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在交往期间,可能为对方消费而把自己的信用卡或银行卡,绑定到对方户口。不过,最近有一名男子,因分手后没察觉这件事,而忘记了解除绑定户口的信用卡一事,而导致损失近万块。无奈之下,男子只好到面子书上,发文求助。 一开始,该男子表示,自己是帮忙别人询问的。随后,男子便以第一人称写道,“之前我给了前女友信用卡号码,让女友绑(定)某网购平台。” 他表示,“现在我们分手了,我的前女友刷爆卡,刷了近万。我已经停掉那个卡了。现在我可以怎么样做? 可以报警告前女友吗? 可是信用卡号码和绑定时的OTP是我自己给前女友的。” 最后,男子也补充,“我应该怎么才能拿回那笔钱?” 不少网民看了后,认为应该“讨不回该笔金额”,纷纷表示,“我想应该很难。卡名字是你的,当初要做男子汉就应该设定卡的顶限额!下次别那么傻了”、“你自己给otp就破财挡灾吧”、“早点让你看清楚那女人,好过取(娶)回家做老婆,在离婚分完你家产,到时分分钟你的钱花完。这个不可追回,得到的回复往往是自己的卡,主人必须有责任”。 也有网友建议,“你情我愿的情况没有办法追,坐下来看怎样解决吧”、“尝试和前女友沟通一下”。 对此,也有网民给出专业意见表示,前女友这行为“若触犯刑事法典第403、404项条文(侵犯他人财产)以及抵触第407、408、409条文(失信罪)或第420条文(诈骗他人交出财产)者所判的鞭刑使用藤鞭也比较细”,可以通过报警处理,同时也可咨询律师。 资料来源,可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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