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下,一名父亲带著两名孩子,在槟城大山脚一带的清真寺停车场,打开后车厢撑著伞坐著。他手持纸牌,仔细一看,纸牌上写著“我想要捐肾,血型B,电话号码014XXXXXXX。” Penang Kini面子书专页近日分享上述这张照片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热议,认为如果他真的要捐出肾脏话,大可以登记捐赠器官。 “奇怪,要捐赠还是出售?注册为捐赠器官者,如有需要,医院就会和你联络了。”、“这不是捐肾的方法,这是要卖肾。捐肾是要去医院登记,这个人为了钱吧?” 对此,mStar 报道,照片中的巫裔男子为Saiful,今年31岁。他实际上是要卖肾,而不是捐肾。 “如果我在纸牌上写上卖的话,人们就会误会我想卖掉孩子或孩子的其中一个器官。实际上,我是想卖掉自己的肾脏。当人们来询问时,我会向他们解释清楚。” 在这里,必须提醒的是,出售器官是违法行为,在伊斯兰教里更是被禁止的事情。 他说,自己来自柔佛昔加末,但目前和妻子居住在大山脚。 他解释,由于背负了沉重的债务,所以没办法之下只能卖肾求存。 “两个月前,我向大耳窿借了3000令吉作为投资炸鸡档口。现在,我必须每天偿还36令吉给大耳窿。” 当询及是否接受其他援助时,他提到自己上个月领取了100令吉的伊斯兰援助金(Zakat)。 悲剧的是,这时候他因遗失身份证,无法再领取津贴。而且,这是他第三次遗失身份证,根据条例必须罚款1000令吉,但他根本没有能力负担。 他声称,他六兄妹中最小的一个也是售卖自己的肾脏来解决经济问题,而不是要求家人帮助。 “我不管你花多少钱来购买我的肾脏,只要它足够解决我的经济问题和债务负担。” 卖肾应该是Saiful走投无路之下的唯一选择,你又是否认同他的做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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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_lee 发表于 10-8-2019 09:30 AM
其实可以和亲戚先借着钱,等到做好IC了再分期还给亲戚吧……
一直等zakat,1个星期就用完了……
皇上爱皇朝 发表于 10-8-2019 02:41 PM
现在这样的行情亲戚也是假的,人看钱还重
山野草夫 发表于 10-8-2019 06:38 PM
第三次遗失身份证?那么不小心?
才31岁,好手好脚,不可能找不到份工作。
既然有投资炸鸡档口,不可能赚不到一分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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