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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于本月1日提呈国会下议院,并在星期四晚三读通过。首相署部长沙希淡表示,这项法案是仿效美国、英国、日本、菲律宾和泰国等而制定的。 不过,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法案?为何如此备受争议?
【图片来源:网络】 一、在这项新法案下,国家安全理事会和安全部队(军警)将赋予更大的行政权利。一旦认为人民、国土、基建和经济受到威胁,国家安全理事会就可以劝告首相(也是该理事会主席),宣布该地区为“安全区”,为期6个月。 二、 国家安全理事会有权派遣安全部队到“安全区”驻守。 三、国家安全理事会也可以在没有庭令下,在“安全区”或陷入紧急状态的地区,逮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在此法令下被捕的人士,都不能寻求法律途径辩护。 四、国家安全理事会有权利在“安全区”颁布宵禁令,同时有权拦截任何要进入“安全区”的人士,以及命令任何人离开“安全区”。若违反有关法令,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五、他们也可以在无需庭令下,进入任何地方展开突击搜索。除了可以没收那些可成为证据的犯罪文件、物品外,也可以在安全区暂时充公嫌犯的土地、建筑物和资产,以确保国家安全。 六、安全部队也允许在“安全区”动用合理暴力对付嫌犯。不过,不允许动用可致死或重伤的暴力行为。 七、一旦当局说服推事或验尸官,安全部队成员是为了执法而杀人,当局不必针对被害者的死因展开调查,也不必开庭验尸。 八、为了保护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行动主任、政府机构的执法行动,法庭不能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他们,在这项法案下也不会出现刑事诉讼。 国家安全理事会成员包括了: 1. 首相为理事会主席 2. 副首相为副主席 3. 负责国防事务的部长 4. 负责国内事务的部长 5. 负责通讯与多媒体的部长 6. 政府首席秘书 7. 国防卫队首长 8. 全国总警长
值得注意的是:理事会成员由首相任命,并向他直接汇报,即由首相支配。 【请点击第二页查看:这项法令对你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
detectivebinbin 发表于 4-12-2015 08:26 PM
明显是为了下届大选失势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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