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19日)就是第15届大选投票日,各政党候选人连日积极四处举办讲座,为自己所属政党及政治联盟催票!而网上也开始流传各种有关投票的信息,包括选民在进入投票站时的服装规定。 选举委员会就表示,只要穿着不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投票中心实行公民义务,并不会因为穿短裤拖鞋就被禁止入内。 根据法令,投票中心50公尺范围内,不得印有候选人名称及政党标志的物件,包括衣服、帽子、饰品、雨伞和水瓶。 选委会选举教育组主任哈萨鲁强调,虽然该会没有规定选民的穿着打扮,但建议他们穿上整齐、端庄和符合场合的服装。 他重申,选委会没有实施任何针对选民穿着的指导方针,针对网上流传指不能穿拖鞋一事,他直言压根没有这一回事,并向所有选民喊话,“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吧。” “不是也有人穿着Cosplay服装,或是婚纱去投票吗?所以就穿你想要穿的衣服吧,想穿短裤就穿短裤穿吧,日本拖鞋、德国拖鞋,都可以穿。” 他指出,选民们只需按照平常的穿着打扮,就像普通出门一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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