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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穆斯林女性必须遵守衣着上的戒律,除了必须戴上头巾,穿上长袍,在进行水上活动时也不可暴露身体部位,必须穿上衣服或布基尼(Burkini)泳装。然而自去年开始,在恐怖阴影笼罩下的法国,就有多个城市基于安全理由禁止人们穿“布基尼”泳装到海滩和泳池,违反者必须罚款,甚至传出有警察强迫穆斯林女子当场脱下“布基尼”事件,引发不少争议。
不过,在穆斯林占多数的大马,竟也出现了这样的禁令?近日,伊斯兰网络媒体《Ismaweb》刊登了一篇专栏文章,作者Dr Rafidah Hanim Mokhtar 在文中发布了一张照片,针对有民众投诉彭亨关丹某家酒店禁止穆斯林在泳池内戴上头巾或身穿“布基尼”泳装而深表遗憾。 “这家酒店的告示牌上,已经清楚针对了某宗教群体。而这对该宗教群体来说是种歧视性行为,已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1(1)条文,即宗教自由乃基本人权之一。” “令人感到可悲的的是,我国马来西亚已经独立了60年,在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里,仍有61%人民在生活上面对重重阻碍。” Dr Rafidah Hanim Mokhtar 认为,酒店泳池禁止穆斯林穿上头巾和“布基尼”,可被理解为该酒店拥有“伊斯兰教恐惧症”。 “这样的告示牌确实让不少穆斯林女性看了非常困惑,认为该泳池不允许穿上穆斯林泳装。因此,也有不少顾客直接打消了使用泳池的念头。” “这告示牌也可能让其他非穆斯林误会,以为是穆斯林群体不遵守泳池规则,才被禁止如此穿着。” Dr Rafidah Hanim Mokhtar 对此表示,大马酒店业者在处理这样的事情上,应该更为敏感,张贴一个明确的告示牌,让各族群人民清楚知道泳池的服装指令,而不是无理地禁止穆斯林女性遮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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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 发表于 8-11-2017 06:01 PM
不是说商家有权利选择顾客群吗?
之前宗教尸不是说洗衣店只选择服务穆斯林是没有违法的. 现在酒店选择非穆斯林就变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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