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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迎娶11岁女童,饱受各界抨击的41岁中年男子虽然逃不过伊斯兰法庭裁决,遭罚款1800令吉,但根据副首相旺阿兹莎,两人没有合法的文件证明已婚!
旺阿兹莎向吉兰丹伊斯兰法庭法官召开的圆桌会议后了解到,这名男子和女童并没有真正的结婚,因为他们俩没有合法的文件证明,因此还不算已婚。 “目前,该名女童和家人都还在马来西亚,他们也并非我国公民,但已在我国居住已久。” 也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的副首相旺阿兹莎指出,尽管这桩婚姻在法律上而言是无效的,但在伊斯兰法律下,婚姻依然有效。 她说,中央政府无权解除这桩婚姻,因为吉兰丹伊斯兰法允许16岁以下的儿童,在伊斯兰法庭的许可下结婚。 “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在伊斯兰法律下是有效的。” 据《马来邮报》报道,男方现在必须在丹州注册,并获得伊斯兰法庭法官的批准,这桩婚姻才能生效。 |
locolyric 发表于 10-7-2018 07:50 PM
我很好奇马来人到底会让自己的民族文化被强奸到什么地步才会站起来反抗?

两套法律,一个治国一个治穆斯林。richgod 发表于 10-7-2018 09:18 PM
我也很好奇到底你想表达什么?童緍是馬來人的民族文化不容貭疑不可挑战?又被誰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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