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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cpling

买屋的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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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5-2007 1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e33 于 15/5/2007 07:51 AM 发表

买二手屋的程序和买新屋有什么不同吗?
也需要签S&P吗?
一切程序包括给定金都通过律师处理会比较好吧?


程序上应该没有什么不同的,还是需要签S&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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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5-2007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tkatlow 于 6/5/2007 05:27 PM 发表
徵求:

產業買賣投訴單位,包括政府,非政府組織,媒體等。
最好可以列出聯絡方式,以及負責人。。。


这个网站不错:

National House Buyers Association


电话:012-3345676
电邮:info@hba.org.my
地址:National House Buyers Association (HBA)
      No. 31, Level 3, Jalan Barat, Off Jalan Imbi, 55100 Kuala Lump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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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07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开了这贴, 分享买屋程序/资料。。。
小弟近期正想买二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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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07 08: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第一次买二手屋子。
所以想请问有关买二手屋的手续,费用和须知的详情。
我的贷款是RM1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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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7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威尼斯77 于 24-5-2007 08:28 AM 发表
我也想知道买二手屋子该要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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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07 06: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近買著二手屋

這是我的購屋程序:


1) 给定金 (3%)

2) 申请贷款 (一次申请5家银行)

3) 找律師擬定买卖合约(S&P)

4) 贷款批准,簽 Letter of Offer

5) 签买卖合约(S&P),给10%的钱, (之前給了3%, 只要給餘下的7%)

6) 签贷款合约


現在走到了步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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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07 09: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买了二手屋。程序如下:

1)找一个信得过的律师
2)签S&和付10%给律师
3)找银行贷款,建议一次过申请几间
4)去银行签贷款的letter of offer
5) 去律师楼签loan的agreement
6)拿garan的photocopy,IC ....申请EPF
7) 等银行过账给卖方
8)拿锁匙

我的律师叫我先去换水电费的名字,怕万一他有欠钱,就会在那10%内扣除。
还有换名后,律师才会指示银行放钱。
终于挨到了第(6),希望月底可以拿到锁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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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07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S&P和Loan之外,当发展商或屋主要transfer title(Memorandum of Transfer, MOT)的时候,是不是要给多一笔钱?

5. The process involved in getting you registered as the owner of the property (in cases where title is issued)
...
...
5) Stamp Office then issues PDS form to the lawyer. Buyer is normally given three (3) to four (4) weeks to pay stamp duty failing which, a penalty would be imposed.

6) Lawyer collects stamp duty from purchaser and proceeds to stamp transfer form. It may take about a week for the Stamp Office to return the lawyer the duly endorsed form. After stamping transfer form, lawyer presents the transfer form to the Land Registry/Office for registration. On presentation, you would be the registered owner of the property. However it may take several months (depending on which Land Office) before the physical title is returned by the Land Registry/Office. With the computerization process recently implemented in all Land Offices/ Registries in the country, the process is expected to be shortened.

...
...

[ 本帖最后由 johnlim123 于 8-7-2007 07:2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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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07 0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道中人?

想请问网主为什么那么了解这些买卖程序呢? 难道你是一位律师或CFP? 我本身是在律师楼当文员的。但是有时后还会混淆一些程序呢。希望来日可以向你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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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07 07: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哦,你在那一帶的律師樓上班?
一般處理什麽文件?律師樓也分很多种不同類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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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07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kitkatlow 的帖子

对不起,那么迟才回复你的帖子。最近比较忙。

我是在八达灵的一间律师楼上班。 我们这间分行以COVEYANCING 为主。 本身常负责Direct Purchase 及 sub-sale 的案子。 去年才刚忙完 Tan & Tan Developments lauched 的 Northpoint Project. 现在还在处理 stakeholder sum 呢。

至于贷款手续, 我也还蛮上手的。 So far 还没有问题发生。谢天谢地!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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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07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johnlim123 的帖子

当你购买二手屋子时,通常律师就会问你这个产业是否已经有分层地契  {Strata Title or Individual Title} 还是仍然是Master Title的。有的时候前屋主买的时候还是发展商的名,过了几年分层地契已经批准,碰巧现在他要出售,那么就得签署Memorandum of Transfer, MOT 即 FORM 14A,通常FORM 14A 是由卖及买主两方面签的文件,但是由于屋子还是发展商的名,那么这边的 FORM 14A 就得又发展商的两名代表签署并Affixed
Common Seal。

另一种情况,如果那个产业已经登记于卖主之名,那么FORM 14A 就得由买卖双方签署, 并由买主负责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算如下 :

1st RM 100,000.00    -  1 %
Next RM 400,000.00   -  2 %
Next RM 5,000,000.00 -  3 %

至于律师费, 律师已经在买卖合约内计算了。 除非有一天,你想转让或割名给某人(不是卖),那么你就得附上律师费及印花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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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07 04: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二手屋的程序:

1)给定金,拿booking receipt
2)找律師擬定买卖合约(S & P)
3)签买卖合约(S & P),至少给10%屋价的钱
4)申请贷款(用book receipt或S & P)-可以跟2&3一起进行
5)贷款批准,簽LO
6)用S & P和LO申请EPF
7)银行出钱
8)转让屋契(MOT)

从给定金->签买卖合约,十四天内
从签买卖合约->银行出钱,三个月加一个月(含利息)内

这是我所了解的程序,有何不对的地方,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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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07 04: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的费用包括:
1)买卖合同(S & P)- 以屋价来算,
Legal Fee + Stamp Duty + Other Charges

2)贷款合同(Loan Agreement)- 以贷款数额来算,
Legal Fee + Stamp Duty + Other Charges

3) 转让屋契(MOT)- 以屋价来算,
Stamp Duty (removed) + Other Charges??? <- (之前我说MOT有stamp duty,事实上S & P已经included stamp duty了。所以MOT是没有stamp duty的。)

详细算法ccpling已经在一楼讲过了。

[ 本帖最后由 johnlim123 于 24-3-2008 03:4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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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07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问各位,
从银行出钱到转让屋契(MOT)需要多久?只有转让屋契后我才能住进去吗?

在EPF方面,我可以这样吗?比方屋价RM300k
1)给30k定金
2)签S & P
3)借贷款250k
4)簽LO
5)用S & P和LO申请EPF 20k,
6)然后20k给卖主

从EPF提款会快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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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07 0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johnlim123 的帖子

转让屋契的时间得看你购买的屋子是否需要土地局的批准(Application for State Consent from State Authority). 当你购买时,你可以从屋主的地契上看见一项注明为Restriction in Interest (Sekatan Kepentingan), 大约如下:
“Tanah ini tidak boleh dipindahmilik, dicagar atau dipajakkan melainkan dengan kebenran Jawatankuasa Kerja Tanah Wilayah Persekutuan Kuala Lumpur”。那么转让手续就得先向有关土地局申请 State Consent Approval。 如果该产业屋主有抵押给银行, 那么律师就得向有关银行申请 Letter of No-objection or Letter of Consent以便呈交给土地局。

至于时间长短, 就得看银行合不合作了。 通常WP, KL的土地局较快批准, 而
PETALING OR GOMBAK LAND OFFICE的大约需要两个月。

批准后, 那么律师就可以在FORM 14A (MOT) 上面缴付印花税。 待所有文件齐全了, 就可到土地局注册。 一旦注册, 收据就可当为有效转让程序的文件了。 那么, 律师就可叫银行出Balance给屋主了。 如果屋主不是住在该产业, 其实你可以要求先进屋, 以租金方式租该产业。 通常屋主都会接受, 而且租金一定会比市价来得低的。 那么就得看你的屋主会大方没有了。

至于EPF, 本人曾经申请过, 其手续及服务我还满意。 我的大概是三个月就出钱给我了。 但是我有朋友在一个月内就出了。所以应该看 TIMING 或则分行吧。 你可以上网去下载有关申请表格, 记得S&P 及 LO 一定要自己复印去。 一定要
Certified True Copy by lawyer, 当你向你律师领取你的合约时, 可以要求他们多复印给你并CTC。 还有一定要带银行簿子去, 也要先复印好封面。 联名户口不接受。

还有问题吗?

[ 本帖最后由 秀气灵人 于 11-8-2007 02:3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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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07 10: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秀气灵人 的帖子

谢谢你,秀气灵人
假如我要给booking fee的话,那么booking receipt是谁写的,lawyer?owner?
你有sample吗?可以自己加上terms and conditions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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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7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johnlim123 的帖子

如果你是向发展商购买的, 那么BOOKING FEE RECEIPT就是发展商发出的。 如果是通过地产经纪, 那么就是地产经纪公司发出了。 如果直接向屋主购买, 如果可以, 不要私底下付定金, 除非你们很熟悉。 如果你觉得你很喜欢那屋子又怕错过了, 那么可以黑字白字写收据, 并想他拿身份证复本。 最多给rm 500 定金就可以了。 通常二手屋子, 当你们签署买卖合约那一刻, 你才给10%首期是最安全的, 记得向律师索取收据。

至于sample, 各发展商及地产经纪公司有自己的规格。 但是,最重要的你要确定该产业的资料正确, Purchase Price正确,买卖双方资料正确, 那么就安全了。 记得详细地阅读 term and condition for payment terms :

Balance of 90% of to be paid within 90 days from date of S&P or Consent, upon expiration of the 90 days to grant an extension period of 30 days on the balance unpaid sum at an interest rate of 10 % per annum calulated on a day to day basis.

最重要的就是这项说明。 90天是普遍的。 但是利息最高不可超过10%。

[ 本帖最后由 秀气灵人 于 15-8-2007 11:2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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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07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些问题想请问各位:
当购买二手屋时,
1)在和屋主(卖房)签了S&P后,最快几时可以将该房屋卖出?要等转让屋契至我名下后?或者银行把钱付清卖主后?还是随时可以卖?
2)通常买卖合同(S & P)和转让屋契(MOT)的费用该由谁来付?买房还是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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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07 09: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二手屋手续

原帖由 月蚀 于 23-8-2007 08:50 AM 发表
我有些问题想请问各位:
当购买二手屋时,
1)在和屋主(卖房)签了S&后,最快几时可以将该房屋卖出?要等转让屋契至我名下后?或者银行把钱付清卖主后?还是随时可以卖?
2)通常买卖合同(S & P)和转让屋契(MO ...


回答

1) 时间快慢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 原因是要看你的房子是否还有欠贷款, Outstanding Balance, 但是当你要卖而且还有欠款, 那么称为 Redemption Sum. 而且还要看你的房子是否需要土地局的CONSENT, 如我在楼上讲解过的。 这样一来, 就会牵涉比较多部门及手续了。 一般而言, 3+1个月里面就可以完成的。 当一切文件齐全了, 贷款律师会打印文件, 然后到最高法院去注册Power of Attorney (这个是给那些产业还是Under Master Title的, 如果已经有分层地契就没有Power of Attorney, 而是 Memorandum of Charge, 但是MOC 不需要到法庭注册, 只需到土地局登记搞转让手续)。一旦向土地局登记了, 会Conduct Land Search并拿去该登记收据就可以向银行要求出钱了。 出钱了, 那么律师会确认一切杂费清了, 就会安排Vacant Pocession, 即交钥匙了。至于地契, 最快三到六个月才可以领取。

2) 其实一直一来, 一个律师只可以代表其中一方, 但是由于许多卖主不想给律师费, 那么他们通常选择不被代表而选用和买主同一个律师。 那么他们只需缴付一些特定费用而已。 买卖合约律师费是买主负责的。 MOT印花税也是由买主负责。 计算法各位大大已在楼上讲解过了。 不妨参考。

[ 本帖最后由 秀气灵人 于 23-8-2007 09:4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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