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29日基于控方无法排除任何合理疑点,宣判4名涉嫌在扣留所暴力致死印裔青年达门登(N Dharmendran)的警员无罪释放。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法官卡马丁(Kamardin Hashim)作出判决后,4名被告喜极而泣。他们分别是42岁的哈惹克里斯南(S Hare Krishnan)、46岁的嘉菲里(Jaffri Jaafar)、47岁的莫哈末纳哈(Mohd Nahar Abd Rahman)以及34岁的莫哈末哈斯瓦迪(Mohd Haswadi Zamri Shaari)。
2013年5月,达门登被发现毙命于警方扣留所。他的遗体上有多处伤痕,其中双耳和双脚脚踝都被钉了书钉。 今年4月,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的调查报告显示,死者遭警方使用暴力致死,即多次被钝物重击后,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扩散。 报告也指出,涉案警员为了掩饰罪行,企图伪造资料、窜改扣留所记录和报假案。
|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