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佳礼资讯网 首页 新闻焦点 查看内容

救生员竟是“狼” 先灌醉女子再带到沙滩强奸!

4-10-2016 09:36 AM| 发布者: Cari_LSV | 评论: 58

摘要: 受害者当时在被告的怂恿下,和他斗酒并喝至不省人事。被告事后再趁机把受害者从她朋友身边带走,然后再带她到海边脱去受害者的衣物强奸她。
救生员将女子灌醉后,将她带往寂静无人的海滩霸王硬上弓!新加坡法官最终宣判,男子被判入狱11年19天,鞭笞12下。

这起事故是于2012年5月5日发生在新加坡圣淘沙。当时,20岁的受害者是和朋友结伴到酒吧餐厅Wavehouse参加一场海滩派对,并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23的被告奈尔。



受害者当时在被告的怂恿下,和他斗酒并喝至不省人事。被告事后再趁机把受害者从她朋友身边带走,然后再带她到海边脱去受害者的衣物强奸她。

尽管受害者当时奋力反抗,但醉醺醺的她最终还是无力阻止被告,惨遭奸污。

控方在审讯期间指出,被告事发后仍无悔意,坚持不认罪并要求开庭审讯,连累受害者必须亲自到法庭指证他,还得受害人在庭上崩溃痛哭。

法官考虑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最终宣判,被告在一项性侵和一项强奸罪名成立,必须为自己的兽行负责。
15

36

生气
2

惊讶

难过
3

好笑
6

无聊

刚表态过的朋友 (62 人)

  • 生气

    匿名

  • 无聊

    匿名

  • 生气

    匿名

  • 无聊

    匿名

  • 无聊

    匿名

  • 赞

    匿名

  • 生气

    匿名

  • 生气

    匿名

  • 生气

    匿名

  • 赞

    匿名

  • 生气

    匿名

  • 生气

    匿名

  • betterman683

  • 赞

    匿名

  • 赞

    匿名

  • 生气

    匿名

  • 生气

    匿名

  • 生气

    匿名

  • yypretty

  • 无聊

    匿名

  • 生气

    匿名

  • 生气

    匿名

  • wjleong15

  • cumonew


ADVERTISEMENT


发表评论 | 在论坛留言

最新评论

引用 使用者 4-10-2016 09:45 AM
哇老。。被告事发后仍无悔意,坚持不认罪并要求开庭审讯。
還有這樣的事。被告肯定有強大後山。
引用 kentpua 4-10-2016 10:09 AM
判得太輕了?这个法官应该是吃錢?
引用 肥仔聪 4-10-2016 10:09 AM
使用者 发表于 4-10-2016 09:45 AM
哇老。。被告事发后仍无悔意,坚持不认罪并要求开庭审讯。
還有這樣的事。被告肯定有強大後山。

在小新喔,你以为在马奶咩,加上有朋友可以证明受害者是被灌醉了,话说那11鞭应该足够让那条水受完了。。
引用 省電俠 4-10-2016 10:11 AM
救生員一定是給受害者喝了一種叫"Sex on the Beach"的雞尾酒 把她灌醉
引用 使用者 4-10-2016 10:12 AM
肥仔聪 发表于 4-10-2016 10:09 AM
在小新喔,你以为在马奶咩,加上有朋友可以证明受害者是被灌醉了,话说那11鞭应该足够让那条水受完了。。

所以你覺得是合理的?

引用 coveygoay 4-10-2016 10:29 AM
几分钟的快感换来11年+12鞭打,值得吗?
现在这个社会,即使是女生自己愿意的,男人也必须再三考虑...
引用 肥仔聪 4-10-2016 10:47 AM
使用者 发表于 4-10-2016 10:12 AM
所以你覺得是合理的?

也没说合不合理的,法庭总算判他有罪,如果在马奶,又不懂有什么新招出来帮这条水脱罪了。。。
引用 齐心 4-10-2016 10:59 AM
日本A片看太多,醉酒中出 。。
引用 天然夜行者 4-10-2016 11:18 AM
@蛇仔明 表示不理解
引用 coveygoay 4-10-2016 11:25 AM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吉兰丹/丁家奴, 应该会无罪释放。原因是没有四个证人在旁边看戏...
引用 天然夜行者 4-10-2016 11:26 AM
被告在项性侵和项强奸罪名成立
什麽分別?
引用 emusician 4-10-2016 11:28 AM
那12鞭最好是打那犯案器官!
引用 jiajia520 4-10-2016 11:40 AM
這是一件覺得 無言的事件~
引用 ohia2016 4-10-2016 11:42 AM
肥仔聪 发表于 4-10-2016 10:47 AM
也没说合不合理的,法庭总算判他有罪,如果在马奶,又不懂有什么新招出来帮这条水脱罪了。。。

马国较文明了,最终皆大欢喜,百年好合
引用 ohia2016 4-10-2016 11:43 AM
jiajia520 发表于 4-10-2016 11:40 AM
這是一件覺得 無言的事件~

行为时。。。应该有兽语吧
引用 cloudwan0 4-10-2016 11:46 AM
他应该学@蛇仔明 ,不用被关被打,还皆大欢喜
引用 蛇仔明 4-10-2016 11:55 AM
emusician 发表于 4-10-2016 11:28 AM
那12鞭最好是打那犯案器官!

那可是名副其实的打“鞭”哦...
引用 蛇仔明 4-10-2016 11:57 AM
cloudwan0 发表于 4-10-2016 11:46 AM
他应该学@蛇仔明 ,不用被关被打,还皆大欢喜

PIAK酒醉的女人很没品咯。

黄老爱鲍,PIAK之有道...
引用 肥仔聪 4-10-2016 12:21 PM
ohia2016 发表于 4-10-2016 11:42 AM
马国较文明了,最终皆大欢喜,百年好合

单方面。。。

查看全部评论(58)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5-1-2026 11:55 PM , Processed in 0.114840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