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X分钟看完XX电影”短片而爆红的台湾网红“谷阿莫”,早前因剪辑这些“浓缩”影片而遭5间片商向台北司法部门提告,案件于昨日开庭,不过他否认有罪。 根据《明报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检署今年6月以违反著作权法起诉本名为仲惟鼎的谷阿莫,他在庭上否认侵权,但承认改制影片,并表示制作影片是要“让看不懂电影的人看懂”。
他在庭上表示,他起初上载影片时,不知道YouTube会否给他奖金,他亦从未与YouTube签约合作。 “影片是作教育及评论用途,“让看不懂电影的人看懂”,并非为营利。” 法官在庭上提醒谷阿莫日后考虑以不同方式制作影片,同时也指出,他认为好的电影不会因为有了谷阿莫的“浓缩”影片而不入场看。 目前,除了迪士尼外,其余4间片商都表示可以考虑与谷阿莫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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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man 发表于 17-11-2018 10:14 AM
他只用几分钟的电影剪接讲解,请问如何会侵权? 他又不是拿电影去卖,介绍电影算是侵权?
drunkinrain 发表于 17-11-2018 10:57 AM
侵权就是侵权,除非人家不在意。
如果在意,五秒也不行,还几分钟。不管什么片。现在就只讲侵权。
pupuman 发表于 17-11-2018 10:14 AM
他只用几分钟的电影剪接讲解,请问如何会侵权? 他又不是拿电影去卖,介绍电影算是侵权?
jac|kiez 发表于 17-11-2018 12:10 PM
他好像是这方面的始祖,也是最有独特性之一。 猜测告他的都是那些芝麻绿豆的电影界人,有些垃圾电影都被他解说到一流,应该知恩图报
燃烧之夏 发表于 17-11-2018 11:54 PM
电影拍了,拍了人家去扭曲和嘲讽,是人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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