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或市政厅被禁止使用枪械射杀流浪狗!国会今天下午三读通过了2015年动物福利法案。农业及农基工业部部长依斯迈沙比利指出,在这项新法案下,任何人包括地方政府或市政厅,将被禁止使用枪械射杀猫狗等动物。 “如果地方当局继续射杀动物,他们会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 然而,依斯迈沙比利也表示,如果那是一只染病的狗狗,则可破例允许当局射杀。另外,像是乌鸦、老鼠等会带来疾病的动物,法律上也应该保留特权,允许射杀。 “不过我同意,为了控制流浪狗的繁殖而射杀它们的行为,必须遭禁止。” 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案下,任何人如果虐打、踢或任意丢弃动物者,都将会被罚款最低2万令吉或是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年。 新闻出处:http://www.thestar.com.my/News/Nation/2015/06/17/Parliament-shoots-dog-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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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是神 发表于 17-6-2015 10:39 PM
呵呵
真讽刺
林贼为了讨好一群马来流氓而不经大脑的下了一道赶尽杀绝全槟流浪狗的零流浪狗的追杀令
amosyeechinared 发表于 17-6-2015 11:17 PM
哈哈。。
真悲哀
你自己不顾好你的狗,让它到处乱跑,结果是你害死了它。
假冒是神 发表于 17-6-2015 11:40 PM
哦
你又是谁呀? 又是来瞎认的吧?
呵呵呵 见惯不怪
amosyeechinared 发表于 17-6-2015 11:45 PM
你自己害死你自己的狗都现在都不敢承认,只会赖别人!下衰其他养狗人!
假冒是神 发表于 18-6-2015 01:11 AM
你们谁和谁在我帖里如何影射到最后开骂
就那几个而已 很容易认的
Anway,我没兴趣知道你们的是非恩怨
...
cktan_tck 发表于 17-6-2015 09:26 PM
猫狗都有生命,不能射杀它们
cktan_tck 发表于 17-6-2015 09:26 PM
猫狗都有生命,不能射杀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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