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霸车位是自私且犯法的行为,但国内许多人依然无视国法,为了自个儿的方便而愿意不顾他人鄙视的目光,光明正大霸住车位,即便被斥责,也强词夺理与人争吵! 两天前的双十一,我国就发生了一起“人肉霸车位”事件,由于霸位者态度恶劣,让网友Evelyn忍不住公开了霸位者的恶行!
这起事件发生在傍晚7点,于Desa Park City Waterfront一带。事发当时,Evelyn一家在Desa Park停车场寻找车位,结果转了几圈都无法找到位子。 “Aeon(商场)刚开张不久,我们在Desa Park转了几个圈都找不到停车位,第一圈时看见这个女人站在停车位,就跟她说我们要停车,她说‘我朋友要来了’......” Evelyn一家唯有继续转圈找位子,结果来到第二圈,看到女子还在霸位子,并要求女子离开,让他们把车子驶入。 “第二圈时她说‘人家让我的这个位’,我们说‘你不是说你朋友要来了吗?不能这样霸位的,这个是公共停车场’......” “前前后后我们看到的,至少有几辆车想进都进不到。有一辆马赛地想直接退着进,但她还是不愿意离开,坚持站着霸位。” 女子就这样站了10分钟,为了不和她争吵,Evelyn一家也继续找位子,最后终于找到位子停下。这时,Evelyn的妈妈就善意提醒女子别“人肉霸位”,以免被罚款,岂料,这一句话竟然引起女子不满,开始撒野,双发开始吵了起来。 Evelyn妈妈当下表示“你不能这样霸位,会被罚款RM2000”。女子听后,竟然非常不满,还呛Evelyn一家“怎样?现在是不是找到位了?蛤?是不是找到位了?!” “女子还很凶的说我们骂她,因为她不满意我们说会被罚款2000令吉,可是我们只是跟她说道理。” 根据Evelyn所上载的视频,女子情绪激动,动作浮夸,甚至还对Evelyn的母亲指指点点,反过来说Evelyn的母亲蛮不讲理。 女子:你那么喜欢Park,给你Park,给你Park,没关系!给你Park! Evelyn 母亲:你骂我没礼貌,我不喜欢。
女子:因为你还更加没礼貌!你都蛮不讲理的!你那么喜欢Park,就给你Park!我说给你Park!!! Evelyn 母亲:你没家教 女子:安迪,最没家教的是你!你回去读书吧! 女子最后让一辆车停下,原来这辆车的车主是她的男友,令人感到意想不到的是,男友竟然认为霸位是没有错的。 双方又争吵了起来,视频显示,女子除了非常不满Evelyn一家外,也说是他们动口再先,自己并不想把事情搞大。 “你现在说什么罚款2000令吉?你讲我就dulxn了?!” Evelyn还说,女子很激动地走前来想打母亲。 女子:安迪,你有没有读书的?什么罚款2000?!没有读书回家读书啦! Evelyn妹:每个人这样站大家不就找不到parking了吗? 女子: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教好你的孩子啦,没有教养! “我爸走过来大声说他们,要他们讲话不要那么大声,她才不敢打我妈。因为我也开始录影,让他们一起去警察局。但他们却一直退后,说什么我不像你们没读书,不跟你们计较。” 女子最后和男友离开现场,不愿去警察局投报,结束了这场闹剧。 Evelyn表示,她本不想把事情上载到面子书,但由于女子态度十分恶劣,还想要对妈妈动手,因此把事情上载至面子书专页,公开女子恶行。 不少网友看不过眼,留言表示女子没知识,还胡乱发脾气。 事实上,Evelyn一家说得没错,人肉霸车位确实是犯法的。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以身霸占停车位者,可在119条文下被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重犯者的刑罚也会加重。 所以啊,奉劝各位,千万不要“人肉霸位”,同时了解多一些时事,这样就不会犯法,也不会对人胡乱撒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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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kecl 发表于 13-11-2019 02:01 PM
@deviruchi838 @使用者
我说的对不对?
lokecl 发表于 13-11-2019 02:01 PM
@deviruchi838 @使用者
我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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