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银行今日"间接"认同CTOS数码(CTOS 5301)的信用评分系统,确实有作用。 无论如何,国行副总裁周清莲表示,信用报告机构(CRA)是否有权制定信用评分,应交由法庭作出裁决。 周清莲今日出席国行记者会後,受到记者询问时这麽表示。 她表示,无论对服务商或是消费者而言,信用评分都有其作用。 “信用评分的功用,包括促使任何个人采取行动来改善信用,以便能更容易得获得融资。” CTOS数字此前在一宗毁谤案中败诉,而高等法庭在判决中指出,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并未赋予信用报告机构,自行制定信用评分的权力。 法庭判决对CTOS数码股价造成冲击,一度跌至IPO首发价水平,无论如何,趁低吸购活动支持下,CTOS数码股价回到RM1.30上下浮动。 CTOS数码已经针对该宗官司提出上诉,并声称很有信心可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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