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的“低价购屋案”越演越烈,尽管前屋主彭丽君发表声明,强调是自愿以280万令吉的价钱把房子售予林冠英,当中也没有涉及任何利益交换,不过国阵还是一直对他穷追猛打,紧咬不放,甚至还制作了一段视频,详细解释为何林冠英低价购屋触犯法律。
Loading FB Video... 《国阵之友》面子书星期一下午上传了一段视频,指槟州首长林冠英在解释“280万令吉购买宾鸿路25号房子”案件中,充满了很多谎言。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彭丽君在较时发表的法定声明中强调,她不是在公开招标中购得山竹园地段的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KLIDC)公司董事或股东,但这段视频却点出彭丽君与KLIDC最大股东Tang Yong Chew是主雇关系,Tang Yong Chew在Winbond Management等三家公司中,都是彭丽君的老板。 “因此,这足以证明彭丽君与Tang Yong Chew是有关系的。” “必须一提的是,彭丽君也是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的堂妹。”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作为槟州首长,也是州立法议会的委员,林冠英很明显就是一名公务员。而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公务员都不能接受任何低于原价的贵重物品,在这起事件上,很明显的,槟州首长林冠英已经用了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房子。” “通过林冠英去年已经缴付的印花税,也很明显的道出林冠英知道他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了房子。” “同样的,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也可以将彭丽君视为与KLIDC的最大股东Tang Yong Chew是有联系的人。”
“另外也有证据显示,就在林冠英购买这栋房子之前,已经先将山竹园的地契改成99年,这也很明显的道出林冠英已经滥用了他身为槟州土地联委会主席的权力。” 视频中也提及,前任雪州大臣莫哈末基尔就是因为在2007年时,以低于市价的价钱购买两片位于莎阿南第七区的豪宅的地段,而触犯刑事法典“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的第165条文。 这段视频上传后,当然也引起不少网友嘲讽。 【图片来源:面子书】 有网友发图说:“超过40亿美元的款项汇入首相纳吉私人户头,没人知道。青体部官员的1亿令吉贪污案,青体部部长凯里也不知道。这个内阁什么都不知道,却知道......” 也有人讽刺说:“买便宜也被骂,是不是要学巫统这样买贵却卖便宜的做法呢?”也有人问说:“几时才会有26亿令吉的视频呢?” 【佳礼记者 严纬芹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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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发表于 28-3-2016 07:29 PM
老实说,国阵之友做这些并不算恶心,毕竟名字都已经叫国阵之友,不挺国阵难道要丢垃圾吗?佳里的一班中立之友才真的很难顶,简直就是腥臭丁蟹的兄弟!
shinto 发表于 29-3-2016 02:15 AM
Barang naik 的支持者喜欢买贵,卖便宜。小林就买便宜卖贵。。。。不听话
dol.said 发表于 29-3-2016 07:53 AM
紅豆冰比爛。。。不接受林冠英貪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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