怪:茶几、门窗,包括被我门躺着的床都显得破旧不堪,而且还带有一种难闻的类似东西烧焦的味道;墙上挂着的画都是歪斜着的,唯一的挂钟的指针也已停止了走动。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古怪和陌生,让我不由自主害怕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啊?”恩扬终于也醒了过来。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然后关切地问他:“没受伤吧?”

  恩扬检查了一下,发现自己的伤口都被人包扎好了,便动了动手脚说:“骨头没事。瞧,伤口都被包过了,看来我们被人救了。”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情况和他一样,于是说:“既然我们已醒,就一起去谢谢救命恩人吧。”

  “不用谢了。”一个有些沙哑的女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然后,随着门被慢慢地推开,我们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张长满皱纹且没有血色的老人的脸,而且,从她的眼光中我还“读”到了无限的悲痛。

  老太婆没有进来,只是说:“好好休息一下,雨还没停呢。我不打搅你们了,你们也别到处乱跑。”

  “可是老婆婆,”我忙叫住转身要走的她:“能告诉我们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这里是我媳妇开的森林旅店。”说完,她就消失在了黑暗的走廊里。

  “老实说我认为这里的条件吸引不到任何旅客。”不知为何恩扬突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我刚想批评他几句,只觉周围似乎热了起来,便对他说:“这里好象很热,我去接待处要杯冰水,你要吗?”

  “当然。快去快回啊老弟。”恩扬得意地再次躺到了床上。

  我走出房间,只见走廊里漆黑一片。“该往哪个方向走呢?”我疑惑起来:“左边吧,刚才那个老婆婆好像就是往左走的。”于是我摸着墙,小心地往前走去。刚走出五米远,只听身边未开登的房间里传出了小女孩的哭声。我下意识地停了下来,怜悯之情顿时充满了心头:在这样一个“漆黑的世界”里,独自哭泣的小女孩该有多可怜啊!所以我怀着那份同情之心在门外轻轻问她:“小妹妹,为什么哭啊?”

  房里的人沉默了一会,说:“我回不了家了。红红的一片,我找不着路。”

  “什么意思啊?”我一头雾水。

  “啪——”房间里的灯被打开了。女孩打开门,伤心地对我说:“我想回家,可是只能看到红红的一片。”

  我打量了她一下:虽然她看上去与普通的小女孩没什么不同,但我心里却总觉得她有些不对劲。不过,我没有把这种想法“转化”成表情,只是安慰她道:“怎么会回不了家呢?明天我负责把你送回去!”

  “真的?”女孩停止抽泣,高兴地笑了起来:“你真是个好人!我待会就告诉舅舅,叫他同我们一起走。”

  “原来她有个舅舅啊,那他为什么不带她回家呢?莫名其妙!”我边想边准备离开,只见那小女孩在屋里开心地跳起舞来,她的动作轻盈得叫人不可思议,却也让我在意外的同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恐惧感。“倒底问题在哪呢?”我一时想不出来。



  我离开了小女孩的房间,继续向前慢慢走去。终于,我摸到了楼梯,然后顺着它来到了一楼。

  和一般的旅店一样,一楼就是接待处所在地。柜台后坐着一个正在看杂志的女人,我想她应该就是这家旅店的主人——老婆婆的媳妇;柜台左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他把帽子戴得很低,所以我看不清他的脸。于是我朝女主人走去,可刚想说话,就被一个从黑暗的角落里钻出来的人给撞倒了。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我站起来,对那个人的不雅举动很生气。

  可他却没有向我道歉。他只是盯了我很长一段时间,然后阴阳怪气地说:“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我还口道。

  这时,坐在沙发上的男人说话了:“阿克,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这里一直就只有我们几个住着,能来两个客人不容易,别吓到人家了。”

  不知为何,阿克听了他的话后,就像得到了命令的士兵一样立刻低着头上了楼。

  “你刚刚见到我的侄女了吧?”男人转而问我。

  “是的,她说她没法回家,所以我答应送她回去。”我回答,心想:“原来这个就是她的舅舅。”

  “回家?还有可能吗?”男人苦笑道:“这里就是我们的家。除此之外,我们哪都不能去。”他抬起头,用锐利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说:“你不会明白的。不过,你得记好了,别再理我的侄女了。”

  我不懂为什么他对自己的侄女如此无情,但我也明白此时不适合管人家的家事,所以便转过头向女主人道出了我下楼的理由:“对不起,阿姨。您可以给我一杯凉水吗?楼上的房间里真的很热。”

  女主人没有看我,只是伸手从柜台底下拿了一杯递给我。“谢谢。啊——”就在我接触到杯壁的那一瞬间,我被滚烫的被子烫到了手,禁不住叫出声来。我仔细地朝杯里一看,居然看到水的表面都是气泡,而且还有更多的气泡从杯底浮上来——这分明是刚开的水!我被吓到了。我无法相信居然有人能握着盛有开水的杯子而不觉得烫手!

  “这水还要吗?”女主人终于开口了:“这是这里最冰的水了。如果你嫌它太冰,我可以给你换。”

  这时,我注意到女主人原来是个独眼龙。她的脸看上去很恐怖,特别是那双眼睛,冰冷得可以刺痛人。我恐惧起来,抖抖颤颤地说:“不,不要了。”

  “如果你再有什么需要的话,就叫阿克好了,不必亲自下来。”那女孩的舅舅又说话了:“那小子这两年来一直生活在内疚中,让他多做点事他反而会高兴的。”

  “知,知道了。”我已不能再控制自己的声音了。所以,在向他们道了谢后,我像逃命一样迅速回到了房间——我决定无论他们是好心还是恶意,我都必须叫上恩扬立刻离开。

  一进房门,我发现恩扬正将耳朵贴在墙上,一看就知道是在偷听别人的讲话。他看到我后,示意我不要作声。几分钟后,他把耳朵“收”了回来,对我说:“猜我刚才听见了什么?我听到那个救了我们的老婆婆在骂人。她骂他‘死了也不安分,还出来吓客人。’那个人被她骂得一句话也不敢说。”他停了一分钟左右,继续说:“不是我吓你,她骂人的每一句话里都有‘死’字或‘鬼’字。最可怕的一句是:‘你害死我们还不够,难道还不肯放过那两个孩子吗?’。”

  “‘那两个孩子’该不会是指我们吧。”我吓得直冒冷汗。

  “我想是的。”恩扬冷静地断言:“总之,我们所在的这家旅店不简单,至少,它是家神秘的旅店。”

  “我同意你的说法。”我说。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了我一直在琢磨的那女孩奇怪的地方!那就是影子!“对了!”我叫出声来:“她的房间里亮着灯,但我却没有看见她的影子!”随后,我又把刚才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他。

  “这么说来我们很有可能真的见鬼了。”恩扬不愧是大哥,这种时候照样沉得住气: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也已经是鬼了!”

  “你们还没死。”又是那个老婆婆的声音。不过它这次的出现却差点吓掉了我的魂。老婆婆没有进来,她只是在门外继续说:“雨已经停了,十二点前你们必须离开。出门后向东一直走就能找到回家的大路了。”



  别无选择,我和恩扬只能照她的话做了,结果却真的平安地找到了公路。不久后,我们就被前来找我们的警察给发现了。原来,胖子他们见我们过了很久还没回去,因怕我们出事便报了警。在警车里,我向一位警察打听道:“叔叔,请问你知不知道那森林里有一家非常神秘的旅店?”

  “以前有过一家,但不是什么神秘的旅店。”警察笑着回答:“那家店是一对婆媳开的。她们开在那主要就是为了帮像你们一样因冒险或玩什么野外生存游戏而迷路的人的。不过,两年前它却被一把大火给烧毁了。听说房子的残壳还在那呢。”

  “烧了?怎么会呢?”我关切地问。

  “听其他办这案的同事讲,是因为一个年轻人在那里放火才导致旅店被毁的。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他的所作所为害了自己就算了,还多连累了四条人命。”

  “其中是不是有个小女孩?”

  “是啊,还有她的舅舅、女老板和她婆婆。”

  听他这么一说,我的所有恐惧和疑惑都消失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房间里会有焦味、为什么那女孩会说 “一片红色”、为什么那对婆媳的表情又可怕又悲哀、为什么会有那杯烫水、为什么那女孩的舅舅会说无情的奇怪言语……还有那个叫阿克的青年,他一定就是当年放火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被老婆婆骂而不作声,也不会像女孩舅舅说的那样在深深地自责了。

  后来,警察把我们安全地送回了家。当然,被家长的一顿痛骂是再所难免的了。

  一星期后,我和恩扬又偷偷约好去了那。不过,这次我们去那不是去冒险,而是去向救过我们的那旅店里尚未消失的亡灵们送上一束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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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0-2011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神的洗发水

早上。
  
  阿伦坐在咖啡厅里喝着咖啡。

  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阿伦不仅感到美滋滋的,他端起咖啡,轻轻的喝了一口,突然感到头发有些痒。

  阿伦伸出左手去搔痒,可是那块头皮不知怎的,越搔越痒。“妈的!”阿伦心中暗骂,总这么挠头发实在是不雅。于是停下手。

  阿伦刚停下手,端起咖啡,便感觉到头发刚才挠过的地方越来越痒,痒的叫人受不了。并且连周围都开始痒了起来。阿伦赶忙又用手去挠。

  正在这时,阿伦突然发现他左前方有一个中年男子,面色焦黄,浑身精瘦,但一头的黑发却莹莹发光,坐在桌子前,端着咖啡在注视着他。阿伦没有理他,自顾自的挠着头发,那人却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阿伦被那人盯的终于忍不住了,他把咖啡放到桌上,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示意服务小姐不用找了,便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门外,他左右看了看,便径直向旁边的一个胡同钻去。

  进了胡同,阿伦看看左右没人,便猛地两只手抖放在头发疯狂的挠了起来。他只感到头皮说不出的舒服,可一停手,便又痒了起来。

  阿伦知道自己的头发已经挠的不成样了,现在样子肯定很乱,可是现在没法停手了,一停下,头发就痒的他恨不得把头皮都掀下去。这时,前面的胡同口突然进来一个人。阿伦赶忙把手停住,用手理了理被挠乱的头发。

  那人走了过来,正是在咖啡厅里研究阿伦的那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走到阿伦面前,礼貌的说:“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阿伦没好气的说:“叫我阿伦就行了。”

  中年男子毫不在意,慢慢的说道:“阿伦先生,刚才在咖啡厅中,我看你在不断的挠头发,是不是头发很痒?”

  阿伦白了中年男子一眼,冷冷的说:“废话!不痒我挠它干嘛?”

  中年男子说:“我知道您现在肯定心情很烦躁,您的头发痒,可能是因为您用的洗发水不好。这样吧。”

  中年男子把手伸到衣服里,掏出一个小瓶:“这个洗发水非常的珍贵,用上它,不但能自动生发,而且能让头发像我这样亮丽。更别说会痒了。”

  阿伦好奇的接过小瓶,他看了一眼中年男子:“你的头发就是用这个小瓶里的洗发水?”

  中年男子点头说:“对,你看这效果好不好?”

  阿伦又看了一眼他的乌黑的头发,心里不禁有点兴奋,阿伦的头发很不好,一点也不黑,还总痒,阿伦一想到自己的头发能变成中年男子那样,立刻说道:“好!只是,这一瓶洗发水要多少钱?”

  中年男子摆摆手说:“这瓶就白送您了,不要钱,大家都是朋友了,你拿去就行了。”

  阿伦心下一喜,说:“那太感谢你了。你贵姓?”

  中年男子说:“不用问我了,您先试试这洗发水好不好。”

  阿伦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发现中年男子的嘴角有一丝笑意,像是欢喜的不得了的笑意。

  阿伦说:“就从这里试?我也没有水。”

  中年男子说:“这洗发水就神奇在这里,无论何时何地,都能用,只要往头发上滴上一滴,效果就会出来,根本用不着水。”

  阿伦大喜:“真的?”

  中年男子说:“真的,您可以试试,给您这个镜子。”

  阿伦接过镜子,忙拧开盖子,把瓶嘴冲向自己的头发,瓶口中便滴出一滴乌黑的液体。

  那一滴液体滴到阿伦的头发上,立刻,奇迹出现了,只见阿伦半黑半黄的头发从里面开始变黑,逐渐向外面蔓延,不到一分钟,阿伦的头发便全部变的乌黑,发亮。并且头发还自动分成偏分头,也不痒了。

  阿伦惊奇的摸着自己的头发,说:“天哪!这可真是宝贝啊!”

  中年男子神秘的笑了笑,说:“怎么样?效果很不错吧!”

  阿伦颤抖着声音说道:“你这个洗发水......真的不要钱吗?”

  中年男子说:“真不要钱,真不要钱。那么咱们就再会了!”

  中年男子走了。

  阿伦看着中年男子的背影,想到中年男子脸上忍不住的笑意,心里感到奇怪:“这么好的洗发水,他不要钱,给了我,怎么会那么高兴呢?”但这个年头一闪而过。转而便被得到宝贝的喜悦所代替。

  半夜。

  阿伦突然醒了。他突然感觉到头发痒的要命,他赶忙用双手去抓,每抓一下,头皮都好像要破了一般,但怎么抓也不管事,于是用手指甲去抠,他疯狂的抓弄的头发,但头发还是痒的要命。这时,他脑中突然闪过那瓶洗发水,他赤着脚跑下地,跑到卫生间里,忙把小瓶拿起来,冲自己头发上滴了一滴洗发水,头发立刻不那么痒了,阿伦一咬牙,又滴了一滴,这回头发一点也不痒了,被挠乱的头发又变为整齐。

  阿伦呼呼喘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白的吓人,脸好像变瘪了,身体也好像空了似的。阿伦颓废的坐回床上,慢慢的躺下,睡着了。

  第二天,阿伦醒了,他起床穿衣,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变了,他仔仔细细的看着镜子,终于发现了:他的身体好像每一处都凹陷下去一些,瘦了一些。阿伦摇摇头,他怀疑是自己的错觉。于是站起身,去卫生间洗漱去了。

  一个月后,深夜。

  阿伦突然从噩梦中惊醒,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那是什么人啊,浑身瘦的没有人样,简直就是骷髅外面套着一层人皮,但脑袋上的头发却乌黑油亮,在这寂静的深夜里,显得说不出的诡异。阿伦抓着自己的头发,头发开始痒了。每天的深夜这个时候,头发都会痒,阿伦找到规律,每次都在痒前滴上那个洗发水,但阿伦发现自己就像吸毒一样,每次滴时都要比上次多一滴,否则根本就不管事了。

  阿伦看着自己,这一个月来他的生活简直如同恶梦,他每天遭受着折磨,晚上还会做一个恶梦,每次他都会梦见上次给他洗发水的那个人像他走来,走到他跟前后,“嘿嘿”的怪笑着说道:“你想摆脱这洗发水吗?没用的,你摆脱不了,你也找不到我,你只有靠自己!你如果能把这个洗发水像上次我那样给别人,你就能摆脱它了!你就能摆脱它了!你就能摆脱它了!你就能......”

  每次阿伦都在这时醒来,并且在这时头发开始痒。

  阿伦拼命的挠着头发,他的眼泪从凸出的眼眶中流了出来,那哪里是眼泪啊,分明是混浊的,发粘的奇怪液体。他的身体中的养料全都被头发吸收了,不,应该说是被那洗发水吸收了,然后换来的是乌黑的头发。

  阿伦痒的受不了,他开始一步一步的像卫生间走去,每走一步,他都迫使自己停下来,但他的脚却不听命令,带着他像卫生间走去......终于,他走进了卫生间,他拿起那个小瓶,颤颤巍巍的向自己的头发倒去......

  “啊!”卫生间里传来一声惨叫。

  一个月后。快餐店。

  李洪狼吞虎咽的吃着东西,吃完后,他站起身来,付了账,突然感到头发很痒,他用手挠了挠,岂知这一挠,头发整个全开始痒了。越挠越痒。李洪急忙走出快餐店,看到旁边有一个巷子,便走进去,看看左右没人,便疯狂的抓起头发来。

  正在这时,巷子口突然走进来一个人,李洪赶忙停下抓头发,把头发理了理,那人径直走到李洪面前,怪声怪气的道:“你的头发是不是很痒?”

  李洪感到奇怪,看了看这人,不认识。这人面色白的吓人,身上瘦的似乎没有一丝肉。但脑袋上的头发却乌黑油亮,特别好看。

  那人看了看李洪,又问:“你的头发是不是很痒?”

  李洪说:“是啊,你有什么事?”

  那人看看左右没人,把李洪拉到旁边,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小瓶,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好用的洗发水,能立刻让你头发变得乌黑,并且不会痒,你用一用吧。”

  李洪奇怪的说:“真的吗?”

  那人说:“真的真的,你看我的头发多好,就是用这个洗发水,走,你家在哪里啊?到你家去说吧。”

  李洪说:“好吧。我带路吧。”

  巷子里,两个人向前走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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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有回来发帖子了,今天回来发几个故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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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11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江

      水儿在安家好久了,她应该算是那种理想女朋友类型的女孩,人很漂亮,性格乖巧,很少听到她和别人发生争执,记得第一次在网友聚会上见她的时候,她正被众多哥哥弟弟团团包围,我就没好意思和她多聊,记忆中只有一个印象就是:她眼波如水,这大概就是她名字的由来吧。今年春节,水儿也碰到一件很奇怪的事,本来我是没什么机会知道有关她的故事,大概是我鬼故事写多了,别人一遇上这种事就来找我,我也就这样从她好朋友口中陆陆续续知道了些端倪。

        水儿是上海人,在北京的一个外企工作,每年春节都要回上海过年。今年她回家稍微早了一点,早早的拜访过朋友,参加完各种聚会,过了除夕就一直在家闲着泡网。据她的朋友说:“自从出了那件事后,水儿一直闭门谢客,直到元宵节那天才打通电话,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她的朋友口齿不是特别利索,我花了好久才听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故事是这样的:大年初六,水儿要到住在浦东的舅舅家去拜年,顺便在哪里住几天,本来是应该早一点去的,可是她一直在安家聊天,就拖到了晚上九点多才动身,舅舅家住在董家渡,如果坐taxi从南浦大桥过去就绕远了,水儿就决定从董家渡的渡口摆渡过去,临出家门前,外婆很严肃地跟她说:“侬千千万万勿要夜里去乘船啊,囡囡,会弄出事体来的”水儿也没怎么在意,满口答应着走了,到了董家渡口,发现那是最后一班船了(编者按:很奇怪,黄浦江的轮渡下午六点就停开了),水儿急急忙忙跑到船上,刚上去船就开了,水儿这才看到,偌大的一条船上一共只有十几个人,她走到船头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可是这时候她突然发现,这条船没有指挥塔,整条船除了顶棚就没有其他可以控制动力的地方了,而刚开船时候的轰轰的马达声也慢慢消失了,而船还在慢慢的开,本来应该灯火通明的外滩远远望去竟然是一片漆黑,只能隐约见到暮色下海关大楼的剪影,水儿心慌意乱四处张望,这时,原来散在船上各处的人缓缓的向她飘(请注意不是走)过来,我想如果当时换成我,不是大喊就是晕倒,水儿竟然做出一个令我颇为惊讶啼笑皆非的举动,她紧闭双眼,拽着颈中的佛像,嘴里狂念:般若波罗密。没念了几句,就又听到轮船马达的轰鸣声,她睁开眼,发现外滩的灯亮也起来了,那些船上的人还停在老位置,心下稍安,船一靠岸,水儿就急急跑了出去,到了舅舅家就说要睡觉,表妹问她为什么脸色苍白她也没解释。

        第二天,她叫了部taxi从延安路隧道回家,到了家第一件事就是连上线,跑到安其找我,那天正好我没在,她就随便和别人聊起来,聊到吃晚饭的时间就和大家说再见了,刚断线,竟然发现聊天室的屏幕还在走,她吓了一跳,一个叫船夫的人和她问好:“纯水儿你好啊,昨天你很勇敢氨,水儿惊魂未定,问:“你是谁,你说什么?”,船夫回答道:“我就是昨天晚上渡口的船夫啊,昨天你要是没有那个佛像,我们以后就可以一直在一起啦”,水儿想也没想,啪的一声关了电脑,这时外婆在客厅里叫她出去吃饭,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听到外婆嘴里喃喃自语:“罪过罪过,大过年的,一船人就这么去了。”,水儿问外婆怎么回事,外婆把当天的新民晚报递给她看,上面硕大的一个标题写着:昨浦江轮渡发生特大江难,整船乘客无一生还”.....

        反正我以后是再也不坐浦江轮渡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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