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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真的自由吗?】上集:一时好玩分享,就要负上法律责任?

18-11-2017 11:00 AM| 发布者: 佳礼编辑 | 评论: 24|原作者: 988

摘要: 因为分享别人怒骂马青团长张盛闻的视频,太平果农李天才被逮捕并延扣。


主持DJ:大宝,阿晨| 嘉宾:许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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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MOS5566 18-11-2017 03:47 PM
看了果农李天才重获自由後接受访问的一段小视频,其实我有点担忧。果农当时的重点是日後会分享比较正面的信息,也呼吁网民不要随意谩骂,互相攻击,应该以政治理念和国家发展的观点来讨论,甚至说了这麽一句“不要以为警察不会找到你们。”

果农是在通讯以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之下被调查,他从太平被带到关丹调查,最大的儿子还在考大马教育文凭考试,水果生意也因为他被扣留受到影响,不管是生活上或是收入来源上都受到了干扰。

果农说的这一番话,其实并不算没有道理,分享一些正能量,不人身攻击甚至理性讨论重要国家议题,都很合理,但我有两个问题:一,上述果农经历过的干扰是必要的吗?二,如果果农没有经历过这些干扰,他会有今天的体悟吗?

首先,果农为何被调查?因为他分享了一个抨击马青领袖的视频,之後就有彭亨马青领袖去报警,启动了整个程序。

通讯以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阐明,若任何人通过网络设备或服务或软件服务,在知情的情况下制作丶创造或徵求以及启动传播任何含淫秽丶不雅丶虚假丶威胁或冒犯性质内容(任何评论丶要求丶建议以及通讯),同时有意图困扰丶虐待丶威胁或骚扰他人,这就是犯下罪行。

所以就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果农只是分享,并不是视频制作者其实很难在这条法令下被定罪,再来果农的意图又要如何去鉴定,这一点也很重要。若细看上述条文,不难发现其实可以用来对付网络霸凌,但用在果农的案例里适合吗?果农霸凌了谁?

今天果农因为经历过这一切说出的这句“不要以为警察不会找到你们”,会不会达到最好的噤声作用?

视频里被抨击的人物是个部长,是个官,是个领人民俸禄该为人民做事的官,是个政治领袖,难道他的言行不能被抨击?那我们在塑造一个怎样的民主文化,对国家进程又有甚麽帮助?更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去报警的人物就是政治领袖,这些政治领袖想要传达的是甚麽讯息?尤其当一个上门跟果农道歉的马青领袖被开除,这又意味着这是一个怎样的政党?

他们当中有人会说,你不是不能批评,只是要理性丶文明,但粗俗的内容就犯法了?

让我们再次回到条文的内容,其实不难发现一些关键词,例如“冒犯”以及“困扰”都是非常主观的用词,要界定一个内容是否冒犯或者困扰,都是因人而异,例如果农案件里的视频,我会将之形容为一个非常粗俗的内容,我自己不会生产也不想观赏这样的内容,但我们应该阻止别人分享或制作?这些粗俗的谩骂,背後有着一股情绪,是甚麽引起这样的情绪?每个人的表达能力不同,但他或她在行使个人言论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丶立场或看法的权利不该被忽略,因此这条看来很笼统且涵盖范围很广的法律条文,是否已经抵触了宪法赋予我们的言论自由?

我们的社会资源,尤其是执法单位应该被用来“管教”社会的文化水平吗?这样的工作是不是应该通过教育更适合?而且管教的人要以甚麽为标准?

再来,警方调查的警力丶法庭审讯的过程若用来处理更重要丶更棘手的议题,是否更有意义?例如最近也引起很大关注的个人资料大量外泄的案件,这个案件也隶属多媒体委员会的管辖。

言论自由并不代表无限自由,并不代表无需负责,但任何事情本来就是一体两面,一个看来管制言论自由的法令,也可以被滥用来对付异议分子。我们要理性讨论,但并不代表我们要停止讨论,如果我们就事论事,那即便警察上门,我们也无所惧怕。(文章来源:星洲日报/法理珍情‧作者:陈莉珍‧世华多媒体网络内容总监·2017.11.18)
引用 AMOS5566 18-11-2017 03:55 PM
一名華裔果農因分享“以粗口咒罵馬青總團長拿督張盛聞上議員視頻”,日前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成為首位在此案下被扣查的視頻分享者,再次提醒網民在網上的行為並非不受管制,而是需要三思而后行。

評論和分享意見的自由,並不等于擁有隨意人身攻擊他人的權利,一旦分不清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就請別隨意製作或轉發任何社交媒體的信息。

針對上述事件,警方和當事人或舉報者,應該找出發佈這個影音者,甚至揪出視頻中人,以此殺一儆百,警惕更多人知道辱罵或人身攻擊他人應受到法律對付。

朝野的政治人物各有自己的網上水軍,負責散發各種消息、評論或攻擊對手,但皆應不逾越辱罵他人或人身攻擊的底限;一旦越界,不管是看不下去的網民或受到攻擊的一方,都應該報警處理,讓這些肆無忌憚的網民得到應有的制栽。

各方對這類辱罵或人身攻擊他人的始作俑者或轉發者,當面對法律對付時,不應只有我方的說法,只因他們是站在自己的一方,就睜眼說瞎話,以雙重標準袒護這一類網民。

言論自由應是建基于對事不對人,不作辱罵和人身攻擊的原則,就像一把菜刀,可以是在廚房切菜切肉的好工具,但它不能是拿著菜刀去殺人或搶劫的工具。

如果網上的言論自由像是脫韁野馬,網民涉及人身攻擊和辱罵他人的行為,如海水滔滔不絕,豈不是天下大亂?

不管任何在網上或現實中自稱蝙蝠俠、神奇女俠、蛛蛛俠或閃電俠的人,只要生存在這個國家,就要以法律為依歸,好好的尊重別人,也等于尊重自己。當有人利用網絡毫無節制辱罵或人身攻擊他人,也等于在自取其辱。

別把自己立於險境

政治人物和其“打手”們,或者支持者皆是主觀看待自己“主子”的立場,近乎沒有對錯或黑白是非可言,一般的網民也許不滿或不認同某些政治人物的手法,但千萬別把自己立于險境,成為網絡瞎子盲目的分享或轉發可能造成法律問題的言論、視頻或圖像,以免自找麻煩。

除此之外,執法單位應公正處理任何類似的辱罵他人或人身攻擊的投報,把破壞網上秩序和安寧的人繩之以法,才能殺雞儆猴,去除網上的烏煙瘴氣。(中國報評論*潘有文
引用 AMOS5566 18-11-2017 04:06 PM
因轉發辱罵張盛聞的視頻,霹靂太平果農李天才被警方逮捕,還因舉報者是在關丹,而被押送到500公里外的關丹警局助查,兩天后才釋放,手機也被扣留。

直播視頻者未受對付,轉發者卻先當災,且不論此舉是否合情理,但肯定起了殺一儆百的效用,讓其他人不敢再繼續轉發或分享。

相信這也是舉報者所要達到之目的。

李天才被捕的新聞傳出后,我就接獲許多友人的詢問,擔心因轉發有關視頻而被捕,同時也紛紛把手機的視頻刪除。殺雞儆猴的效果立竿見影。

我個人覺得有關視頻若能引起網民廣泛關注或共鳴,相信是罵得有理,也講出許多人的心聲,當然我們是不鼓勵粗話連篇的謾罵不休。

意氣風發的張盛聞可能因增建10所新華小的事有進展得意忘形而失言 ,在檳城發生大水災當兒,揶揄檳城首長林冠英別與天鬥,犯了眾怒。

雖然他較后就此事在面書上道歉,但話一出口,就如潑出去的水收不回,道歉也沒用,壓不下民眾的不滿情緒。

話說回來,張盛聞事件教訓普羅大眾,提醒平民百姓需要慎言。但如與一些只敢用假名在面子書說三道四,張盛聞至少敢以真面目面對,而使用假戶口來抹黑者更是小人所為。(文章來源*中國報*作者:行動黨愛極樂區州議員*邱培棟
引用 kmrddecade 18-11-2017 04:09 PM
骂人的内容,你把里面的主角换成对面的大人物,如果对面的人听了也会很生气去报警的话,那么这人骂的过分了,
就是这么简单。
引用 AMOS5566 18-11-2017 04:10 PM
在民主宏願小學6M班,女學生小C跑進班跟同學們說,誒,你們有沒有看到最近面子書流傳我們的教育部大粒人張什麼聞的,他給一個檳城人罵到狗血淋頭哩,后來又聽大人講有人去報警耶,結果有一個來自太平的天才被警察叔叔捉走了。

班主任蕭人民糾正小C:是彭亨州的馬青去報案,結果一個住在太平甘文丁名叫李天才的人,因為分享那個檳城人粗口罵張盛聞的視頻,就被警察捉去審問。

同學林冠軍:哇丙耶,這就奇怪了;第一,他罵檳城人“神不要跟天鬥”就可以,自己被人罵回就叫馬仔報警,太小氣了唄,快點從后門回家跟娘親哭去吧。其二,彭亨州的馬仔報案,警察沒有跑去捉發布視頻的檳城人,卻跑去捉分享的人,這些“媽打”是頭腦發燒嗎?第三,就算要捉分享的人,這麼大一個彭亨州,就沒有一個人分享那個視頻嗎?就在附近捉就好咯,幹嘛大老遠跑去太平捉人,還要回彭亨州審問,嘿,警察沒有更重要的工作了嗎?這麼跑來跑去,這兩天的薪水呀、車油呀、過路費呀,全部是人民付稅給的耶,浪費納稅人的錢耶。

學生小白:是呀,有種去捉檳城人啦,檳城大把人分享那個視頻,跟太平人有什麼關係?而且,據知有數萬人分享那個鳥人的視頻,為何只是捉一個人,是因為他名叫天才嗎?哇丙耶,那些馬青才真是天才。

學生聖文:喂,我們不鼓勵網絡霸凌,不應該用粗口罵人,這是很 要不得的文化,華人更應該講禮義廉恥,這些人一定要給他們殺雞儆猴。

學生張戀戀:哈哈,7-11準備收檔啦。(中國報評論:蔡耀樑
引用 AMOS5566 19-11-2017 01:23 PM
太平有一名叫李天才的果农,因为在面子书转发了一男子辱骂张盛闻“斗天论”的视频,而遭到了警方的逮捕。

为何呢?因为彭亨州的马青团报警去了。

为此,该名果农李天才在太平扣留了两天,并没收手机;不止,碍于报案的那方在关丹,所以,李天才还被押送至关丹警局,再接受两天的调查和盘问后才获释。

张盛闻是对的,网络霸凌者实在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讽刺的是,对方不负责任的放肆谩骂,是在张盛闻在槟州水灾上失言的基础上所建立的“霸凌”。

换言之,如果“不负责任的言语”是一种霸凌,那张盛闻也犯了“霸凌”一罪;而前者只是得罪了张盛闻一人,后者却得罪了槟州150万的人。

奈何,后者在招惹公愤(包括马华资深党员开口叫他马上闭嘴)之后道歉了一次,就没事了;你高调的飞扬跋扈的说错了话之后公开道歉,不见得人家就得接受,于是人家公开的骂你,转载的人却被扣押及调查了4天?

不止,还要安排远至500公里以外的关丹那里报警,折腾他人。

终于,有一位马华领袖徐祥强看不下去,代表部分马华党员向李天才道歉,然后,徐祥强被马华革职了。没事向外人道歉干嘛?应该向法庭申请延扣,什么东西敢转发辱骂我们张团长兼部长的视频?给你好看!

突然想起总会长廖中莱早前说,马华将摒弃传统模式,以全新面貌接触年轻人,让华裔青年觉得加入马华是一件很酷的事,没想到是把人扣押在警局里长达4天,实在很酷。

这群在大选上输得一塌糊涂的投机分子,竟然还没能在大选前夕觉悟自己的无知和腐朽,还频频做出倒米动作,希盟应该送几个花牌去感谢他。

马华不负众望,凝聚力越来越强,不够好,还得向外人展示自身的团结,却不知道在百姓眼中,这类团结是“食指只能指向外人”的“巴别塔”,这个“容不下内部有异议”的方向,很巫统,难怪可以走在一起。

如果张盛闻之前的罪名是“落井下石”,那现在犯的这一条是否应该是“狐假虎威”,甚至是“欺善怕恶”?(南洋商報評論*鄭喜文
引用 AMOS5566 19-11-2017 01:39 PM
网民因为分享涉嫌辱骂人的视频而被警方逮捕。

警方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该网民。

在该条文下,任何人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文字或视频等,就可构成“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

不过,我们看回233(1)条文的英文原文:

(a)by means of any network facilities or network service or applications service knowingly.

(i)makes,creates or solicits,and

(ii)initiates the transmission of,

要留意的根据以上词句是:此人必须是该视频的原创者和散播此片的第一人。

个人看法,散播者若不是原创者,并不符合此条文的定义。

因为以上条文是用“and”不是“or”。

换句话说,只有原创者自己发表侮辱性的视频并散播此视频,才可以在此条文下被提控。

不过,别忘了证据法令新添加第114A条文,网民散播他人的视频或文章被视为他的作品,除非他证明此视频或文章不是他创作的。

所以举证责任则是这网民在法庭内证明不是他创作的视频。

其实单从视频的人物,就可知道不是他本人。

第233(3)条文也阐明,触犯此罪行者,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还继续犯行,可以每日1000令吉的罚款处罚之。

纵观以上,网民在网络一切活动都会被监督,不得不防!各个网民好自为之!(文章来源: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周本兴·执业律师·2017.11.16)

引用 猴年馬月 19-11-2017 0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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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MOS5566 20-11-2017 10:25 AM
辱骂张盛闻的视频通街传,转发者众,太平果农李天才是其一。几个马青仔报案后,警方捉他去问话。

只猜不看也知道,公众舆论必定一面倒,趁机压到马华扁扁。马青这次报错案。

若说马青认定张盛闻话柄是被政敌扭曲,故意制造麻烦,将它视作外辱而岔岔不平,对不起,那是阁下的事,一大班公众摆明公义可以有两把尺,要用极左手法斗跨斗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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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无人不知社交媒体泛滥,歪曲、错误、挑拨的讯息一箩箩,形如五毒攻心。滥用网络这块头既大又广,收不收紧,几时收紧都由通讯及多媒体部门说了算,一个自顾不暇的政党蹚什么浑水去。

区区一个小民转发视频,错再大也不过是冒犯个人,小枝小节一口咽下肚也就罢了。相对来说,民族羞辱才是大是大非,那些时不时跳出来伤害族群感受的狂言傲语,更值得叫人生气。该发作不发作,岂不犯众怒。

报错案是眼光问题,无关权益。大腕搞政治讲究智慧,要有气度,要忍辱负众,不与一般见识。再说政敌一早做圈套,还会有一只脚兴冲冲栽进去,那是自找苦头。

马青这次乱乱硬,不是挑软柿子吃,是不懂得怎么个吃。这是经验问题,经验得靠多听多看多学多做。(南洋商報評論*謝覺輝
引用 AMOS5566 20-11-2017 11:46 AM
果农丶政客丶愤怒网民的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综合媒体的消息,此事大概有两个版本。第一个讲述一个愤怒网民用脏话骂人,视频在网上出现後,一个无知的果农看了後在脸书上分享。有人随後报案,警察把果农带回警局问话,果农经一事长一智,释放後奉劝国民多分享正能量讯息。此事提醒大众,国家绝对不容忍网路霸凌行为。

第二个版本叙述一个网民受了委屈,在网上骂人。一个无辜的果农看了视频觉得有趣,在脸书按了“分享”一个键,没想到被骂的对象是一位政客,警方立即带他回警局。果农从警局出来时,表现得很委屈,对镜头讲话言不由衷。从今以後,国人在脸书分享资讯,必然会担忧步果农後尘,大马言论自由倒退。

究竟哪一个版本才是事实?

深思此问题时,我突然想起在澳洲法院的培训课程中听过的一个故事,以下是故事内容。阿比盖尔(Abigail)的丈夫病重,她急忙要找大夫买药,但大夫住在对岸,没有船过不了河。阿比盖尔去找船家辛巴达(Sinbad)帮忙,辛巴达贪图她的美色,要与她发生关系才肯带她过河。

阿比盖尔不愿意,只好去找富人伊万(Ivan)帮忙。伊万虽然不想占任何便宜,但也不肯帮忙。阿比盖尔最後没有办法,只好向辛巴达就范,最後才见到了大夫,买了药回家。谁知丈夫病好後,得知她与辛巴达的事,气愤不已,跟她离婚。

故事讲完後,培训师叫大家把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根据他们的道德排名。这时,大家才发觉每个人的价值观的差异,有人觉得阿比盖尔最可怜丶最无辜,有人却觉得她愚蠢和不守妇道;有人觉得辛巴达乘人之危最可恶,也有人觉得伊万冷漠无情更可憎;有人觉得丈夫忘恩负义,也有人觉得他身负重病,还要戴绿帽,非常可怜。

回到大马果农的事件,那位愤怒的网民在网上对政客出言不逊,倘若此举令政客感到不安,说他构成网路霸凌,这是可以接受。但前者只是星斗市民,後者则地位超然,加上网民的家人在槟城遇到大水灾,他极有可能受到不良情绪影响而失言。从这角度看,这位愤怒的网民又似乎不像是个霸凌人者。

果农分享一段非他所制造的视频,被警方从太平带到关丹警局,难免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

甚至有人会觉得,警方因为案件牵涉政客才如此紧张。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警方接到投报而不行动,那日後真有网路霸凌事件发生时,国民又如何能指望警方保护他们?究竟国家应该更严厉管制国民使用社交媒体,还是捍卫言论自由?

以上每一个问题都存在争议,那是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有所不同。事件里的人物跟阿比盖尔的故事相似,他们每个人都有应受批判的弱点,也有值得同情甚至能赢得人们支持的优点。

有时复杂的问题在撇开了政治因素,放下了个人价值观以後,用客观的角度分析会更容易找到答案。纵使国家不能给予人民无限量的自由,基本的言论自由还是值得捍卫的。没有自由的国家,就没有进步,相信没有国民愿意看到大马发展停滞不前。

但言论自由不代表容忍网路霸凌行为,人的自由须建立在不影响他人的基础之上,只有理性的言论才有建设性。

果农在走出警局受访时提醒大家小心使用社交媒体,鼓励分享正能量的讯息。这一点我认同,但同时要补充的是,分享负面讯息也没有错,有些言论忠言逆耳,它们的价值却不下於正能量讯息。只要人们是以负责任的心态和方式分享资讯,他们不但不应该受到打压,而且还值得鼓励。(文章来源:星洲日报/微观时事‧作者: 张晋玮‧法院IT经理·2017.11.20)
引用 qw 20-11-2017 11:00 PM
那些是网络,不上网就好
像以前那样只看电视就行了没烦恼
引用 nyluon 21-11-2017 07:44 AM
如果是某个巫统小卒子公开发表侮辱华人的言论,我去报警的话,分分钟钟就是我因为“毁谤”而被抓了
引用 chinapee 21-11-2017 09:01 AM
nyluon 发表于 21-11-2017 07:44 AM
如果是某个巫统小卒子公开发表侮辱华人的言论,我去报警的话,分分钟钟就是我因为“毁谤”而被抓了

你都说了。。。 巫统是庄, 华人是闲。。。。。。华人闹事? 毁谤算好了。。 没用棍插你菊花算好了。。。
引用 unhpyppl 21-11-2017 09:09 AM
這些uncle級的都是網絡文盲,做砲灰或前鋒的。
引用 AMOS5566 21-11-2017 10:24 AM
本帖最后由 AMOS5566 于 21-11-2017 10:39 AM 编辑
果農李天才不過按了一下“分享”,就被扣留兩天。首先,很難怪罪警方,他們依法辦事,有馬青人員報案,就得行動。行動也許比處理其他人的事情快一些,但快本身也沒有錯。行動黨國會議員黃偉益推論是張盛聞指示馬青報案,但其實無從證明,馬青為護主而報案,也難怪的。這事件的推進合理合法,但合情嗎?

張盛聞的鬥天論惹民憤,言多必失,他也道歉了,事情本該告一段落。我相信以張的政治智慧,不會讓事情延燒開去。我玩網絡遊戲時學會一句話:“不怕神一樣的對手,衹怕豬一樣的隊友。”有時候對手強不是最難搞,叫人辛苦的是隊友太弱,越幫越忙。

沒權利分享發洩?

馬華領袖徐祥強向李天才道歉,本來可以是平息民憤的做法,馬華居然革除他的黨職以示懲戒,究竟大多數黨員的態度和智慧如何,可見一斑。但你要說他們有錯嗎?法律上、道理上又好像沒有大錯,但情感上肯定惹人憤怒。

我自己也曾因分享他人的圖文被警方請回去問話,交出手機,所幸沒把我扣留,李天才必和我一樣也感受到事情有多無稽。難道我們連分享一下發洩的權利也沒有嗎?我國言論自由真如此不堪嗎?周本興律師在他《網民活動無所遁形》一文中分析,原創者主動散播視頻,能被提控。就算你轉發,也當作是你的作品,除非你能證明不是。也就是說,警方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捉了再算,你得慢慢向法官解釋,視頻裏的那個頭和你的臉長得不一樣。

於理於法道歉了結

我還是相信法律是為了保護人民的,不能稱此為惡法,儘管法律可被誤用。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網路霸凌的受害者,這法律就變成是幫助你了。惹麻煩的視頻內容十分粗鄙,無論怎樣痛快都好,並不恰當。自己在咖啡店謾罵是一回事,在網絡散播又是另一回事。要追究的話,這才是始作俑者。反對黨趁機再次要求張盛聞道歉,意圖只是“趁佢病攞佢命”,張“衰多口”,及時道歉便是了,于理于法,都該了結。

但于情呢?若說馬華的聲望已到谷底,這是自己在谷底再開一個坑。或許張應該再交代一次,平息民怨,挽回一點點聲望,然后公開把豬隊友統統埋進坑裡。(中國報評論*周若鵬
引用 AMOS5566 21-11-2017 10:34 AM
果農因轉發怒罵某高官視頻,被扣留兩天,此事引發民間議論紛紛。后續發展猶如連續劇,牽扯甚多,然而幾方當事人最好冷靜一下,別再發言,以免橫生枝節,對誰都不好,不如早點回歸正常生活。

讓我們回到事件的源頭,一般人轉發辱罵高官的視頻,該當何罪?

一般所謂的言論自由,指的是政府不得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人人都能暢所欲言,但別人亦可批評你的言論,甚至完全拒絕。且言論自由不包括仇恨、歧視言論,不過這點依國情而定,比如在德國不得歌頌納粹,美國對種族、性別相關言論十分敏感等等。若有過激言論,引發相關當事人不快,則以譭謗、妨害名譽之類提請訴訟,交由司法裁決。

警方跨州來回奔波捉人

以此事而言,製作視頻之人才是罪魁禍首,不知為何焦點卻在一位轉發的民眾。冤有頭債有主,網絡霸凌的罪名應由製作視頻之人承擔,高官卻控訴轉發民眾,事件這般發展,怎么看都很奇怪。再說警方還將民眾從太平押至關丹,跨州來回奔波,消耗不少警力。

現今治安不靖,警方首要工作是查緝宵小,轉發辱罵高官視頻縱使道德有些不妥,卻非作奸犯科的江洋大盜。即使警方把人叫來問話,頂多隨后將案子移送法院,無須限制人身自由。殺雞真的不必用牛刀,為區區小事拘留一般民眾,頗有威嚇之嫌。

俗語說宰相肚裡能撐船,掌握權力之人理應更謙卑。由于高官支配寶貴的公共資源,人民權益因而受到影響,因此高官的所作所為必須接受公評。高官對于民間的議論,理應遠比一般人寬容,否則,大可不必做官。

倘若高官無視與一般人民在權力上的不對等,將人民的批評、辱罵視為霸凌,還動用公權力對付人民,形同限制人民言論自由。此事將大馬政治文化向專制更傾斜一步,這才是更嚴重的倒退。(中國報評論*艾虔
引用 AMOS5566 21-11-2017 10:40 AM
從“一里路”到“神斗天”論,馬青總團長張盛聞已經被罵得……沒眼看了!他應該是505之后,被華裔選民罵得最慘的一位!

社媒時代,當官的一時失言,會被罵三世。自從發表承認統考只剩“一里路”言論后,張盛聞每一則新聞的面子書留言裡,一定被人訕笑、譏諷、詛咒;事實上,“一里路”的說法沒有多大問題,問題就在“一里路”可望不可及,而且,也不知道何時可及,張盛聞就不該說出“一里路”這個意思。

當然,以現在的情勢來看,關于承認統考課題,不論張盛聞怎么說,他依然會被罵,他的處境不會變得更好。

在檳城發生水災時,張盛聞在錯誤的時候說了錯誤的話,錯上加錯,即使道歉也沒有用,如果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也就罷了,偏偏有馬青黨員為了維護總團長的尊嚴,又針對一則辱罵總團長的視頻報警,導致一個平民果農被扣留,這樣一來,張盛聞還不被罵翻天?

看過視頻的朋友跟我說,那些辱罵張盛聞的粗鄙言辭實在不堪入耳,但是,不管怎樣,報警的馬青團員難道沒有進一步思考,報警只會激怒更多人?在社媒時代,你跟網民較勁,有意思嗎?你報警,可以敵得過網上的洶洶民意嗎?

馬青團員,甚至張盛聞本人,可以針對辱罵視頻發一篇文告,或是連發幾篇也可以,表達一下立場也就是了,何必對網民的反應那么認真呢?感覺委屈?“咕嘟”吞下去也就是了!

報警是下下之策!只能說,報警的馬青團員,日子過得太好了,不知民間疾苦與憂憤!

又不見你報警對付嘉馬?

在果農李天才因為分享有關視頻被扣留的新聞傳開后,張盛聞應該馬上表示不會追究此事,也應該馬上指示馬青團員撤銷報案,這樣,可能還可以緩解網民的怒火,結果是李天才被扣留整整兩天,事情搞成這樣,社媒上一片怒火,上帝也救不了張盛聞!真是嗚呼哀哉!

馬青和張盛聞,為什么會在這個問題上激怒網民呢?只能說,他們太在乎自己的感受而忽略現實。華裔選民記得有很多次,巫統領袖發表很多侮辱華裔的言論,記得那個要掌摑華裔的副部長吧,現在還不是囂張的在當官?同在國陣,馬青能對他怎樣?還有嘉馬,馬青又能耐他何?馬青有報警,卻對付不了巫統領袖;報警對付自己的同胞,警方的效率卻這么快,能不討罵嗎?

過去的封建時代,官字兩個口,民不與官斗;現在是社媒時代,一個網民可以註冊幾個賬號,官鬥不過民了,所以在社媒時代,官與民鬥就是自毀前途!是的,在法律上可能還是民鬥不過官,但是,滔滔民意你怎么面對?我現在都不敢想像,來屆大選時,張盛聞在選區怎么面對選民?(中國報評論*陳圓鳳
引用 loongken 21-11-2017 10:43 AM
麻化在这事件上会流失更多支持。
引用 一燈大師 21-11-2017 10:52 AM
不是分享,是上載。

上載成為源頭傳播辱罵和仇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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