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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嘉义一名人妻假借载儿子去上补习班的机会,把车停在学校后门,2度在车上与儿子的黄姓补习老师发生关系。 香港《东网》提到,该名人妻与丈夫结婚15年,育有1名儿子,平日由她负责载送儿子上下课。但其丈夫在去年发现妻子常常迟回家,又不时与别人讲电话,让他起疑心而检查妻子的行车记录器。
一查之下,他发现妻子与小王各自开车前往某处幽会,而有精神出轨记录的人妻也在其追问下,承认自己曾和小王两度“车震”。 人妻事后手写的悔过书指“与黄老师发生性行为,是我不该做的事”,而小王用电脑打的悔过书内容则是“为一时情感超越理智,而做出逾越道德,伤害洪先生家庭之行为,本人感到非常的抱歉,在此声明不会再有任何伤害洪先生家庭之举动”。 东窗事发后,丈夫愤而报警,并把妻子和小王写下的悔过书作为通奸证据,向法院申请离婚,并控告该名补习老师妨害家庭, 向法院索偿台币100万元 (约13.2万令吉), 导致小王需要赔偿30万元(约3.97万令吉),并坐牢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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