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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受害者被强暴是自找的 杂志专栏作者挨轰!

16-11-2016 05:27 PM| 发布者: CARI_KJW | 评论: 48|原作者: 佳礼记者 关家汶 整理报道

摘要: "我知道你很无辜,但我忍不住想问,一个学院生怎么会这么天真?难道你都不看报纸、杂志或电视节目吗?至少你有看过我的专栏,代表你应该知道,如果一个女生到男生的家过夜,而且家里没有其他人时,会发生什么事。"

Kelly的部分回应如下:

图片来源:Sara面子书



我知道你很无辜,但我忍不住想问,一个学院生怎么会这么天真?难道你都不看报纸、杂志或电视节目吗?至少你有看过我的专栏,代表你应该知道,如果一个女生到男生的家过夜,而且家里没有其他人时,会发生什么事。

坦白说,我能够理解那个男生为什么会“会错意”。

在那位男生对你作出色诱举动时,你没有一次透露出你不愿意与他发生关系,你没有要求那名男生把灯光都打开,告诉他如果有更多的灯光,你会更自在。你给了他一个暗示,就是你什么都OK。你答应喝酒,和他跳舞、接吻,那当然也包括发生性行为。

我不会责怪那个男生认为你已经不是处女,因为你的所作所为,就像一个随便的女孩。

为什么现在的父母对女儿的保护欲那么强?你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你选择对自己的父母撒谎,让他们连保护你的机会都没有,以后再也不要对你的父母撒谎了。

图片来源:Sara面子书

你无法让时间倒流,但你可以心存感激,因为那个男生戴了安全套,所以你不会怀上小孩,或者染上性病。

希望你以后不会再犯任何蠢事。

Sara的这篇贴文,即刻在网络上激起一片涟漪,备受声讨的《Teenage》杂志随即出来灭火,在面子书专页发表了道歉启事,但却将Kelly的言论解释为这是她对青少年的一种“严苛的爱”,强调Kelly是一名具备多年经验,且符合资格的专业辅导员。




事件主角Kelly于11月11日在《Teenage》的官方网站上,同样发表了一篇道歉启事,对于自己过于严厉的措辞,向公众道歉。

她强调,她并没有像网民所说的发表“受害者应负责论”,因为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责怪该名女学院生,而只是认为她太过天真。

Kelly再三申明,严厉措辞是为了让这名女学院生知道她犯了哪些错误,才会让自己身陷险境,没有人比自己更为这个女孩感到难过。

截图取自:Teenage官网

尽管如此,许多网民对Kelly的回应仍然感到强烈不满,因为Kelly始终认为这名女孩是“犯了错误才让自己“身陷险境”。网民认为,即使这名女学院生答应到男方家过夜、答应喝酒、与男生接吻等等,都不代表或“暗示”该名男生可以在违反女方的意志下,与她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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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evildead911 16-11-2016 08:54 PM
她介意是男的说她是处女才痛苦的。。。 rf
引用 浴血天使 16-11-2016 08:55 PM
其实这样算是强暴吗?
引用 蛇仔明 16-11-2016 09:11 PM
严重怀疑故事的真实性!

一个女孩被强奸,写信去杂志专栏诉苦。居然还把对白写得如此煽情:
Wow! I didn't know you were a virgin, honey.

她比较像是在“炫耀自己被强奸”...


引用 蛇仔明 16-11-2016 09:13 PM
应该是杂志自编自导强奸戏码... 过后还自己跟自己道歉。

引用 wrm95 16-11-2016 09:49 PM
作者没有写错啊!!!
每个人都不愿意否定自己,更不愿意让别人否定自己。
只能说"忠言逆耳利于行"。
引用 残兵之上將潘凤 16-11-2016 09:52 PM
肯定是被男的玩完后甩了所以不甘愿说自己被强暴
引用 blurdreamer 17-11-2016 12:11 AM
酒后失身,事后懊恼,不能说是强暴....
引用 I.haven 17-11-2016 12:59 AM
其实专栏作者站在成年人的立场,道出了社会的一种默许现象:如果你没反抗,代表你同意。站在法律的观点,女生没有对男生的举动流露出反抗的意思,之后发生的事情可谓你情我愿,很难构成强奸罪(除非她未成年)。

只能说女生太单纯,停留在大家是孩子玩伴而不是“大人”的阶段,不小心爸自己送入虎口。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遗憾,不过也教育了父母,不要总以为自己的孩子还小而不教导正确的性知识。如果小孩有正确的性观念,对男女有别的敏感度会更高,避免发生以上莫名奇妙的憾事。

既然发生了,自己痛苦也没用,还是如实告诉母亲,保护自己。
引用 ohia2016 17-11-2016 01:45 AM
傻坡女,错过了高价拍卖‘第一次’
引用 roadfly1993 17-11-2016 06:25 AM
我觉得kelly没错啊~那个女的确实是有给到别人一种很随便的感觉
引用 byte77 17-11-2016 06:29 AM
ohia2016 发表于 17-11-2016 01:45 AM
傻坡女,错过了高价拍卖‘第一次’

鲜鲍一晚值千金
引用 ohia2016 17-11-2016 07:23 AM

几年前一个poly坡女家穷卖身补贴学费,居然150卖掉处女。
引用 Yes2011 17-11-2016 07:56 AM
好像真的不像强奸,一切都发生的这么自然浪漫,是酒后乱性,之后又后悔?
引用 kcchiew 17-11-2016 08:01 AM
读者来信很像是自编的;那有人会一面不断“反省”自己的行为, 一面控诉自己被强暴?


引用 ohia2016 17-11-2016 08:17 AM
Yes2011 发表于 17-11-2016 07:56 AM
好像真的不像强奸,一切都发生的这么自然浪漫,是酒后乱性,之后又后悔?

基本上。。。是弱奸
引用 Yes2011 17-11-2016 08:26 AM
ohia2016 发表于 17-11-2016 08:17 AM
基本上。。。是弱奸

什么来的?
引用 ohia2016 17-11-2016 08:31 AM

弱弱的挣扎。。。是欲拒还迎的表示。
引用 心老的女孩 17-11-2016 09:16 AM
果然是很傻很天真
引用 李大春 17-11-2016 09:41 AM
这个是诱奸啦,根本就不是强奸。
强奸是在对方清醒下用暴力手段压着对方再吐口水插进去啦。
这个又喝酒又吃饭那里是强奸,根本就是有计划的引诱对方自愿被插,诱奸罪名很轻吧了,如果可以证明到亲密关系,女方基本都告不进。

查看全部评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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