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天维持高庭判决,判处雪州前州务大臣基尔因贪污罪名成立而坐牢一年,同时充公“基宫”豪宅土地。基尔对此透过部落格向他的家人、朋友和支持者道歉,不过依旧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基尔在部落格撰文表示,也许当大家看见这段文章时,他已经入狱了。 “我知道社交网站上,很多人看到我的判决后都拍手叫好,并咒骂我涉及贪污。但他们是否知道,我买的半建成房子当时是向银行贷款,而且如今每月仍在缴付房贷?” “我也知道有一名巫统领袖聘请了摄影师,并租借了直升机拍摄我的房子,并夸大说这犹如一座皇宫。但事实上,我的屋子在有关地区(莎阿南第7区)并不是最大的。不过没关系,我原谅他们。” 基尔在文中强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检控官都不曾出示任何贪污证据。 “根本没有什么证据显示,我用350万令吉购买了豪宅后,批准相关单位(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任何计划或工程。” 基尔说,控方有的只是他发给山苏丁公司的支持信,但过去他也曾发过很多这样的支持信给上百家公司。 那到底是哪里做错,导致被判罪成呢?基尔说,这是因为他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而在这条文下,检控官是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基尔是否给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批准了什么工程)下,就因为他与山苏丁拥有公务关系,却依旧以低于原价的价格购买豪宅,因此抵触了有关条文。 “我不确定我的房子会被充公与否,但他们虽然是以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贪污罪名审判,但却使用了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法案充公我的房子。这公平吗?只有上苍才知道他们背后的目的是什么。” 他强调,当自己想要买下这栋房子时,已经知会了时任首相,州秘书长与反贪会。 “若我真的想要贪污,我会直接要求山苏丁免费给我土地和房子,并冠上他人的名字作为代理,但为何如今我还要继续缴付两百多万令吉的房贷呢?” 基尔在文中说,或许政府需要设立一个委员会让公务员参考,让其他人日后不会像他这样。 另一方面,基尔也在部落格中就雪州巴生的林巴再也(Rimba Jaya)的庙宇强拆事件,向印裔社会做出道歉。他说,当地的庙宇确实是违建的,而州政府早前也已经向庙宇的管理人达成协议,赔偿4万令吉,同时提供新地方建立兴都庙。 “拆掉兴都庙不是我的决定,也不是州政府的决定,是法院做出的判决。而我当时作为州务大臣,只是依据法院判决行事。” “若他们还是记仇,我希望他也记得,我是第一个拨款给所有兴都庙,还有其它合法宗教场所的州务大臣。”
【佳礼记者 严纬芹 整理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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