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站】“看见台湾 ‧ 食在有趣 4天3夜心感动之旅”
奖品(1份):机票 + 酒店住宿 + 饮食趣味体验 比賽截止日期:13/11/2012 i)參賽条件: 1.从未到过台湾旅游。 2.对吃有兴趣。 3.为一位至少有一年书写生活、旅游和饮食趣味相关文章经验的部落客(blogger),或面子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社群网站者,并且拥有一定的收看群众。 4.喜好旅游、饮食趣味体验与分享记录过程,对新鲜事物有好奇心与传播意愿的人。 ii)参加方法: a.在Apple 101面子书的海报中點击[Like/贊], 并在评论里post上: b.我希望有机会体验台湾饮食趣味,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超过30字) c.我(填上真实姓名)符合以上条件,我的部落格/推特是(填上部落格/推特网址)。 例子:“我希望有机会体验台湾饮食趣味,因为XXXXXXXXXX。我 陈美玲 符合以上条件,我的部落格是 apple101.com.my” iii)得奖者需知 & 义务: a. 由于比赛内容以餐厅及饮食趣味的体验为主轴,因此奖项包括机票 + 酒店住宿 + 饮食趣味体验,但餐与餐之间的自由行程,则不由主办单位所安排。 b. 自台湾回来以后的一个月内,在部落格(blog)/面子书(Facebook)/推特(Twitter)上上载一切旅游台湾期间的生活见闻与饮食趣味体验的文章与照片。 c. 该次旅游的所有文章和照片版权,属于主办单位所拥有。 d. 在台湾旅游期间,主办单位iSee Taiwan Foundation会为得奖者拍照或摄影,同时也有权使用得奖者的肖像权,并且请得奖者在其官网上为相关的饮食、餐厅背书或代言。 e. 参赛者同意iSee Taiwan Foundation 于日后寄送基金会相关活动讯息。 领奖细则 1. 在2012年11月13日活动截止后,Apple 101将于2012年11月20日公布得奖名单,并寄发站内信告知得奖讯息。 2. 发布得奖通知后,请于2012年11月30日以前,回复电邮予Apple 101,并且填上得奖者的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收件人地址等。 3. 活动小组将于2012年11月30日取得得奖者联络资讯后,尽快与得奖者联络。 4. 若因回报逾时或资料不正确造成无法联系及寄送,则视为自动弃权,Apple 101将不另补偿。 5. 参赛者须保证所填写或提出之资料均为正确、真实,且未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不实或不正确之情事,将被取消参加与得奖资格。如因此致Apple 101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或导致奖项赠品遭退回、遭冒领、遗失者,Apple 101不负任何责任。 6. 得奖人不得要求转让、折换现金或转换等值商品。 7. 本活动奖项寄送仅限马来西亚境内,Apple 101不处理邮寄奖品至海外地区之事宜。 8. 本活动奖项以Apple 101公布之资料为准,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办单位保留变更及一切解释之权利。 更多请浏览Apple 101面子书专页 https://www.facebook.com/apple101com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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