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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店铺3层楼, 在3月出租底层店铺给于一个印度人(真的是印度来的印度人,他没有大马卡,只是持PASSPORT,所以合约是用他说的"老婆"印度婆(大马人) 成立的),从7月开始,他用很多借口, 理由说他要等印度那里的款项寄来给他才能付店租, 他的水电费从来都没有缴付, 我在9月中警告他后于20/9/12 去报案, 同时我也给他"老婆"签了一封warning letter, 信里说明如果还未缴款,我将即时以行动取回我的产业, 表明我要取回店铺, 警察也致电给他,他跟警察说会还, 还拨电给我说会在两天内还清,可是6天过去了,依然收不到钱,我在26号当天联络他,并表明要加锁,他就不再听我的电话, 当天我在有证人的情况下加了两个锁,并要他在30号还清及搬走,不然就会把它的物品丢出去,因为已经有了新祖客.
可是过了期限他仍然说有钱才还, 根本是无止境的答复, 我在发sms 说最后通知,必须在10月份7天内付清搬走, 他却说他找不到地方搬,要我多给他3天, 那就是10/10, 我同意了, 最后还是被他放鸽子, 我要他在10/10当天早上搬出他的物品,否则就当废物那样,丢掉, 他还是老借口所没有地方让他放他的物品,最后他在4点约我去开锁,我开了给他,还叫他一定要搬出所有东西,他竟回答我说:"怎么可能在一天里面搬出来!" 我已经给了他很多时间,警告了好多次,仍然无效,问他什么时候还,还是老答案, 他搬了一些物品,仍然没有缴租, 我跟他说,"如果你今天不搬出所有的东西,我明天会叫开锁佬打开,把你所有的东西丢出来!" 他还很大声的说:"never mind, u do!" 我真的被气炸到!
当晚他老婆传简讯说他找不到地方,在通融他一些时间, 我没有睬他, 过了2小时又说他朋友借屋子给他住,他要求5天来搬东西,却没说几时要还钱? 我就传了封简讯,表明他的欠款,共rm4400必须在他指定的五天内还清,他还拿deposit来扣这个那个,我没理他,他的期限到15/10,我在13/10再次报案,表明已锁门,如在限期后没有搞定,就要把它的东西丢出来,可是警察说不可以丢他的东西,叫我申请法庭聆,可是很多人都说很耗时间,又花钱,我已经很伤了!现在限期已过,已经是17号了,我该怎么做?已经有新祖客要租了,谁有类似经验或方法解救,请指点,不仅感激~~ 本帖最后由 nicole56 于 17-10-2012 02:0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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