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知道迟缴交公积金会被当局罚款,结果公司关了6年后,却在今早突然收到公积金局来函,追讨罚款与利息共798令吉,令他非常不满! 梁先生向《佳礼资讯网》记者透露,因财务陷入困境,而在2013年5月,将原本的数据公司给关闭了。
“从前一年(2012)年10月开始,就因为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而开始延迟缴纳公积金。” “2013年4月、5月的公积金,还迟到半年后(10月)才去还。” 梁先生表示,当时他去缴还公积金时,相关职员并没有提及罚款这件事,因此他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原来迟还公积金是需要罚款的。结果,今早就收到了公积金局的来函,要他在14天内缴还所有罚款,以及6年来所累积的利息,总共798令吉。 “我就打电话去问,为什么你们6年后才突然发一封信来说我欠钱?而且还有一笔351令吉的利息。” “为什么不要等到20年后才来追讨?这样的话,利息更加高,可以赚更多啊!” 但,公积金职员没有一丝抱歉,只回说:“现在我们已经告诉你欠了那么多钱,要不要还,你自己看着办。” 梁先生坦言,他愿意缴还因延迟交公积金而被罚的罚款,但对于公积金职员的疏忽,导致他也必须缴还罚款所累积下来的利息,感到不忿。 “我6年前去公积金局缴还欠下的公积金时,他们都没有说要罚款。现在突然说我欠那么多罚款,还有利息,真的很不公平!” 必须提醒的是,在1991年公积金法令下,所有的雇主必须在每个月的15日或之前,缴纳雇员公积金,否则将在1991年公积金法令第43(2)条文下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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