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停车”最近似乎成了驾驶人士的“习惯”,是停车位不足还是驾驶人士的“惰性”所致? 先前,马华总会长前助理黄添昌因为双重泊车,而遭货卡司机倒退猛撞,后者已在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下被控。
如今,再有网民Gyo发布视频,狠批双重停车的白色丰田轿车司机,为了一己私利,造成他人不便! 来自柔佛新山的Gyo在帖文中表示,自己鸣笛了至少两分钟,但是未见车主现身。 “你们双重停车的司机,你们的时间是时间,那么自私的行为,你们的朋友、同事、老板、伙伴、父母、孩子、孙子知道吗?” Dyo也表明,当地有一个较大的停车场,认为司机只要缴停车费,多走点路就无需双重泊车。 Dyo上载的视频显示,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两辆轿车的后面,不但阻碍交通,还阻挡两辆车的去路。
双重泊车的课题最近火热,网民的留言几乎是一面倒,谴责白色轿车车主自私的行为。 -自私 -叫MPJB出妨碍交通拖车服务,需要确实证据就可拖回去。 -昨天吃东西也是这样,那么多位子不park,park人家后面。跑去店里吃东西,多走几步都不行。 这则帖文难免让人联想起日前发生的“货车倒退,猛撞双重泊车的轿车”事故,不少网民为楼主“献策”: -以碰撞方式来"逃离”不负责任的车主,自己可能因此付出代价,可能面对RM4000至RM10000的罚款,并且可能面对牢狱之灾。 -当然随意双重停车,可能也会面对RM1000至RM5000的罚款,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 -正确处理方式通知交警和地方政府,要求他们前来拖车,别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上。 |
Mr.Bean 发表于 14-8-2018 09:50 PM
千万别撞下去,不但对方的车子被你撞坏,连你自己的车子也会损坏,你也要花钱修理的,生气归生气,头脑还是要保持理智。
神垂死 发表于 14-8-2018 09:27 PM
看过park了还去夜市买东西,买了一堆东西才知道档住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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