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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0 0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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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做生意的人材就不会考虑到同归于尽的损人不利己的笨法子来处理你生意上来往的事.
既然都闹到不愉快了,而且还想把你们一家给挤出这门生意,那就问你自己还想干这行吗?
你们经营中药的对吗?如果想就需要自己建立门户,自己杀出一条血路.从进货到分销都需要一清二楚,完全知道如何经营.
既然要分家就赶快把帐目,资产完全统计后,依照股权的比例,公平分配.
如果谈不妥就雇用专业律师,虽然这样会闹得全世界都知道你们不和,但是这是最理所当然的方法.
陈昌集团也是这样走出来的.
请恕我直言,从你的回复看来,你们应该是不大关心你们的家族生意对吗?很多事都不清不楚,为人随随便便.公司注册改名需要当事人来签署文件的,考虑我以上提出的要点,"你是做生意的人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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