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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hGay

我国历史上的政治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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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1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Gay 于 11-10-2006 02:39 PM 发表


不好意思,科学顽童...你想说的是什么?看不明白...


还有,谢谢上面你所提供关于自由媒体的资料~

但是,这些资料似乎更适合贴在史地论坛。


那個 wikipedia 的文章嚴重抄襲 aliran monthly 的文告. 內容幾乎一樣.. 這違反 wikipedia 宗旨.

貼哪裡不是重點, 最重要是大家看得到..

其實網上資料還是很貧乏的, 這等史記還是以印刷品為主, 大家要多去書店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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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华党争资料(涵盖AB队之争、南洋报变、马青全武行、黑金政治等事件)

http://news.sinchew-i.com/articl ... 30594&data=news

星洲互動:要聞

Part 1


    馬華自1949年成立至今,大小黨爭不勝枚舉,但其中有2次最為嚴重,並造成黨元氣大傷;那就是在1985年爆發的梁陳黨爭,以及在2000年引爆的AB隊之爭。

    在2000年爆發的黨爭,其導火線是1999年全國大選後的內閣官職分配不均,馬華也因此一分為二,分別為總會長拿督斯里林良實醫生領導的A隊,以及以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林亞禮為首的B隊。這場黨爭熙熙攘攘了3年之久。

    當時,該黨2名副總會長拿督馮鎮安及拿督斯里黃家定被擢升為部長,分別取代林亞禮留下的人力資源部長以及總秘書拿督斯里陳祖排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職。

    以下是林良實和林亞禮在決裂後,黨內涉及A、B隊的重大事件發展:

2000年

4月9日公開決裂

4月9日:雙林在馬華會長理事會議上,因官職分配問題產生歧見,公開決裂。

5月17日:首相署發表文告,宣佈委任文德甲區國會議員拿督胡亞橋為國際貿易及工業部政務次長,使馬華獲得分配多一個政務次長職。這項委任也一度被認為可修補雙林的關係。

5月22日:林良實出人意表地向該黨會長理事會宣佈辭去交通部長職。會長理事會一致決定挽留林良實;不過,後者表示去意已決。他在接受《星洲日報》獨家專訪時說,他將會推薦陳廣才出任部長職,並認為一切不開心的事情都是因為缺少一個部長職所引起。

同一天,馬哈迪表示不接受林良實呈辭,並嘗試挽留後者。

5月23日:馬華會長理事會擴大會議通過挽留林良實,要求後者打消辭意。

陳廣才不接受讓位

5月24日:林良實會見首相後宣佈暫緩呈辭,休假2週後才作最後決定。同一天,陳廣才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他從來不曾要求他人讓位,並表示難以接受林良實以讓位給他而辭去交長”的理由。

6月6日:林良實宣佈留任交通部長,以尊重各方的意願。

6月13日:林良實說,如果總會長或署理總會長在任期屆滿前退位,馬華有數個安排接班人的方案,包括不排除召開特大遴選接班人的可能性。

6月16日:林亞禮透露,在等待林良實的“訊號”,以便雙方坐下來討論解決歧見及配套問題,確保2年後的黨選能夠順利進行。

12月13日:《星洲日報》報導,馬華最高領導層將會出現重大改組,其中包括陳廣才被安排接替林亞禮,擔任署理總會長。另外,黃家定被獻議出任總秘書。

12月18日:林良實否認馬華有任何配套。

2001年

配套談判再陷僵局

2月9日:《星洲日報》報導,雙林之間的“配套談判”再次陷入僵局,原因是林良實拒絕接受對方的條件,說明卸下總會長職位的確實日期。

2月10日:林亞禮透露配套談判一直都在進行中。報導指出,雙林於2月8日在交通部繼續雙方的密談,談判是由丹斯里植廉貴及拿督石清霖穿針引線。
2月11日:蔡細歷炮轟林亞禮開出要林良實列明引退日期的有條件引退計劃。翌日,林亞禮否認要求林良實與他一起辭職。

2月20日:植廉貴及石清霖發表聯合文告,指雙林對協調未來接班人問題的會商已暫時擱置。

“魚頭”問題直接交鋒

2月25日:雙林在該黨的52週年黨慶上,針對“魚頭”發臭的問題直接交鋒。林良實绸R來人最近發生的風波與“魚頭”有關;林亞禮則承認他與林良實都是“魚頭”,但是弄臭魚頭的人肯定不是他。

3月30日:《星洲日報》獨家報導,石清霖於3月24日在馬青及馬華婦女組中委的集會上揭露,某方面曾致電給植廉貴,要求聯合簽署一份“秘密文件”,列明林良實同意在2002年之前引退。

4月7日:植廉貴及石清霖證實一位元老級黨員致電給植廉貴,建議他們2位見證人,在林良實不知情下,簽署一份文件,列明林良實會在2002年前退位;同時,有關密談也同意,在林亞禮退位時,雙林向中委會推薦陳廣才填補署理總會長職。

4月13日:林亞禮發表長達3頁的聲明,並澄清是林良實主動提出在2002年或之前引退。

4月30日:馬華中委會議同意,停止討論馬華接班人的配套課題,有關課題告一段落。

5月23日:馬華會長理事會在12人贊成、3人棄權及5人缺席情況下,支持華仁控股及《星報》管理層獻議收購南洋報業。

收購南洋事件陣線分明

5月30日:馬華中委會在32票對8票情況下,通過委托華仁控股屬下《星報》集團收購南洋報業的議決。投反對票的領袖是林亞禮、蔡銳明、陳廣才、翁詩傑、胡亞橋、黃木良、鄧詩漢及陳儀喬。馬華A、B隊也因收購事件而陣線分明,雙方的權力鬥爭也開始明朗化。

6月14日:馬青的A、B陣營正式攤牌。翁詩傑以馬青總團長身分指示總秘書姚長祿發函通知於6月23日召開馬青特大,反對收購南洋報業。不過,姚氏質疑該指示的合法性,拒絕簽發特大通知書。最後,翁氏自行簽發特大通知信。

6月15日:林良實宣佈,馬華於6月24日召開特大,以便對收購南洋報業事件,作出最後決定。這也是馬華創黨以來,第3次召開特大。

6月16日:21名不同意召開特大的馬青中委定於6月20日召開緊急中委會議,討論翁氏定在23日舉行的特大是否合法的問題。隔天,黃燕燕與陳儀喬對收購南洋報業事件針鋒相對。

6月23日:在翁詩傑召開的特大,在660名代表投票後通過籲請馬華黨中央放棄收購南洋報業的提案。其中631人反對收購、25人贊成、18人棄權及廢票4張。同時,特大也在一人反對下,投姚長祿不信任票。

馬華特大通過收購南洋

6月24日:馬華特大以1176票支持,1019票反對,即157張多數票通過批准黨收購南洋報業的提案。該特大的出席率高達92.95%。

6月28日:馬青中委會接受馬華特大收購南洋報業的議決案,而姚長祿也不必因馬青特大所引發的風波辭職。

6月29日:翁詩傑召開記者會說,代表投不信任票不等於是“罷免票”,姚長祿可以針對本身的去留作出抉擇和詮釋。

7月3日:以馬青署理總團長何襄贊為首的24名中委,基於翁氏三番四次提到特大投姚氏不信任票的議決案,決定指示姚氏於12日召開馬青中委會緊急會議,以商討及確認2001年6月23日召開的馬青特大的合法性。

7月4日:翁氏與8名馬青中委表明不出席馬青中委會緊急會議,而林良實則支持召開這項會議。

7月8日:林良實否認指定黃家定為其接班人,並表示支持陳廣才競選署理總會長職。

7月12日:由何襄贊主持的馬青中委會緊急會議決定,623特大不合法。

[ 本帖最后由 伦帕德 于 12-10-2006 12:5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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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1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Part 2

馬青大會上演全武行

8月3日:馬青第38屆全國常年代表大會上演全武行,代表互擲椅子;同時也發生虛報炸燀事件。大會通過一項臨時動議,罷免姚長祿及盧誠國的總團職位。林良實形容這是馬華最黑暗的一天。

10月2日:林良實宣佈撤除蔡銳明的吉打州聯委會主席職,蔡細歷則取代黃家定,出任柔佛州聯委會署理主席職。

10月16日:馬華會長理事會同意成立一個由6名黨元老,即拿督甘文華、拿督王成就、拿督陳立志、拿督劉集漢、拿督黃昆福和黃循營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調查馬青803武鬥事件。

12月7日:馬華會長理事會以15票對5票通過接納元老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報告,並宣佈623特大不合法及803大會議案無效。

馬華元老調查委員會報告書認為,馬青803武鬥事件的發生是翁詩傑及大會議長林鴻昌所預先策劃的,並建議訓斥翁、林及姚長祿3人。

12月8日:馬青兩派在沙登馬華區會會所召開中委會緊急會議,雙方對盧誠國的黨職問題爭吵不休,鬧得不歡而散。翁氏宣佈會議展期。警方也派員到會場駐守。

凍結馬青總團活動

12月20日:馬華中委會議宣佈凍結馬青總團的所有活動和會議,並委任一個以前全國組織秘書長黃循營為主席的3人特別委員會處理馬青一切事務。其它2名成員是傅潤添及韓春錦。

12月23日:林亞禮說,林良實在明年黨選中必受挑戰。

2002年(黨選年)
1月2日:馬哈迪勸告馬華不同派系的領袖暫時擱置他們的歧見和糾紛,集中力量於英特拉加央補選。馬華A、B隊領袖在之前已與馬哈迪會面。

1月28日:馬華A、B隊領袖先後會晤首相,匯報兩隊持續的糾紛和恩怨。

1月29日:林良實表示,為了確保黨選具透明度及公平,決定所有支會將展示黨員名冊為期21天。

1月31日:馬哈迪考慮以國陣主席身份,介入馬華內部糾紛的建議。

B隊指馬華出現幽靈黨員

2月3日:林良實建議對外公佈2001年加入馬華的13萬8000名新黨員的名單。之後,B隊堅持馬華出現幽靈黨員。

2月27日:林良實指出,副首相阿都拉表明不會插手馬華黨選。

3月13日:馬哈迪說,馬華A、B隊先後向他匯報和互相指責對方的不是,他得到的 印象是雙方都有錯。

3月25日:陳祖排宣佈,馬華在副首相的要求下,將存錄新黨員名冊的3個光碟交由國民登記局審核後,證明名冊沒有問題,只有905名黨員的身份證號碼有誤。同時,沒有發現有非華裔成為黨員。

3月27日:陳祖排宣佈,受到爭議的261個新支會的選舉將按照原定日期進行。

3月28日:馬哈迪認為,馬華261個新支會是否可舉行選舉視黨章而定,而不是受到政府和法庭的干預。

3月29日:韓春錦、盧誠國及吳紹閥揭露,B隊支持者醞釀針對馬華黨員名冊事件召開特大。

3月30日:林良實說不阻止B隊召開特大,只要一切按章行事,湊足人數。

支會改選B隊領袖被拉下馬

4月1日:在馬華支會改選,一些B隊州級領袖被拉下馬,使A隊在基層改選中暫居上風。

4月2日:《星洲日報》報導,在馬華B隊策劃召開特大之際,A隊支持者也展開一項簽名運動,反對特大召開。B隊要求召開的特大是質疑13萬5000名新黨員、否決馬華通過委任3人特委會接管馬青總團,及建議成為一個以前署理總會長李金獅為首的“9人審核與黨選委員會”。

4月3日:林良實表示無法認同B隊的目的,拒絕主動召開特大。

4月5日:馬華B隊提呈由810名中央代表簽名召開特大的書面要求,不過,A隊卻收集到1526名中央代表的簽名反對召開特大。

4月9日:陳祖排宣佈,由鄧詩漢、李志亮及廖中萊所要求召開的特大,不符合黨章第30.3條款及第168條款,而不獲准召開。同時,發現在810名中央代表的聯名申請書中,有1人重複簽名、3人非中央代表及49人宣誓退出。

4月10日:馬華B隊宣佈援引黨章第31條款,自行於21日召開特大。

4月12日:馬哈迪表示將在近日內召見雙林,以解決兩者之間的問題。

馬哈迪召見雙林

4月13日:《星洲日報》報導,馬哈迪召見雙林後,B隊召開的特大將取消,黨選照常進行。

4月14日:馬哈迪說,他已與馬華兩派領袖達致共識,從今日起不可對馬華紛爭發表任何言論。林良實透露,他很有可能與林亞禮針對首相提出的“和平方案”舉行會談。

4月19日:馬華A、B隊經過數日來的封口與談判後,林亞禮宣佈取消4月21日的特大;同時,區會、州級及中央選舉也宣告展延。另一方面,陳祖排宣佈,馬華各級黨選如期舉行。

4月21日:林良實表明,A隊並沒有簽名同意和平解決方案協議書,只有B隊單方面簽署。B隊堅持不提名參選。

4月22日:林良實宣佈,為了黨的團結和穩定,馬華區會3機構的改選和代表大會將暫時展延。

區州及中央領袖保留原職

4月23日:馬華中委會一致同意,馬華各級選舉照常舉行;不過,各級領袖、從區會、州級至中央領袖都保留原職至2005年。《星洲日報》刊出林亞禮在調解人之一丹斯里林國榮見證下簽署的“協議書”內容。

5月2日:馬華中委會同意各級選舉只有一張提名名單,若出現空缺則會通過協商和討論方式填補。

5月13日:陳祖排宣佈,挑戰原任者職位的黨員的提名資格無效。

5月25日:馬哈迪說,他從來沒有發表過任何要林良實辭職的談話,並指造謠者或有不良意圖。

5月27日:馬哈迪表示對雙林提呈辭職備忘錄一事毫不知情。

5月28日:林良實否認曾簽署任何辭職備忘錄,以便在全國大選舉行的至少3個前辭職。

6月16日:林亞禮首次公開承認曾簽署一份“和平協議”,但該份協議內容與目前所落實的“和平方案”有多處不同的地方。

馬青沒聯合總秘書

6月24日:馬華中委會允許2002至2005年度馬青中委會設立“聯合總秘書”。

7月1日:馬華會長理事會決定還政予馬青,即時解散接管馬青總團的3人特委會。

8月29日:馬華中委會同意委任以5名元老組成的紀律委員會,主席是甘文華,4名成員是黃昆福、王成就、陳立志及黃循營。同時,6州聯委會主席職易人,而林良實也卸下雪蘭莪及柔佛州主席職,分別由黃家定及蔡細歷取代。

林亞禮不滿中委會撤除其紀委會主席職。

9月3日:馬哈迪說,林亞禮不適合擔任馬華紀委會主席,因為他是涉及爭執的一方。

林武燦陳清涼黨籍被凍結

12月17日:馬華會長理事會在16人同意、1人棄權及4人缺席下決定,無限期凍結在檳州議會投棄權票的柑仔園區州議員林武燦及爪夷區州議員陳清涼的黨籍。

2003年

1月7日:林良實宣佈,他已於去年8月15日向馬哈迪醫提呈一封未註明日期的辭職信,只要首相點頭,他隨時辭去交通部長職。

1月8日:林良實說,他將會繼續擔任總會長直到下屆黨選。

3月2日:陳祖排說,最近馬華黨內出現前所未有的現象,各形式宴會、贈送禮物、多日旅遊等,凡此種種是否涉及金錢政治,見仁見智。林良實表示對金錢政治似乎有所聽聞。

翁指馬華存有“黑金政治”

3月9日:翁詩傑指馬華的“黑金政治”是實際存在的,一些馬華領袖與黑社會有掛鉤,一些甚至有黑社會背景。

3月10日:林良實要翁詩傑指名道姓那些涉及“黑金政治”的馬華領袖。翁氏表示基於人身安全,拒絕公佈名單。

3月12日:馬華婦女組認為翁氏的言論有損黨譽,促請後者辭職。

3月13日:翁氏以3大理由表明不辭馬青總團長職。

3月16日:阿都拉指他不認識翁詩傑提呈給他的2名涉及黑金政治的黨員名字。

翁交紀委會調查

3月18日:馬華會長理事會以15票贊成對5票反對,通過把翁詩傑交給黨紀律委員會展開調查,並提出翁氏3大罪狀。

3月29日:林良實宣佈不會在2005年黨選中尋求蟬聯總會長職。

5月22日:林良實表示去意堅決,不改變辭去總會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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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0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之前答应你放上马华党争资料
拖了许久,今天终于放上来了,呵呵

资料来自星洲日报
尽管资料是很齐全,但是或许带点偏袒,不能尽信
尤其是“南洋报变”的部分
经过6年后,星洲社长张晓卿也终于露出他当年入主南洋的真面目
所以这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带点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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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0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马华党争之“张明添基金会”

转自:《东方日报》,原链接已失效


翁詩傑當年揭發「張明添基金」事件, 引發一場風波; 在去年的馬華AB隊之爭中,翁詩傑面對紀律委員會的調查,其中一項「罪
狀」包括了張明添基金事件。

1980年11月27日,普通控股和馬化控股簽署協議書,普通控股同意售給馬化控股合眾銀行的股權。雙方于上述協議書之外,另附立承諾書,設立1個1000萬零吉的慈善基金,名為張明添基金,其控制及管理權由馬化控股委任的代表決定。

1981年12月15日,國家銀行批准普通控股售合眾銀行股權給馬化控股的交易。1982年3月27日張明添突然逝世,張明添基金的設立受阻延。馬化控股必須就有關基金作何種慈善用途征詢張明添家屬的指示。

拿督李三春于1983年3月突然辭去馬華總會長職,引發馬華黨爭,拖延至1985年尾才結束,這段時期馬華陷入黨領導層危機。

1986年7月23日國家銀行凍結2 4家存款合作社的資產和活動,其中一間是馬化合作社,即馬化控股的最大股東。1987年初,馬化控股整個領導層換人。

1988年至1989年馬化擁有權轉手,即為了能完成退款給合作社存款人,馬化合作社把馬化控股股權出售給甘文丁集團。千萬零吉的基金管理及控制權隨之轉入甘文丁集團。

1990年9月19日馬化控股接獲普通控股新業主的律師信,要求歸還1000萬零吉。1990年9月28日,在張明添基金信托人的要求下,馬化控股發放437萬5000零吉給張明添基金,由于接到普通控股的律師信,馬化控股扣押著1000萬零吉的母金。

1991年12月18日,普通控股的新業主入稟吉隆坡高庭,要求馬化控股歸還1000萬以及所積欠的利息。法庭訴訟案件導致張明添基金所有活動被凍結以及無法發放1000萬零吉給張明添基金。

2000年9月30日,吉隆坡高庭宣判普通控股對于作為慈善用途的1000萬零吉基金擁有控制及管理權。

2000年10月6日,馬青總團長拿督翁詩傑公開要求馬華領導層針對張明添基金做出明確交代,以免別有居心者混水摸魚,打擊馬華的威信,再次引起華社對張明添基金的關注。

2001年2月14日,馬化控股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高庭宣判已故張明添家屬公司普通控股擁有管理和控制1000萬零吉的張明添基金作為慈善用途的判決。

2002年11月18日 由于不服上訴庭的判決,已故張明添家屬公司普通控股上訴至大馬聯邦法院,要求取回張明添基金控制權。但聯邦法院駁回上訴申請,保持上訴庭原判,任何一方都不可再提出上訴。作為慈善用途的1000萬零吉張明添基金,正式歸馬化控股及其信托人所管理和控
制。



張明添基金案件最終判決背景
資料:
大馬聯邦法院于2002年11月18日駁回已故張明添家屬公司普通控股,要求取回張明添基金控制權的上訴准令申請,保持上訴庭判決,並諭令任何一方都不可再提出上訴。

法院3司認為,普通控股沒有證明其准令申請符合法庭司法法令第96條文的要求,因此上訴准令申請被駁回,法院對堂費不作出任何諭令(即各造負責本身的堂費)。

上訴庭是在2001年2月14日批准馬化控股的上訴,撤銷高庭在2000年9月30日宣判,普通控股對作為慈善用途的1000萬零吉張明添基金擁
有控制及管理權的判決。

以丹斯里拉敏為首的上訴庭3司指出,在馬化控股和普通控股在1980年11月27日所簽署的附加合約中,只有馬化控股有權管理和控制該基金,一概須由馬化控股所委任的人士決定。

他強調,根據合約,張明添承諾設立一個1000萬元的基金,並命名為張明添基金;時間在此案件中並不受到影響。

上訴庭當時裁決,張明添基金的管理及控制應由馬化控股的指派人所決定。

普通控股在訴訟中要求法庭宣判:

1. 馬化控股是以信托方式和信托人的身份持有1000萬零吉及所累積的利息。

2. 此筆款項是屬于一種失敗的贈品,因為目的模糊及不明確。

3. 有關款項如果是屬于慈善贈品,它已經失敗,因為目標不確。

4. 交替式的宣判普通控股有權管理和控制1000萬零吉基金以作為慈善用途。

[ 本帖最后由 伦帕德 于 12-10-2006 01:1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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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看一看,翁诗杰以前担任马青总团长的时候,多有马青敢怒敢言的鲜明色彩。

相比之下,翁诗杰的强悍,正好显出廖中莱的软弱。

*哇,虽然不是原创,但单是整理,也挺累人的
版主不懂会否加分慰劳,呵呵

[ 本帖最后由 伦帕德 于 12-10-2006 01:11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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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再补充,马华党争之“黑金政治”

转自:《东方日报》,原链接已失效



「馬華黑金政治」事件演進表

9-03-2003
●翁詩傑在馬青主辦的「馬華創黨54週年慶」全國馬青基層大集會作出驚人披露,指稱馬華存有「黑金政治」,部份領袖與黑社會掛鉤,且日趨嚴重

10-3-2003
●林良實挑戰翁詩傑點名涉及黑金政治的領袖,並抨擊翁詩傑信口開河

●警方也要求翁詩傑提呈進一步的資料,以展開調查

11-3-2003
●馬華AB隊各領舳紛紛發言抨擊翁詩傑

●林良實暗示翁詩傑若不遵守黨章,可自行退黨

12-3-2003
●林良實再度要求翁詩傑點名道姓涉及黑金政治的領袖,否則違反黨章,就得退黨
●馬華婦女組發表文告表態,要求翁詩傑退黨
●馬華領袖繼續炮轟翁詩傑

13-3-2003
●翁詩傑列舉3大不會退黨或辭職的理由:「第一,我自問不曾為商務利益而向外商泄露國家機密;第二,我不曾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在擔任公職之前或期間,擁有雙重國籍,因我對國家效忠;第三,我自問我與家人沒有過億身家,而備受社會人士議論或質疑。

14-3-2003
●代首相阿都拉巴達威打破沉默,促馬華總會長盡快解決這場黨爭危機;代首相也各別會見二名當事人,翁詩傑和林良實,了解事件始末和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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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头上还有一些政党简史
华教介绍等。
不过不符此帖内容,故不放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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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06 03: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下脚印,方便以后查阅,顺便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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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_aka_ah_shu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2-10-2006 08: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关于林某脱离马华,令组民政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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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_aka_ah_shu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2-10-2006 08: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凯文刚 于 2-9-2006 08:13 AM 发表



这是李金狮的一大败笔,我那时虽然还小,但还是十分支持他打林老实的说....
他的三打三不打,有人说是他耳朵软,但也证明了林良实的老谋深算.

如果当初李金狮敢敢去的话,不知道今天的总会长还会是这位仁兄吗?

看到李金狮,我就想起他曾经说过马来人都是外来的,结果给血烂鹅苏丹拿回他的拿督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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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0-2006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2o_aka_ah_shui 于 12-10-2006 08:31 AM 发表
有没有关于林某脱离马华,令组民政的始末???


谢谢你的支持。当然有,你可参阅首页的网址链接:
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演變的第五部份。风波是由林蒼祐惡斗陳禎祿开始至兩年黨爭馬華損傷,还有就是第八部分的林蒼佑成立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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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o_aka_ah_shu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10-2006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Gay 于 14-10-2006 05:21 PM 发表


谢谢你的支持。当然有,你可参阅首页的网址链接:
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演變的第五部份。风波是由林蒼祐惡斗陳禎祿开始至兩年黨爭馬華損傷,还有就是第八部分的林蒼佑成立民主黨。

谢谢你噢!!!
真的好精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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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6 1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Gay 于 14-10-2006 05:21 PM 发表


谢谢你的支持。当然有,你可参阅首页的网址链接:
馬來西亞華人政治思潮演變的第五部份。风波是由林蒼祐惡斗陳禎祿开始至兩年黨爭馬華損傷,还有就是第八部分的林蒼佑成立民主黨。


樓主沒有把我提供的資料放在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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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0-2006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伦帕德 于 15-10-2006 11:47 AM 发表


樓主沒有把我提供的資料放在首頁?


不要意思...之前是因为首页的字数超过了,所以放不进去。

刚刚我已经把一些删掉/缩减了,因此总算放得进去...

你所提供的资料真的很宝贵,那个网址衔接已经无效了..幸亏你有把资料保留。

感谢你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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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6 10: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之后只有一个感想
“华人啊!团结起来吧!螳螂一直在注意我们这一只蝉啊,赶快变身成为黄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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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0-2006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假期开始后,小弟我便要开始收集关于90年代末前副首相安华被撤职的风波...

还记得当时的首都时不时就有许多安华的支持者和镇暴队员起冲突!

各位大大,如果有什么资料都欢迎贴上来..

在此,特地向各位致万分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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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2008 0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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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p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3-4-2010 06: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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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2 10: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noc有权跳过国会自己修宪吗?一个国家不是只有通过国会投票之后的觉定才能给于执法权吗?那么,他们跳过国会另起委会来修宪法还算合法的吗?我们可以不承认他们以这种方式所立的所谓宪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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