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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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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_lau 于 1-12-2006 03:54 PM 发表
我姐姐的屋租给一个人叫A。A最进几个月没给屋租,我已知道A欠人钱。他电话已联络不到,但屋里的东西还在。我要收回屋,但A不在。我已联络到他家人。他家人说也不懂他的事。他妈妈已代还两个月租金。我想把他的东西 ...
只要你们有开出收据就不能丢掉他的东西,何况他妈妈已经代还租金了.
只能和他的家人协商解决问题,叫他的家人处理他的物件.
清空的时候,叫他的家人签个所有物件签收单,免的日后麻烦,这样比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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