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乱伦案今天开庭审理,14岁男被告被带上法庭面控。 男被告当庭俯首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前锋报》报道,被告没有聘请律师辩护,他在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
根据控状,这起乱伦事件发生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14岁少年被控于霹雳金宝一间住所和年仅16岁的姐姐乱伦。 推事最终决定等待社会福利局提供的报告,让被告保外候审。 在刑事法典376B(1)条文的乱伦罪行下,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监禁最高30年和鞭笞。 这起案件择定2月20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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