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女子在其社交媒体上发文,主要分享她与前任交往10年后,两人最终却在买家后,却因前任劈腿,最终只能分手收场。而且,其前任居然还因房子一事,让女子需要为这感情,买单马币20千。 据女子透露,她与其前任交往长达10年,两人在2015年联名购买了一间新房。她写道,“结果房子好后,婚还没结,他就迫不及待的与家人搬了进去,而我却还在外面租房子。之后在2017年,本来筹备著婚礼的,婚纱照也拍了,就在过大礼的当天,迟迟都等不到他,才知道他要悔婚”。
直到后来,女子才知道其前任早已劈腿,而且对方在2018年已结婚。女子表示,“他和她,和他家人,以及他的女儿,一家5口,都入住在那家我和他联名的房子。 可笑吧”。 事后,女子也联络了律师,并在不久前成功把房子卖出,彻底结束与前任的所有关系。她写道,“自己亏了几十千,还要被他在这一次的买卖合同上占便宜,我也不想要去计较了”。她也规劝道,“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恋爱脑,一直认为婚后可以改变一个人,这是不可能的。要改变,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为你而改了”。 同时,女子也提醒道,“当还是男女朋友的时候,如果可以,真的不要联名买房,在法律上,男女朋友的关系是不被承认的。如果真的要联名,记得财务一定要分明,千万不要学我,听信他的话,把钱转去他户口让他处理,因为这将是最有力的证据说你,没付钱买房”。 最后,女子也感慨道,“我也很庆幸自己放下得快,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更好的,一定是在你愿意放手后才出现的。老天是不会亏待好人的”。 不少网民看到后,纷纷表示,“你是个有福气的人,离开一个自私的人;而他是个倒霉的人,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加油,你值得更好的!这些人会有报应,所以不用怕”、“从新开始新生活”。 有网民更直言道,“他一个大男人好意思吗?你有份供的,他还当作自己家在住”。 无论如何,女子的事件都提醒了情侣之间,如果交往期间,两人有事情牵扯到金钱,如借钱、买家、买车等,务必双方先做好讨论,防止在分手后会因财务问题而撕破脸。 资料来源,可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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