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巫裔艺人诺拉(Nora Danish)日前大胆建议税收局,豁免艺人的置装费税务。税收局公关玛斯兰星期二针对此事回应说,“艺人置装费”本来就可以扣税。 根据马来邮报,玛斯兰指出,艺人的化妆费、表演服装租金,甚至是广告和管理费等等,都可列为可扣除开支。
“这些开支并没有限定的数额,一切都取决于艺人履行他的职务时的花费。” 此外,旅行费用包括汽油、收费站和波车费等等,也都可以豁免税务。 “每一年,他们都必须提交B表格,好让他们可以追讨每年的业务开支。他们也需要提交所有的附加文件,包括发票、化妆师与管理费用、收据以及文件。” “税收局不会用“税务豁免”这个字眼,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明星艺人的业务开支。” 无论如何,他强调,有不少艺人因为没有呈交税务表或无法提供完整的附加资料,而被当局征收了比原定税额更多的税务。 |
aquamax 发表于 8-11-2016 05:17 PM
本来就可以扣啊。。。
像做保险/MLM的也可以扣车油,PARKING,娱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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