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歌手黄明志因新歌《Oh My God》被指侮辱宗教后,在星期日(21日)从台湾回国时遭警方逮捕。警方原本要在今天星期四申请延长扣留,但遭主簿官达祖丁驳回。但据悉,警方并没有因此马上释放黄明志,而是继续为黄明志扣上手铐,带回东北警区总部。最新消息指出,黄明志已经在下午2点47分,坐上红色的Perodua Alza轿车离开警局。
据黄明志的代表律师T Tharuma透露,警方原本是要申请延扣黄明志3天,但遭驳回后,警方再申请延扣1天,但依旧被主簿官驳回。 T Tharuma说,根据一般程序,只要无法延长扣留,就应该当场释放或是在当天下午5点之前被提控,但警方却是直接将黄明志带回警局。 “我不知道为什么警方还没有释放黄明志,我现在要去警局了解。” 黄明志是在本月21日,从台湾回马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警方逮捕,并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条文亵渎膜拜地点及蓄意侮辱宗教,而被带到槟州接受调查,并延长扣留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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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底货 发表于 25-8-2016 02:13 PM
那天趁机让他在警车外面等候已经是顺便让地球王子羞辱他一番了,现在也是同样的。所以应该是活该。
因世而权行 发表于 25-8-2016 02:56 PM
你是白痴还是神经病?警察乱滥权,侮辱了大马形象,你讲谁“活该”?
仓底货 发表于 25-8-2016 03:13 PM
确认你自己活在哪里先好吗?邪教国还是在天堂? 活该。
因世而权行 发表于 25-8-2016 03:52 PM
黄明志不愿配合,他要突破,他也肯付出代价。
其他只敢乖乖配合,甚至对突破连想也不敢想的人,安静就好,不要扯后腿去讲人活该。
黄明志能够突破,对国家对大家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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