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打学生被控,惟老师上诉成功,原判半年监禁改至1天。 后来,被告向法庭要求申请暂缓监禁刑罚,将此案上诉至高庭,当时的推事努阿菲达也批准了申请,可规定谕令罚款需在当天缴清,被告也缴清了罚款。 上诉案件于昨日(26日)在高庭下判,批准减轻其刑罚至监禁一天,但罚款增加至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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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道士 发表于 27-6-2019 11:55 AM
老师打伤学生报警处理绝对是正确的做法
Facebook—Keturunan—ChunHai 和这里的蕃薯猪ha-i要铭记在心里,不要那么没家教上网到处宣扬不正确意识
Cinabaku 发表于 27-6-2019 01:05 PM
其实polis不应该受理校园事件,除了命案之外。
要孩子不受体罚,可以到私立学校就读。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7-6-2019 02:30 PM
打伤马来学生被判刑坐牢,打伤华人女生会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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