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4年前分享一张网友PS自己光头的照片,原作摄影师朱庆福以侵权为由提告,官司纠缠4年,据报道,判决在9月出炉,林志颖须赔偿对方人民币34万5000(约马币22万),并将道歉文置顶72小时! 林志颖18日针对侵犯朱庆福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道歉,并遵照法庭判决,将道歉文置顶微博首页72小时,以表明作为公众人物负起社会责任,藉以尊重他人智慧财产权的决心。 事因,林志颖在2013年为了庆祝微博粉丝超过2100万人,分享了一张自己被PS成光头的照片,他当时觉得有趣,于是在微博分享:“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没想到被原作摄影师认为侵权,他虽然第一时间道歉,但对方不接受,因此闹上法庭。 《新浪娱乐》报导,其实早在今年2月,林志颖已就此事在微博坦承自己当时觉得有趣才转发,并未意识到改动权利人的作品,这是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因此愿接受赔偿并公开道歉,他勇于承担的态度,获得网友的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