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子因无法忍受前女友“脚踏多条船”,最终打翻醋坛,一刀刺死前女友。该名男被告于今日(17日)出庭时承认误杀控状,法官择日下判。 据联合早报,这起情杀案是于2015年11月26日发生在文礼通道第268B座组屋,被告梁春正(28岁)因跟前女友苏缘琳(23岁)争执不休,最终一刀捅向她的颈项,导致后者重伤,送院急救后仍宣告不治。 据了解,梁春正和苏苑琳是于2014年4月因工作而认识,同年9月成为男女朋友,不过苏苑琳当时就告诉梁春正,她同时也会跟其他人交往,所以不希望公开他们之间的关系,梁春正一口答应了这项要求。 然而,在两人交往的一年里,梁春正多次发现女友和其他男人亲热,经常为此而生气,甚至不时查看苏苑琳的电邮和手机。2015年9月,苏苑琳向梁春正提出分手,称想要享受单身生活,但分手没多久就跟其他男子交往,让梁春正非常不忿。 2015年11月26日晚上8时左右,苏苑琳到梁春正的家吃晚餐,结果欲离开时,却被梁春正阻拦。梁春正不仅夺走苏苑琳的手机不让她走,之后更回房间拿了一把折刀,梁春正的母亲尝试阻止儿子不果,而苏苑琳就这样被梁春正捅了一刀,最终于同日晚上约11时15分在医院伤重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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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ranger0536 发表于 17-10-2017 03:22 PM
雖然殺人償命在很多國家依然存在,但殺人事件依然存在。這表示什麼?EQ扒演其中重要因素,如何在兩人處於相互矛盾時間遊開正面衝突或泠却或降低當時的情緒事関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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