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主席苏克里建议,向贪腐罪犯施予鞭刑! 他指出,本身极为痛恨贪腐,对涉贪人士尤其“过敏”。
苏克里说,现有的反贪污委员会法令阐明,涉贪者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 他认同首相敦马哈迪的建议,若法律允许,贪腐者罪犯应处以死刑。 “如果你问我,我觉得我们要(对贪污犯)落实鞭刑。” “如此一来,就能给贪污罪犯和大众一个教训。” 他说,如果政府允许,他会提出这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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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nkinrain 发表于 28-9-2018 08:20 PM
好提议! 效仿中国
Carpenter 发表于 28-9-2018 06:28 PM
我只想说读了这篇报道很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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