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航空华航本月7日从桃园飞往洛杉矶航班发生孕妇高空产子事件,所幸母女均安,产子影片曝光。但事后却有前空姐爆料,这位孕妇其实是为了让刚出生的孩子可以顺利得到美国护照而隐瞒航空公司自己已经怀孕满34周,出现阵痛时还向空姐确认到达美国领土才把孩子生下。
当时一名同机的旅客拍下整个生产过程并PO上YouTube,并形容这是场“奇迹”(Miracle birth),影片中,婴儿在许多空姐的共同努力下顺利诞生,周遭响起一阵掌声,抱著婴儿的空姐情绪激动喊,“我要哭了!”,接著婴儿的哭声响起,旁边有经验的空姐喊著“再来一张毯子!要保暖!要保暖!”,机长也立即通报公司,考量孕妇与胎儿安全至上,决定就近转降安格拉治,虽然航班受到延误3小左右,但机上的乘客大都能够谅解。
美国领土出生者自动取得公民权 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赋予在美国出生者,不论父母国籍,皆自动取得美国公民权,是美国南北战争后保障黑人民权的重要一环。《阿拉斯加递信报》(Alaska Dispatch News)报导,阿拉斯加州卫生与社会服务部发言人谢尔(Sarana Schell)接受电邮访问时表示,在国际领空出生又被带往阿拉斯加的婴儿,“可以在此取得出生证明”,亦即可拥有美国籍。
前空姐爆料 孕妇起飞前已阵痛 华航一名前空姐在面子书《小陈周游列国》踢爆整件事,指孕妇7日深夜在桃园机场登机时都使用障眼法,她上机还未起飞前,就出现阵痛,空服员发现妇人怀有身孕,妇人却坚称是“胀气”,起飞后也开始阵痛不断。
这名前空姐说,羊水破时须自然产,有妈妈经验空姐教她如何用力,这位已经生产第三胎的孕妇还坚持要晚一些,就是不肯躺下来生,直问:“接近美国领空了吗?”。
机上一名女医师闻讯协助,必须知道孕妇怀胎几周,“结果居然已经36周!” 妈妈遣返台湾 婴儿留美国 这位机上产子的孕妇姓简,37岁,生产后母女被送进阿拉斯加医院静养,而简女17日被依原行程送到洛杉矶,后遭遣返回台湾,女婴因出生未满14天不能搭飞机,仍留在安格拉治委由简女在当地的友人照顾。
为何台湾人要孩子拿美国国籍? 许多父母认为在美国能给予小孩较佳的教育环境,选择在美国生小孩,让小孩一出生就是美国公民,一旦孩子成了美国公民,不但小学到高中学费全免、免服兵役、能在美国有工作权外,父母未来还能以依亲名义申请绿卡。为此,许多准妈妈无视航空公司的登机规定,顶著大肚子,匿报怀孕周数,穿著宽松的衣服搭机闯关,网路上有多名闯关成功的妈妈分享经验,甚至还有美国坐月子中心来台开设分部,协助妈妈规划到美国生产的行程,全程从订机票、接送、医院生产及坐月子专人服务包套。 对于怀孕旅客搭机相关规定,每个航空公司都有不同的标准,华航规定怀孕逾32周旅客,须出具医师开的启程日7天内适航证明,如4周内将分娩则不受理。长荣和国泰航空则规定,怀孕28周至36周旅客,须于搭机前10天内,取得医师开具适航证明。马航就曾有澳洲孕妇怀孕24周在机上早产,飞机紧急降落印尼峇里岛,婴儿送医途中夭折。
而我国航空公司马航和亚航也有明文规定以下孕妇不适合搭乘飞机: 马航: *怀多胞胎超过32周 *怀孕超过35周(国际航班) *怀孕超过36周(国内航班) *生产后七天
亚航: *怀孕超过27周孕妇必须向AirAsia签署相关文件 *怀孕28周至34周孕妇必须要出示医师开的适航证明 *怀孕超过35周孕妇(任何航班)
大马不能持有“多重国籍” 多重国籍,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多于一个国家的国籍,例如同时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而台湾就是一个承认多重国籍的地区,所以小孩即使得到美国护照也还是可以拥有台湾国籍身份。但马来西亚却不是如此,我国属于不承认且不容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国家,所以若在飞机上产子又得到美国出生证明,父母必须二选一。
亚洲地区不承认多重国籍国家有日本、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尼泊尔、阿塞拜疆。 【佳礼记者 陈韵如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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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21 发表于 19-10-2015 06:53 PM
太过分了... 太自私了... 不考虑自己和孩子的安危... 也造成他人的不便... 如果自己或他人因而造成的损失.. ...
anjinggila38 发表于 20-10-2015 10:17 AM
台航应该要把她告到脱裤子的!!!
Dandelion21 发表于 20-10-2015 11:20 AM
我原本以为她可能是生活遇到困境的人还是怎样,被逼要透过这样的方法让孩子过好一点,还一度觉得她很可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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