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涉嫌在刘蝶广场骚乱事件煽动马来青年,而被警方援引煽动法令控上庭的“拳王阿里”莫哈末阿里巴哈隆,今天在吉隆坡法庭不认罪,法官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进行保释。 据了解,警方是根据社交网站上疯传的一段视频,显示“拳王阿里”当时就站在刘蝶广场外空地,向数百名聚集的巫裔群众呼喊:“这里是马来人的土地!我们必须捍卫马来人的自尊!我们必须团结一致!”,而被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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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z1947 发表于 16-7-2015 06:55 PM
8000都不够人家维修被砸烂的wira
hapioctopus 发表于 17-7-2015 12:00 AM
在大马,只要不认罪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咯!证据确实,还可以保释??大马司法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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