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星洲网 涉及强奸11岁五年级女生并导致后者产子的巫裔青年,今日被控上法庭,他否认有罪,法官批准他以1万2千令吉保外,案展11月26日过堂。
此外,法官莎兹丽娜也禁止被告在保外及审案期间,骚扰原告及家人,同时谕令被告每月须到警局报到。 被告阿末阿菲夫汀(30岁)是一名罗里司机,被告被控于去年11月,在马口甘榜巴都峇加一间屋内,强奸一名小学生,因而抵触刑法法典376(2)条文。 在项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最少10年,最多30年监禁及鞭笞刑罚。 |
浴血天使 发表于 5-4-2017 09:28 PM
九岁就能结婚了,强奸就直接娶回家,没事,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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