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廖于绯 | 摄影:吴振昇 | 剪辑:殷健祥 一名教师因为鞭打了学生7下,在孩子的手脚上留痕印,结果被父母要求连续3日登报道歉,引起各造哗然! 过度体罚孩子固然不对,但真的有必要把事件以这样的方式公诸于世吗?或许事件中的家长愿意并非如此,但事件演变至此,恐怕老师、家长及学生都是输家,而社会人士在评论事件时,也要负起言论的责任。 |
professiorKing 发表于 11-3-2016 12:10 PM
大众有评论的自由和权利,怕什么说不好听的来顾忌那些家长的责任哦?
要求登报道歉就预了让人评啦
dupont378 发表于 11-3-2016 09:40 PM
老母蠢猪一只
登报对女儿的伤害比鞭打来得大
professiorKing 发表于 11-3-2016 10:43 PM
好奇要求登报道歉的出发点在哪里,是拿着报纸从街头分到街尾秀给左邻右舍亲朋戚友看得罪他家的后果吗
自high了然后不给人评,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三傻Samsung 发表于 12-3-2016 12:10 AM
如果有人打了我,我不报警处理,只要求他登报道歉,有错吗 难道真的要别人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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