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扰多时的26亿献金课题,为何就是不能在国会进行提问及辩论? 国会下议员议长丹斯里班迪卡指出2点:
1.此课题涉及议会常规第23(1)(g)及第36(2)条文当中的规定,不能在下议院提问及辩论。 2.总检察长在1月26日发表的声明指,首相并没有在26亿献金中涉及任何刑事成份。 班迪卡指出,26亿令吉献金属于待审条例(timbangan mahkamah),按照议会常规第23(1)(g)条款,若提问涉及待审条例,则不被允许作出任何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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