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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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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_GeneSyS 发表于 2-4-2013 10:38 PM 
超版,对于你观念来说什么是“人格”。您的“人格”理念包涵什么?如果没有使用引用回复对方,就等于我与 ...
1) 一句:“你问错地方了。这里没有人玩炸歌,SPL的。”,
俺实在不知道你怎样联想到道德,人格上去的。。
也许这个回应的确有点主观。。
但并没有什么“不尊重/不道德”,甚至没有“不礼貌”,
最多是:可以再礼貌些而已。。
所以,还是一句:俺无法评论主观感想。
2)请别把在这里(调解区)的言论来判断版主的能力。。
在这里,版主是调解区的版主。在调解区答辩的版主发言,俺都会以网友的角度来看待。。
在调解区,俺允许的范围很大。因为要调解,首先要让大家能畅所欲言。。有什么火,都发出来,才好调解。
当然,俺并不是说俺认同他说话的方法和语气态度。。
只是,面对大家都火的交谈中,如果无视网友对版主的一切攻击/挑衅,却要针对和限制版主的语气态度的话,会有欠公允。
目前该帖的“交流”,还在俺可以接受的程度中。。
3)并没有“拿版主没办法”的事件。不对主观感想做评论。
4)处置上的疑问,请先与版主沟通交流,无法解决才来找俺。。 另:如之前所说,会检讨音响区对价格的限制度。。
5)版主从来不是长辈。网友也从来没当版主长辈来看待吧。。
尊重是双方的。。你只看到版主在调解区不礼貌的回应。。 有没有看到网友对版主长期以来的攻击/揶揄/挑衅??
俺不是评判,不是来判赢输的。
俺是想调解,安宁永远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俺只想根据事实,判断是非,寻找问题根源,再解决问题。
希望你能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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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0: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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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3-4-2013 10:00 AM 
关于HIOS的事件,我来稍微解释一下。音响版的版规有注明这项条规:
由于当时HIOS的签名档里附有facebook的 ...
觉得你们根本都没明白我们要求的是什么还是你们想讲,这版主是你们的分身我们要求的就是以下的:1.为什么这版主只是针对某些人2.做错事了,不承认,也不解释3.对版块做了什么贡献
我们不要救火员我们要的是本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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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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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hot 发表于 3-4-2013 01:56 AM 
老兄,要讲到那广告帖是受害者
如果那只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分享,一开帖后就要先表明跟杜绝问价钱{ ...
jojohot大哥,首先小弟要强调的是我并没偏帮任何人。
我也没说在这论坛只有皇朝一个人有贡献,请不要断章取义好吗?
再来事情一码归一码,皇朝跟hois兄之间有什么误会,就如超版所说的
应该让他们私下解决,而不是我们这些外人应该介入的。
小弟之所以会问版主关于hois兄被扣分的事情,完全是出自我个人对这样一小时
扣七次分数的质疑与处理上的不满。加上那个网友在论坛上挑起纷争却没被对付,
小弟才会对版主的公信力有所保留。。。
至于那篇sound proof的精华,小弟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我不觉得错在皇朝的身上~~~
至于jojohot大哥要用什么样的角度来看待小弟,就悉随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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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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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之泪 发表于 3-4-2013 10:54 AM 
jojohot大哥,首先小弟要强调的是我并没偏帮任何人。
我也没说在这论坛只有皇朝一个人有贡献,请不要断章 ...
要的就拿其他人也一起讲
没有必要"XX"前"XX"后的
预先防备肯定远胜马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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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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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小弟的一席话竟能让两位超版都出来灭火,可想而知超版对于音响论坛网友的申诉还是很关切。
既然超版都说了,“king8om版主可能经验不足,并没根据程序来处理问题”。
小弟也不想当个得理不饶人的网友,遵从鹤超的意见,这件事我也不便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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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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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hot 发表于 3-4-2013 11:00 AM 
要的就拿其他人也一起讲
没有必要"XX"前"XX"后的
预先防备肯定远胜马后炮
大哥您看贴可以看仔细点吗?
分析事件可以稍微客观点吗?
小弟是针对king8om版主的观点作出回复,
版主认为我们大家都先入为主的认为他偏帮皇朝
小弟才会与皇朝的帖子为引用
当然在这个论坛跟大家所谓的“隔壁”论坛都有
不少大哥指点过小弟,也给小弟提供不少意见。
难道需要把所有人的名字一一道来。
小弟认为不需要,指点过小弟的人小弟都铭记于心。
还望大哥不要模糊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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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08: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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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3-4-2013 10:00 AM 
关于HIOS的事件,我来稍微解释一下。音响版的版规有注明这项条规:
由于当时HIOS的签名档里附有facebook的 ...
不是进来打太极或调火。
只是想问问,facebook说明不可以,Blog类也不行,Flickr好像是Blog类别的吧?
亲爱的版主表率干了,我弄一个跟风没关系吧?
扣到怕了。本来以为还公说公有理,母说母有理。发觉公母都是你。。。

扣到怕了。本来以为还公说公有理,母说母有理。最后发觉公母都是你。。。
您老参详参详,您说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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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3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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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hot 发表于 2-4-2013 10:18 PM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10535&pid=107896549&fromuid= ...
@OPO
对于我这被乱扣140分的我还要补充下
就把以下的分开来问:
违规内容,怎样叫违规,又以什么准则来决定
公然煽动,我是有讲"某些朋党",如果这也可以构成公然煽动,那么你是允许网友跟版主可以搞帮派
讨论价钱,就如你讲的,讨论RRP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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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4-2013 03: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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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 发表于 3-4-2013 10:15 AM 
1) 一句:“你问错地方了。这里没有人玩炸歌,SPL的。”,
俺实在不知道你怎样联想到道德,人格上去的。 ...
1)超版,小弟不懂是否您已经误解小弟的意思。小弟指的是没有使用“引用回复”来回复他人。Cari是属于有“引用回复”的function,而且使用这个function不但可以明确让对方看得明白,同样会出现“提醒”让对方不关逛Cari那个区都能马上看看。比如:新人开贴讯问过后就逛其他帖子,想要看看谁人回复他,但是贴已经下层了几页 (间中有人回复他,不过没有使用引用回复所以不懂有人给他回应)。难道需要一旦卡贴讯问就一直眼睛开开注意那个帖子有没有人回复??
通常没有使用引用回复他人都是以广播方式让众网友知道,就好像@鹤 超版使用来广播给大众知道对于Hois网友的事件#80。至于版主回复的内容又是另一回事,那就是关系像您说的礼貌。
2)既然这种方式超版可以接受,那小弟就不予置评。但是对于公然称其他网友外号,而且还是硬加外号在他人身上,这点小弟还是很质疑。
3)在#80@鹤 超版已经出来解释给大家清楚,小弟也和@天使之泪网友一样带着 “king8om版主可能经验不足,并没根据程序来处理问题”的答案就不便多提。
4)小弟已经告诉超版很多次了,难道超版真的认为可以得到答案吗?既然在这里开贴了,直接在这里申诉会有问题?
5)版主不是长辈的话就是像@天使之泪网友指的家长了,在公司里版主身份就是等于“supervisor”,而您就是我们网友的Manager。姑且不管年龄问题,职位就是比我们高,在Cari我们这些普通网友就等于普通员工。如果小弟不尊重您,那为什么小弟需要称自己为“小弟”而对于超版需要使用“您”?
即使是对于版主,小弟也是带着尊重的心态和他人交流。从来不会乱指责或是人生攻击他人,但是对于版主的执行能力与公信力还真的是保持很质疑的态度。
小弟从来没有说要超版评论输/赢,汽车音响专区目前拥有两位版主,对于@MinTze版主在论坛的贡献本人没有质疑过,而且做得不错。但是不懂什么原因目前没有看见他活跃于汽车音响专区。在好几年前小弟还是依然新手时,潜水几年(2007-2009)在汽车音响论坛里学习。而且真的可以学到很多新知识在于音响。但是当2012年在一次回来这里,发现论坛区不活跃,甚至开贴也只有几个网友回复而已。当初在我帖子回复最多字给小弟意见的乃@Hois网友而已。
小弟不懂king8om版主是如何当上版主,而且也不懂到底是何人推荐。但是对于版主的水准来说,小弟“主观”的认为真的作为版主有欠公信力。超版单单是以“主观个人意见评论”来回复小弟的问题带过也有好几项。试问何来主观?何来客观?超版又何来主观认为小弟乃主观提出问题?如果要谈论“主观”与“客观”之话题,小弟只能说:“小弟乃区区小网民,而超版就像公司里的经理,如果经理说我错就是我错那么简单而已”
小弟终于明白之前手机世界-I OS一些网友申诉多年多次要求换版主,而到今天虽然dnlelc版主帮忙推荐周大侠为新任版主方能解决问题。但是对于I OS依然存在着“挂名版主”多年没有任何消息。那些网友的心酸与感受小弟目前开始明白了。
Cari对于升上版主似乎比罢免还容易得多,所谓的审核还真的有种敷衍之意思。单单小弟看到版主以“没有工资”作为回应多不胜数,原来没有工资就可以对大家不负责任,原来没有工资就可以烂权却无需对他人交待。那种任人鱼肉的感觉确实难受.....
至于@天使之泪所指的那种有意制造纠纷的帖子依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小弟还真想明白其原因何在?之前的胡乱屏蔽原因又何在?
king8om 发表于 2-4-2013 02:48 PM 
你们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我偏帮皇朝,实际上我也有处理皇朝的灌水回复,灌水回复一律遮蔽,再犯就扣分。可是 ...
版主大人,小弟是个是非分明的人,皇朝对论坛有没有贡献,小弟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Jojohot大哥投诉那个STP的精华帖,小弟也是不能够认同他。
毕竟那个帖无庸置疑就是该上精华,而是其他网友在帖子上乱问价钱才害到该篇帖子被投诉。
小弟从来没有按过报告或是说过版主偏帮皇朝
但是针对Hois网友的事件,版主是否该还他一个公道。
也许hois真的有灌水,有挑衅,版主绝对有权扣他分数。
但小弟实在不明白他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错需要版主劳师动众
待在电脑前面在一个小时之内扣了他七次分数。
小弟暂且不下任何结论,免得遭人话柄,说我主观。
但小弟想请问版主大人在处理hois网友的事件当中是否有加入任何个人情绪在里面。
当然每个人都有压力,我相信版主大人的压力也不小于任何网友。
一版之主就如一个大家庭的家长,除了需要处理网友的投诉外,还必须观察每个帖子的漏洞。。。
但是版主在处理hois网友这整个过程当中是否有欠公道呢~~~
小弟今天就当个丑人,针对
音乐咖啡厅第7分店☕ 第92页,第2294楼的这个网友,小弟按了报告了~~~
理由是有意挑衅,制造纠纷~~~
http://cforum2.cari.com.my/forum ... age%3D1&page=92
链接在此还望版主与超版过目 |
起码小弟还觉得欣慰,超版愿意回复小弟的问题已做到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尊重,这点小弟确实毋庸置疑。小弟理解超版之难处,小弟也希望超版谅解小弟 / 申诉网友对于汽车音响论坛的苦处。
P/S:放工回来用过晚餐过后10pm小弟就坐在电脑前回复此贴,因为突然停电还以为全部内容又得打过时本想放弃。直到3am电源回复了,打开电脑发觉还好电脑google chrome可以restore回来,更喜悦Cari依然可以回复我的数据。这点让我可以安心休息冲几个小时的电过后开始工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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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03: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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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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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10: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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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做了个投诉关于某网友乱引用的别人照片
想问下,这也是可以的
还是算了,反正你也已经主观对我作出的投诉是乱搞针对的
就当我没讲过
就看我试下联络当事人需不需要用另外的管道来做投诉
本帖最后由 jojohot 于 4-4-2013 10:3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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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3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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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cari包庇歪风是永远不会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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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3 09: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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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 发表于 4-4-2013 10:26 AM 
1) 抱歉,俺无法认同 =〉没有使用“引用回复”来回复他人 = 不尊重/不礼貌 = 人品道德问题。。。。。
如 ...
1)每一个人的定义都有不一样的标准,或许对于这种回帖方式的衡量小弟和超版的标准确实有点出入。所以这个也无需再去评论。
2)尊重他人等于尊重自己,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前请先懂得尊重他人在先---这句人生哲理乃小弟做人之道,所以理应小弟在于这里申述回复超版都应该在思想或是言语上要做到最基本的尊重。
3)超版能聆听小弟的申述疑惑,小弟理应向超版说声谢谢为先。
4)mintze版主忙于生活确实重要,小弟以为mintze版主已经放弃汽车音响区。有超版的说明小弟方能了解。
5)超版,在这里小弟没有太过主观的人为版主偏帮某些网友。但是对于“放纵”来形容会比较贴切些。超版所指的网友小弟比较有交谈于@飞剑客网友,飞剑客与小弟的想法一致,因为我们都是喜欢音响,所以对于希望音响区能热闹与安宁的理念应该是相同的。而且超版怎么会指小弟认为版主偏帮那几位网友呢??小弟确实没有那么认为....
6)再来小弟从头到尾都没有认为版主针对小弟,小弟只是认为版主对于屏蔽小弟的言论原因不能让小弟接受。前几贴小弟所指的针对是“如果”为假设性,因为相信每一个网友对于这种问题都希望有个管道可以做为申述。超版之前也告知小弟其管道了,所以在此小弟对于这个疑惑也已经解决。
7)其实如果必须谈论“主观”与“客观”问题,确实难有一个定义在心中。毕竟每一个人的定义不一样,也因为这样小弟早年也曾经问过自己何来“主观”也何来“客观”。
小弟开此贴因为对于汽车音响区有好多的疑惑,毕竟几年不混分别和以前真的相差很多的距离。所以每一个言论与看法都是站在个人立场发言,所以小弟一个人如何讨伐...... ,小弟还不认为自己能凭个人之力讨伐得到cari的版主。所以对于超版这个主观的感想....小弟不敢恭维。
小弟只是希望有个方法可以商讨改变目前的情形。今早看见@鹤 超版已经公开征聘多一位版主的帖子为解决之道,这一点小弟在此谢谢@鹤 超版,因为@鹤有了聆听大家的心声,懂得大家申述的原因。
@鹤 -对于上一次解决@Hois网友的问题,小弟看见了@鹤 超版的果断与公正。小弟这次再次看见@鹤 超版的果断,在此谢谢@鹤 超版的协助让之前很乱水的汽车音响区慢慢恢复当年的汽车音响区。
@OPO - 对于超版的分析能力确实让小弟敬佩,也希望超版可以成功协助其他网友的问题解决。
鹤-果断 + OPO-分析 = 鹤OPO超版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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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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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3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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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 发表于 3-4-2013 09:35 AM 
案件是鹤超处理的。。俺这里只是提供俺个人知道的状况。。
简单的说法:
原来如此~
小问题,小问题~.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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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3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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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hot 发表于 3-4-2013 09:40 AM 
原来我劝告其他网友不要公开讨论价钱免得版主难做也是有错的
太极师我也见得多了
但像你一样的我 ...
都是你啦~
十年不见,一见就战争!!!.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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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3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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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3-4-2013 10:00 AM 
关于HIOS的事件,我来稍微解释一下。音响版的版规有注明这项条规:
由于当时HIOS的签名档里附有facebook的 ...
好~!.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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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13 0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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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和皇朝有关系。。。。
很显咯~
前几年也是这样导致很多玩家不见了,现在新的会员来也一样~.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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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4-2013 10: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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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KinG 发表于 25-4-2013 08:00 PM 
由于和皇朝有关系。。。。
很显咯~
前几年也是这样导致很多玩家不见了,现在新的会员来也一样~
很多事情真的很明显......虽然超版很多事情看不出来,但是我只能说汽车音响区会搞到现在这种情形离不开那边几位会员。一个就很喜欢开贴,不管什么事都要插上一脚。而且最重要还以为自己很有型,最近看他的回复那么客气都都不懂是不是再打新版主的主意。如果音响区再次给这些人上版主,我肯定有两个选择,第一选择放弃,第二就会申述!不管多少次还是依然会申述!
希望@鹤超版可以好好选一个真正对汽车音响区有贡献,而且品行真正好的会员当任版主。好让可以带领我们会员可以融洽的分享交流。
国家需要ubah!汽车音响区需要同样需要UBAH!
本帖最后由 Dark_GeneSyS 于 25-4-2013 11:1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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