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蝶广场手机偷窃案星期二开审!被告沙鲁安华出庭自辩时声称,自己在当天凌晨和友人遇劫,包括Iphone 5S手机、现金等等都被抢走了。 根据《星洲日报》,被告指出,事发当时,他是和朋友到刘蝶广场后,分别到不同地方看手机。他独自来到Techasia Boutique,询问手机销售员有关其中一部手机的售价和相关功能,但他最终没有购买,把手机放在桌上就离开了。
不过,主控官却针对他的辨词提出种种疑点,包括如果他无意购买手机的话,为何会和销售员讨价还价、一直把手机拿在手中?就算真的无意买手机,是不是应该把手机交给销售员,而不是把它放在桌上就离开?但他依然坚称,自己没有偷手机!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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