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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科技的发达,有了面子书、推特等社交网络媒体后,要找一个失联多年的朋友再也不是难事。
不过,老朋友、老同学欢聚,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却要小心坠入“不熟不骗”的陷阱。 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一名苏姓女子在前年透过面子书找回失联多年的国中同学接着利用机会行骗。 这名22岁的苏姓女子一连犯了数宗诈骗案。 第一宗: 她在得知柯姓国中女同学离家出走后,先向柯父谎称自己曾帮柯女代购平板电脑、数位相机,费用共4万2千元,要求柯父代代替女儿还钱。柯父当时不疑有他,如数交付款项,但事后他向女儿求证,才发现被骗。 第二宗: 没想到,苏女得了便宜后,继续对身边的老同学下手。她利用柯女“离家出走”的情节去骗另一名陈姓女同学。她告诉陈女,指柯父认为女儿离家出走与他们两人有关,准备“提告你和我、需要钱请律师帮你解决”,陈女在被苏女恐吓下,在同年11月6日至15日分4次共交付大约5万(台币,约6300令吉)。 苏女见陈女的判断力弱,就变本加厉起来骗她说“为了摆平官司,要拿你祖母的存折去领钱,这笔钱是要给警察的”,她带着陈女到银行提款,不过因为职员觉得有异,所以就通知陈女祖母查证,才没有让苏女得逞。 但是已经尝过甜头的苏女并不罢休,向陈女佯装要帮她借60万(台币,约7万6000令吉)解决官司,要求陈女交付身份证副本,及自制借据让陈女签名盖手印,过后苏女竟然大胆地以这份借据上门追讨“借款",岂料被陈女家人得知后劝陈女报案。 依照台湾法律,尽管苏女过后已认罪,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愿意赔偿损害,但是还因为多项欺诈罪而被判坐牢1年,缓刑2年。
有网友就指,所谓的“老同学”突然在面子书上加朋友,常常不是为了买保险,就是推销;若是无事献殷勤,更是要小心。 但也有不少网友批评苏女犯下多宗欺诈案,只被判刑一年,刑罚也未免太轻了。 被信任的老同学骗,真的很冤枉又心寒,不过这也仅是特殊案例,与人来往,不可没有信任,但最重要的还是带眼识人,要有判断力,才不会轻易上当。 【佳礼记者 廖于绯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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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戀榴莲 发表于 18-8-2015 03:46 PM
當然,生吃小心拉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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