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约,一般用于保障房东与房客的双方利益。而房客在签下合约后,就必须遵守合约的所有条款,包括定时缴付租金、必须自行缴付水电费、必须照顾房子的整洁等等。但总会有一些不负责任的房客,故意反其道而行。 日前,来自雪兰莪八打灵再也Lily就在面子书发文控诉,她在两年前把自己的全新公寓单位租给了一名林姓的华裔男子,但没想到,她在两年后收回房子时,“美美的房子”已变成“废墟”。 佳礼资讯网记者随即联系上Lily,她表示自己在出租屋子数个月后,就察觉到对方经常借故拖租。态度也不太好。而在2016年5月,她更收到来自国家能源局(TNB)的警告信。 “我看到那封信过后,就觉得他一定有问题,所以就亲自去TNB,了解详情。结果,TNB的人告诉我,他在1月到5月都没有还过钱,一共欠了两千多令吉的电费。” 结果,生气的Lily要求TNB直接中断电流供应并要求租客还清电费,否则就不会继续供电。 “他发现我割电后,就跑去TNB,讲要慢慢还那些钱,TNB的人就跟他讲,屋主要你还完,不然就不会驳回电源的。他不服气就打电话恐吓我,说:你小心一点,我会把你屋子全部东西都打烂。” Lily越想越不对劲,在担心他真的破坏屋子的情况下,她在2016年6月到警局备案,但她基于两年的租赁合约未到期,所以就没有上门去检查。 而接下来的一年,林姓男子还是以不同的方式拖租。 “有一次,他跟我说,家里的热水器坏了,要我派人去修。我就说,我给你的时候是好好的,现在坏了应该是你去修。他就威胁我说,如果你不派人来修,我就不还你租金。还好是under warranty的,我就换了一个给他。” “很难收到他的租金的,他有时就拖两个星期才给我,有些时候,他就叫我自己去跟他收。去到屋子了,他给我支票,那个支票又故意写少。我租给他是1700,他会写1600。要求他写过,他又会拖几天,叫我去邮箱那边拿,可是去到什么都没有。打电话问他,他又说现在在外坡出差,必须多几天才能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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